跳转到内容

冀州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冀州 (古代)
冀州
東漢清朝
188年-607年

618年-742年

758年-759年

763年-1724年
國家東漢清朝
人口 
• 282年
326000戶[1]
• 549年
125646戶,466601口[2]
• 639年
16023戶,72733口[3]
• 1102年
66244戶,101030口[4]
• 1207年
3670戶[5]
歷史 
• 成立
188年
• 废除
1724年
前身
继承
冀州刺史部
信都郡
信都郡
信都郡
信都郡
信都郡
信都郡
冀州直隸州
今属于 中国河北省

冀州中国古代的,九州之首,以北京为中心。后亦称監察區冀州刺史部。早期轄境主要包括北京及今河北省南部一帶,十六國時期轄境伸縮頻繁,北朝時轄境逐漸縮小,北朝後期以後轄境僅限於今河北省衡水市一帶。

沿革

漢朝

西漢元封五年(前106年),設立十三刺史部。其中,冀州刺史部地處今河北省南部、河南省北部和山东省北部。但此时的冀州刺史部只是監察區,非真正意義上的行政區。

東漢中平五年(188年)後,州成為正式的一級行政區域。冀州魏郡鄴縣(今河北省臨漳縣西南),領六郡四國:魏郡鉅鹿郡常山國中山郡安平郡博陵郡河間國甘陵國趙國勃海郡[6]

建安十八年(213年),併二州入冀州,割青州之平原郡屬冀州,後分平原郡置樂陵郡,分河間國置章武郡。至漢末,冀州領三十一郡二國一屬國:魏郡鉅鹿郡常山郡中山郡安平郡博陵國河間國章武郡甘陵郡趙郡勃海郡平原郡樂陵郡太原郡上黨郡西河郡定襄郡鴈門郡雲中郡五原郡朔方郡河東郡河內郡涿郡漁陽郡廣陽郡右北平郡上谷郡代郡遼東郡遼東屬國遼西郡玄菟郡樂浪郡

魏晉

曹魏黃初元年(220年),分冀州復置并、幽二州,割魏郡司州。至此,冀州徙治安平郡信都縣(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區),領十二郡:鉅鹿郡常山郡中山郡安平郡博陵郡河間郡章武郡甘陵郡趙郡勃海郡平原郡樂陵郡。後改甘陵郡為清河國

西晉泰始元年(265年),分河間郡復置高陽國太康五年(284年),改安平國長樂國。太康十年(289年),分長樂國置武邑國[7]元康中(291年-299年),分趙國中丘國。後分勃海郡廣川國。至永嘉中(307年-313年),冀州領七郡九國:鉅鹿國(公國)、常山郡中山郡長樂國武邑郡博陵國(公國)、河間郡高陽國章武國清河國趙郡中丘國勃海郡廣川郡平原國樂陵國(公國)。建興二年(314年),冀州十五郡陷於石勒,唯存樂陵郡[8]

東晉大興四年(321年),冀州全境陷於後趙[8]。後於徐州廣陵郡一帶僑置冀州[7]

十六國

嘉平二年(312年),石勒佔領西晉司州廣平郡,置冀州。嘉平三年(313年),佔領司州之魏郡,属冀州。嘉平四年(314年),佔領冀州十五郡、司州之陽平郡頓丘郡,属冀州。麟嘉元年(316年),佔領并州太原郡樂平郡晉昌郡雁門郡上黨郡,改晉昌郡為定襄郡。麟嘉三年(318年),佔領前趙平陽郡上黨郡河內郡汲郡。後分河內郡置野王郡,併中丘郡入趙郡。

後趙三年(321年),佔領樂陵郡,割太原、樂平、定襄、雁門、上黨、平陽六郡置并州建平元年(330年), 割廣平、魏、陽平、頓丘、河內、野王、汲七郡置司州建武十二年(346年),分長樂郡置建興郡。至此,冀州領十六郡:長樂郡鉅鹿郡常山郡中山郡建興郡武邑郡博陵郡河間郡高陽郡章武郡清河郡趙郡勃海郡廣川郡平原郡樂陵郡

