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州
北周建德年間設置,隋朝大業元年(605年)废止,統合于扶州。唐朝武德元年(618年),重置芳州,治所在常芬县(今甘肃省迭部县),领常芬、恒香、丹岭三县。神龙元年(705年),废芳州为常芬县,隶叠州。
隋朝行政区划变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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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 | 開皇元年 | 区分 | 大業3年 | ||||||
州 | 邓州 | 扶州 | 芳州 | 郡 | 同昌郡 | ||||
郡 | 邓寧郡 | 鉗川郡 | 封統郡 | 昌寧郡 | 龙潤郡 | 深泉郡 | 恒香郡 | 县 | 尚安县 鉗川县 同昌县 帖夷县 嘉誠县 金崖县 封德县 常芬县 丹隣县 |
县 | 尚安县 | 鉗川县 | 同昌县 | 帖夷县 | 嘉誠县 金崖县 |
封德县 理定县 |
常芬县 恒香县 |
- 芳州刺史
参考文献
- 《唐刺史考》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隋代卷》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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