前燕二年(350年),佔領後趙冀州之河間、高陽、章武三郡。三年(351年),佔領冉魏冀州之中山、趙、勃海三郡與後趙并州上黨郡,屬冀州。元璽元年(352年),佔領後趙冀州之博陵、清河二郡與冉魏冀州之常山郡。元璽二年(353年),佔領後趙冀州之平原、樂陵二郡。元璽三年(354年),佔領後趙冀州之長樂、鉅鹿、武邑、廣川四郡。元璽四年(355年),上黨郡陷於馮鴦。至此,冀州領十五郡:長樂郡鉅鹿郡常山郡中山郡建興郡武邑郡博陵郡河間郡高陽郡章武郡清河郡趙郡勃海郡廣川郡平原郡樂陵郡

前秦建元六年(370年)滅前燕後,冀州分治兩地。其中,冀州刺史仍治長樂郡信都縣,仍領十五郡;冀州牧治魏郡鄴縣,除十五郡外,別領故燕司州八郡:魏郡黎陽郡廣平郡陽平郡河內郡汲郡頓丘郡貴鄉郡

後燕燕元元年(384年),佔領前秦冀州之魏(鄴縣除外)、廣平、陽平、河內、汲、頓丘、貴鄉、長樂、鉅鹿、常山、中山、武邑、河間、高陽、章武、趙、廣川、樂陵十八郡。燕元二年(385年),佔領前秦冀州之魏(鄴縣)、博陵、清河、勃海四郡。建興元年(386年),佔領前秦冀州之平原郡,割鉅鹿、常山、中山、河間、高陽、趙、博陵七郡置司州。至此,冀州仍分治兩地,冀州刺史領八郡:長樂郡武邑郡章武郡清河郡勃海郡廣川郡平原郡樂陵郡;冀州牧別領七郡:魏郡廣平郡陽平郡河內郡汲郡頓丘郡貴鄉郡。建興二年(387年),頓丘、貴鄉二郡陷於翟魏[8]

北朝

北魏皇始元年(396年),佔領後燕冀州大部(信都、鄴二城除外)。皇始二年(397年),佔領信都,仍置冀州,治信都。皇始三年(398年),佔領鄴城,遂有冀州全境。天興二年(399年),割河內郡屬豫州。天興四年(401年),割魏、陽平、廣平、汲四郡屬相州。後併廣川郡入勃海郡,改勃海郡為滄水郡。至此,冀州領七郡:長樂郡滄水郡武邑郡清河郡樂陵郡平原郡章武郡

太和十一年(487年),分滄水、章武二郡置浮陽郡,分長樂郡置廣宗郡,割章武、浮陽二郡属瀛州,割平原郡屬濟州。太和二十一年(497年),復滄水郡為勃海郡,分置安德郡,尋併入勃海郡。熙平二年(517年),割樂陵郡屬滄州孝昌中(525年-528年),復置廣宗郡。武泰元年(528年),割清河郡屬南冀州永安中(528年-530年),清河郡還屬冀州。中興中(531年-532年),分勃海郡復置安德郡。至此,冀州領六郡:長樂郡勃海郡武邑郡清河郡廣宗郡安德郡

東魏天平元年(534年),割清河、廣宗二郡屬司州。至此,冀州領四郡:長樂郡勃海郡武邑郡安德郡

北齊天保七年(556年),併武邑郡入長樂、勃海二郡。至此,冀州領三郡:長樂郡勃海郡安德郡[8]

隋朝

隋朝開皇三年(583年)廢郡,冀州三郡領縣直屬於州。至此,冀州領十一縣:信都、棗强、武强、下博、阜城、安德、平原、東光、南皮、條(脩)、斌强。開皇五年(585年),改條縣蓨縣。開皇六年(586年),分信都縣置長樂縣,分東光縣安陵縣,復置武邑縣南宮縣廣川縣,割南皮縣棣州。至此,冀州領十五縣:信都、長樂、棗强、武强、下博、阜城、安德、平原、東光、安陵、蓨、斌强、武邑、南宮、廣川。

開皇九年(589年),割安德、平原、廣川三縣置德州,東光、安陵、蓨、阜城四縣置觀州。開皇十六年(596年),分長樂縣澤城縣衡水縣,分武强縣昌亭縣,復置堂陽縣。開皇十八年(598年),割定州鹿城縣屬冀州。至此,冀州領十三縣:信都、長樂、澤城、衡水、棗强、武强、昌亭、下博、斌强、武邑、南宮、堂陽、鹿城。

大業二年(606年),廢觀州,其所領蓨、觀津、阜城三縣改屬冀州;併信都、澤城二縣入長樂縣,併昌亭縣入武邑縣,併觀津縣入蓨縣。至此,冀州領十二縣:長樂、衡水、棗强、武强、下博、斌强、武邑、南宮、堂陽、鹿城、蓨、阜城。大業三年(607年),改冀州為信都郡。大業十二年(616年),改長樂縣為信都縣[9]

隋代行政区划变遷
区划 開皇元年 区划 大業3年
冀州 貝州 定州 信都郡
長乐郡 渤海郡 广宗郡 巨鹿郡 長乐县 棗强县 下博县
阜城县 武强县 蓨县
斌强县 鹿城县 武邑县
南宮县 堂陽县 衡水县
信都县 棗强县
下博县 阜城县
武强县
蓨县 斌强县 安国县

唐朝

唐朝武德元年(618年),改信都郡為冀州,不久即陷於竇夏。武德四年(621年),佔領冀州,置總管府,分武邑縣昌亭縣觀津縣,割斌强、南宮二縣屬宗州,割鹿城縣屬廉州,割蓨、觀津、阜城三縣屬觀州。武德六年(623年),冀州徙治下博。武德七年(624年),改總管府為都督府。武德九年(626年),廢宗州,南宮縣還屬冀州。至此,冀州領九縣:信都、衡水、棗强、武强、下博、武邑、昌亭、南宮、堂陽。

貞觀元年(627年),罷冀州都督府,冀州直隸於河北道,還治信都,併昌亭縣入武邑縣,割武强、下博二縣屬深州。貞觀十七年(643年),廢觀州,阜城縣還屬冀州;廢深州,武强、下博、鹿城三縣還屬冀州。龍朔二年(662年),冀州與魏州名稱互換。咸亨三年(672年),恢復原名。先天二年(712年),割鹿城、武强、下博三縣屬深州開元二年(714年),武强、下博二縣還屬冀州。至此,冀州領九縣:信都、衡水、棗强、武强、下博、武邑、南宮、堂陽、阜城。天寶元年(742年),改冀州為信都郡

聖武元年(756年),改信都郡為冀州唐朝至德二載(757年),復為信都郡,隸范陽節度使唐朝乾元元年(758年),復為冀州顺天元年(759年),復為信都郡。

唐朝寶應二年(763年),平定安史之亂,改信都郡為冀州,隸成德軍節度使永泰元年(765年),割武强、下博二縣屬深州,割德州蓨縣屬冀州。天祐二年(905年),改成德軍節度使為武順軍節度使,冀州仍隸之;改信都縣為堯都縣,阜城縣為漢阜縣。約此前後,武强縣還屬冀州。至此,冀州領九縣:堯都、衡水、棗强、武强、武邑、南宮、堂陽、漢阜、蓨。[10]

唐朝冀州辖县
618年 信都县枣强县斌强县南宫县堂阳县衡水县鹿城县下博县武强县阜城县蓨县武邑县
621年 信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下博县武强县武邑县(新设昌亭县[11]斌强县南宫县改属宗州鹿城县改属廉州阜城县蓨县改属观州
623年 下博县(改治)、信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强县武邑县昌亭县
626年 下博县信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强县武邑县昌亭县南宫县来属)
627年 信都县(改治)、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邑县南宫县下博县武强县改属深州,废除昌亭县
643年 信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邑县南宫县下博县武强县鹿城县阜城县来属)
713年 信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邑县南宫县阜城县下博县武强县鹿城县改属深州
714年 信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邑县南宫县阜城县下博县武强县来属)
765年 信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邑县南宫县阜城县下博县武强县改属深州蓨县来属)
905年 信都县(改为尧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邑县南宫县阜城县(改为汉阜县)、蓨县
907年 尧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邑县南宫县汉阜县蓨县武强县来属)

五代

五代時期,冀州先後為後梁(907年-910年)、王鎔(910年-914年)、李存勗(914年-923年)、後唐(923年-936年)、後晉(936年-946年)、契丹(946年-947年)、後漢(947年-951年)、後周(951年-960年)所有,先後隸於武順軍節度使(907年-910年)、成德軍節度使(910年-923年)、北都留守(923年)、成德軍節度使(923年-942年)、順國軍節度使(942年-947年)、成德軍節度使(947年-960年)。

後唐同光元年(923年),恢復信都、阜城二縣之名。後晉天福元年(936年)前後,割堂陽縣鎮州開運元年(945年),升冀州為防禦州。後周廣順元年(951年)前後,割武强縣深州,堂陽縣還屬冀州。至此,冀州領八縣:信都、衡水、棗强、武邑、南宮、堂陽、阜城、蓨。[12]

宋金

北宋太平興國二年(977年),罷節度使所領支郡,冀州隸河北路淳化元年(990年),割阜城縣定遠軍慶曆八年(1048年),升冀州為節度州,軍額為安武軍。皇祐四年(1052年),併堂陽縣南宮縣,分南宮縣置新河縣嘉祐八年(1063年),併武邑縣蓨縣熙寧元年(1068年),併棗强縣信都縣。熙寧六年(1073年),分河北路為兩路,冀州隸河北東路,併新河縣入南宮縣。熙寧十年(1077年),復置武邑、棗强二縣。至此,冀州領六縣:信都、衡水、棗强、武邑、南宮、蓨。[13]

金朝天會六年(1128年),佔領冀州。天會七年(1129年),以深州為安武軍節度使支郡。天會八年(1130年),割蓨縣永靜軍。至此,冀州領五縣:信都、衡水、棗强、武邑、南宮。[14]

元明清

大蒙古國成吉思汗十五年(1220年),佔領冀州。窩闊臺汗四年(1232年),分南宮縣復置新河縣。後割衡水縣深州至元元年(1264年),省信都縣入州。不久又復置信都縣。至此,冀州隸真定路,領五縣:信都、棗强、武邑、新河、南宮。[15]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佔領真定路,改為真定府,冀州仍隸之。洪武二年(1369年),省附郭信都縣入州。至此,冀州領四縣:棗强、武邑、新河、南宮。[16]

清朝順治元年(1644年),佔領冀州。雍正二年(1724年),升冀州為冀州直隸州[17]

長官

東漢冀州牧(189年-220年)
曹魏冀州牧(220年-)
曹魏冀州刺史(-265年)
附:曹魏都督冀州诸军事
晉朝冀州刺史(265年-321年)
附:西晋都督冀州诸军事
漢冀州牧(312年-319年)
後趙冀州刺史(330年-354年)
冉魏冀州刺史(351年)
前燕冀州刺史(354年-370年)
前秦冀州牧(370年-386年)
後燕冀州刺史(384年-397年)
後燕冀州牧(384年-398年)
北魏冀州刺史(397年-534年)
東魏冀州刺史(534年-550年)
北齊冀州刺史(550年-577年)
隋朝冀州刺史(581年-607年)
  • 和洪(開皇初)
  • 紀士騰
  • 趙煚(開皇中)
  • 柳機(開皇中)
  • 馮臘(590年見任)
  • 封君明
  • 姚寬
  • 杜婼
  • 竇抗(開皇中)
  • 張煚(開皇中)
  • 楊文思(603年-606年)
  • 崔弘昇(606年-607年)[91]
唐朝冀州刺史(618年-742年)
唐朝冀州刺史(763年-907年)
後梁冀州刺史(907年-910年)
唐冀州刺史(910年-936年)
後晉冀州刺史(936年-946年)
契丹冀州刺史(946年-947年)
後漢冀州刺史(947年-951年)
後周冀州刺史(951年-960年)
宋朝冀州刺史(960年-)
宋朝知冀州軍州事(-1128年)
金朝安武軍節度使兼冀州管內觀察使(1128年-1220年)
明朝冀州知州(1368年-1644年)
  • 王子章(1368年出任)
  • 王鑑
  • 楊熙(1377年出任)
  • 戴復(1404年出任)
  • 柳義(1415年出任)
  • 吳廉(1421年出任)
  • 陳修(1426年出任)
  • 陳形(1431年出任)
  • 李顯(1437年出任)
  • 林思永(1450年出任)
  • 胡瑛(1459年出任)
  • 李儒(1475年出任)
  • 李德美(1479年出任)
  • 徐昇(1487年出任)
  • 羅純正(1488年署州事)
  • 黃釗(1489年出任)
  • 錢承德(1493年出任)
  • 趙容(1495年出任)
  • 周旻(1501年出任)
  • 喻嶽(1504年出任)
  • 陳理(1508年出任)
  • 劉追(1509年出任)
  • 鄒瑾(1512年出任)
  • 奚淑(1513年出任)
  • 郭鏡(1514年出任)
  • 李朴(1518年出任)
  • 高自脩(1520年出任)
  • 杜潤(1525年出任)
  • 閻綱(1528年出任)
  • 楊應獬(1532年出任)
  • 繆宗周(1533年出任)
  • 樊臣(1536年出任)
  • 梁濟(1538年出任)
  • 趙迎(1542年出任)
  • 張敬達(1543年出任)
  • 閻在邦(1545年出任)
  • 王元亨(1547年出任)
  • 劉士紳(1549年出任)
  • 丁時(1554年出任)
  • 王文翰(1555年出任)
  • 楊綵(1558年出任)
  • 洪範(1560年出任)
  • 顏芳(1562年出任)
  • 何汝健(1564年出任)
  • 寧策(1566年出任)
  • 于時保(1568年出任)
  • 姚純臣(1571年出任)
  • 趙宋(1576年出任)
  • 王明時(1577年出任)
  • 蔣垠(1579年出任)
  • 張存鉅(1580年出任)
  • 方應選(1584年出任)
  • 夏勳(1587年出任)
  • 秦懋約(1592年出任)
  • 楊鳳鳴(1593年出任)
  • 王宏(1595年出任)
  • 楊嘉猷(1598年出任)
  • 梅守極(1602年出任)
  • 王宣(1606年出任)
  • 張希仲(1608年出任)
  • 鄭朝棟(1609年出任)
  • 歐廷試(1614年出任)
  • 汪文偉(1616年出任)
  • 喬可大(1620年出任)
  • 董天胤(1624年出任)
  • 周鼎新(1628年出任)
  • 陳喦如(1630年出任)
  • 程雲翼(1633年出任)
  • 李弘禎(1637年出任)
  • 朱慈爛(1640年出任)
  • 陳素(1643年出任)
清朝冀州知州(1644年-1724年)
  • 曹泰然(1644年出任)
  • 崔煒(1645年出任)
  • 張恆(1645年出任)
  • 楊志德(1646年出任)
  • 張邦寄(1646年出任)
  • 王來泰(1648年出任)
  • 金成良(1649年出任)
  • 王儒(1652年出任)
  • 魏邦哲(1653年出任)
  • 陳嘉會(1655年出任)
  • 許重華(1661年出任)
  • 楊遇春(1663年出任)
  • 李顯忠(1665年出任)
  • 石顯榮(1681年出任)
  • 宗之璠(1683年出任)
  • 王治國(1690年出任)
  • 崔懋(1693年出任)
  • 李廷臣(1700年出任)
  • 毛士儲(1707年出任)
  • 許國棠(1710年出任)
  • 楊容盛(1715年出任)
  • 齊宗德(1718年出任)
  • 魏定國(1719年出任)[141]

參考文獻

  1. ^ 《晉書·卷十四·志第四·地理上》
  2. ^ 《魏書·卷一百六上·地形志二上第五》
  3. ^ 《舊唐書·卷三十九·志第十九·地理二》
  4. ^ 《宋史·卷八十六·志第三十九·地理二》
  5. ^ 《金史·卷二十五·志第六·地理中》
  6.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漢卷》
  7. ^ 7.0 7.1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
  8. ^ 8.0 8.1 8.2 8.3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國北朝卷》
  9.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隋代卷》
  10.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
  11. ^ 河北省武邑县龙店乡
  12.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五代十國卷》
  13.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宋西夏卷》
  14.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遼金卷》
  15.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元代卷》
  16.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明代卷》
  17.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清代卷》
  18. ^ 《資治通鑑·卷五十九·漢紀五十一》
  19. ^ 《三國志·卷十四·魏書十四·程郭董劉蔣劉傳第十四》
  20. ^ 《三國志·卷十·魏書十·荀彧荀攸賈詡傳第十》
  21. ^ 《三國志·卷一·魏書一·武帝紀第一》
  22. ^ 《三國志·卷二·魏書二·文帝紀第二》裴註引袁宏《漢紀》
  23. ^ 《三國志·卷九·魏書九·諸夏侯曹傳第九》裴註引《魏略》
  24. ^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
  25. ^ 《三國志·卷二十三·魏書二十三·和常楊杜趙裴傳第二十三》裴註引《文章敘錄》
  26. ^ 26.0 26.1 《晉書·卷四十一·列傳第十一》
  27. ^ 《晉書·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三》
  28. ^ 28.0 28.1 《晉書·卷三十七·列傳第七》
  29. ^ 《晉書·卷九十二·列傳第六十二》
  30. ^ 《晉書·卷四十七·列傳第十七》
  31. ^ 《三國志·卷十二·魏書十二·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第十二》裴註引《百官名》
  32. ^ 《三國志·卷二十八·魏書二十八·王毌丘諸葛鄧鍾傳第二十八》裴註引《冀州記》
  33. ^ 《三國志·卷十九·魏書十九·任城陳蕭王傳第十九》裴註引《冀州記》
  34. ^ 《晉書·卷五十九·列傳第二十九》
  35. ^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
  36. ^ 《晉書·卷六十一·列傳第三十一》
  37. ^ 《晉書·卷四·帝紀第四》
  38. ^ 《晉書·卷九十·列傳第六十》
  39. ^ 39.0 39.1 《資治通鑑·卷八十八·晉紀十》
  40. ^ 《資治通鑑·卷八十九·晉紀十一》
  41. ^ 《資治通鑑·卷九十四·晉紀十六》
  42. ^ 《資治通鑑·卷九十五·晉紀十七》
  43. ^ 43.0 43.1 《資治通鑑·卷九十九·晉紀二十一》
  44.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一·晉紀二十三》
  45. ^ 《資治通鑑·卷一百二·晉紀二十四》
  46.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晉紀二十五》
  47. ^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晉紀二十六》
  48. ^ 48.0 48.1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晉紀二十八》
  49.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晉紀二十九》
  50. ^ 50.0 50.1 《魏書·卷二·太祖紀第二》
  51. ^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晉紀二十七》
  52.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八·晉紀三十》
  53. ^ 53.0 53.1 《魏書·卷二十五·列傳第十三》
  54. ^ 54.0 54.1 54.2 《魏書·卷三十·列傳第十八》
  55. ^ 《宋書·卷四十八·列傳第八》
  56. ^ 《魏書·卷二十九·列傳第十七》
  57. ^ 57.0 57.1 《魏書·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
  58. ^ 《魏書·卷四十·列傳第二十八》
  59. ^ 《魏書·卷三十三·列傳第二十一》
  60. ^ 60.0 60.1 60.2 60.3 《魏書·卷九十四·列傳閹官第八十二》
  61. ^ 《魏書·卷四下·世祖紀第四下》
  62. ^ 《魏書·卷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四》
  63. ^ 63.0 63.1 《魏書·卷四十一·列傳第二十九》
  64. ^ 《魏書·卷八十三上·列傳外戚第七十一上》
  65. ^ 《魏書·卷五十一·列傳第三十九》
  66. ^ 《魏書·卷十九中·景穆十二王列傳第七中》
  67. ^ 67.0 67.1 67.2 《魏書·卷二十七·列傳第十五》
  68. ^ 68.0 68.1 《魏書·卷二十一上·獻文六王列傳第九上》
  69. ^ 《魏書·卷十五·昭成子孫列傳第三》
  70. ^ 《元遙墓誌》
  71. ^ 《魏書·卷八·世宗紀第八》
  72. ^ 《魏書·卷十九上·景穆十二王列傳第七上》
  73. ^ 《魏書·卷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
  74. ^ 《魏書·卷三十九·列傳第二十七》
  75. ^ 《魏書·卷九十三·列傳恩倖第八十一》
  76. ^ 《魏書·卷九·肅宗紀第九》
  77. ^ 77.0 77.1 《魏書·卷十八·太武五王列傳第六》
  78. ^ 《魏書·卷五十八·列傳第四十六》
  79. ^ 79.0 79.1 《魏書·卷十一·廢出三帝紀第十一》
  80. ^ 《魏書·卷三十八·列傳第二十六》
  81. ^ 81.0 81.1 81.2 《北齊書·卷二十一·列傳第十三》
  82. ^ 82.0 82.1 《北齊書·卷二·帝紀第二》
  83. ^ 《北齊書·卷十三·列傳第五》
  84. ^ 《北齊書·卷二十八·列傳第二十》
  85. ^ 《北齊書·卷十七·列傳第九》
  86. ^ 86.0 86.1 86.2 《北齊書·卷四·帝紀第四》
  87. ^ 《北齊書·卷十六·列傳第八》
  88. ^ 88.0 88.1 《北齊書·卷七·帝紀第七》
  89. ^ 《北齊書·卷八·帝紀第八》
  90. ^ 90.0 90.1 《北齊書·卷十二·列傳第四》
  91. ^ 倪廣龍《隋代刺史研究》
  92. ^ 郁賢皓:《唐刺史考全編》
  93. ^ 《舊五代史·卷二十九·唐書五》
  94. ^ 《舊五代史·卷三十七·唐書十三》
  95. ^ 《舊五代史·卷三十八·唐書十四》
  96. ^ 《舊五代史·卷四十·唐書十六》
  97. ^ 《新五代史·卷五十一·雜傳第三十九》
  98. ^ 《舊五代史·卷四十三·唐書十九》
  99. ^ 99.0 99.1 99.2 《宋史·卷二百七十一·列傳第三十》
  100. ^ 《新五代史·卷九·晉本紀第九》
  101. ^ 《宋史·卷二百七十二·列傳第三十一》
  102. ^ 《宋史·卷二百五十九·列傳第十八》
  103. ^ 《宋史·卷二百五十四·列傳第十三》
  104. ^ 《宋史·卷二百六十三·列傳第二十二》
  105. ^ 105.0 105.1 《宋史·卷二百七十三·列傳第三十二》
  106. ^ 《宋史·卷二百七十九·列傳第三十八》
  107. ^ 《宋史·卷二百八十九·列傳第四十八》
  108. ^ 《宋史·卷二百八十五·列傳第四十四》
  109. ^ 109.0 109.1 109.2 《宋史·卷四百六十四·列傳第二百二十三》
  110. ^ 《宋史·卷二百九十·列傳第四十九》
  111. ^ 《宋史·卷三百二十三·列傳第八十二》
  112. ^ 《宋史·卷三百二十五·列傳第八十四》
  113. ^ 《宋史·卷二百七十八·列傳第三十七》
  114. ^ 114.0 114.1 114.2 《宋史·卷三百二十六·列傳第八十五》
  115. ^ 《宋史·卷三百二十四·列傳第八十三》
  116. ^ 《宋史·卷九十五·志第四十八·河渠五》
  117. ^ 《宋史·卷二百九十一·列傳第五十》
  118. ^ 《宋史·卷四百二十六·列傳第一百八十五》
  119. ^ 《宋史·卷三百八十二·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120. ^ 《宋史·卷三百九十六·列傳第一百五十五》
  121. ^ 《金史·卷七十九·列傳第十七》
  122. ^ 《金史·卷四·本紀第四·熈宗》
  123. ^ 《金史·卷八十四·列傳第二十二》
  124. ^ 《金史·卷七十·列傳第八》
  125. ^ 《金史·卷五·本紀第五·海陵》
  126. ^ 《金史·卷六十九·列傳第七·太祖諸子》
  127. ^ 《金史·卷七十四·列傳第十二》
  128. ^ 《金史·卷九十一·列傳第二十九》
  129. ^ 《金史·卷九十二·列傳第三十》
  130. ^ 《金史·卷八·本紀第八·世宗下》
  131. ^ 131.0 131.1 《金史·卷十三·本紀第十三·衛紹王》
  132. ^ 《金史·卷九十六·列傳第三十四》
  133. ^ 《金史·卷九十五·列傳第三十三》
  134. ^ 《金史·卷一百〇六·列傳第四十四》
  135. ^ 135.0 135.1 《金史·卷九十七·列傳第三十五》
  136. ^ 《金史·卷一百二十一·列傳第五十九》
  137. ^ 《金史·卷一百〇七·列傳第四十五》
  138. ^ 《金史·卷一百〇二·列傳第四十》
  139. ^ 《金史·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五十六》
  140. ^ 《金史·卷十六·本紀第十六·宣宗下》
  141. ^ 王樹枬纂修:《冀縣志》,民國十八年鉛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