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南安郡 (东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南安郡東漢隋朝的郡。在今甘肅省境。

東漢中平五年(188年),分漢陽郡豲道縣置南安郡[1],領豲道縣(治今甘肅省隴西縣東南)、新興縣(析豲道縣置,治今甘肅省武山縣西)、中陶縣(析豲道縣置,治今甘肅省武山縣西北鴛鴦鎮)3縣[2],轄域為今甘肅省隴西縣東部和定西市安定區、武山縣一帶。建安十九年(214年)廢南安郡,併入隴西郡[3]

三國曹魏時復置南安郡,屬涼州,仍治豲道縣。西晉初屬秦州太康三年(282年)廢秦州,改隸雍州。太康七年(286年)秦州復置(治上邽,即今天水),南安郡屬之。東晉大興四年(321年),南安郡屬前涼河州(治枹罕),前秦因之。後趙時南安郡屬秦州,後秦西秦因之。西秦時南安郡移治今甘肅省隴西縣東。北魏太和十年(486年),南安郡改名南安陽郡,治桓道縣(今甘肅省隴西縣東南),領桓道、新興(轄域為今隴西、漳、武山3縣部分地域)2縣;北周復名南安郡。隋朝開皇三年(583年)實行州轄縣制,廢郡。

注釋

  1. ^ 《秦州記》曰:「中平五年,分置南安郡。」 《續漢志 卷二十三 郡國五》劉昭注。
  2. ^ 周振鶴《東漢政區地理》,頁146。
  3. ^ 建安十九年,省安東(錢大昕《二十二史考異》謂「安東」為「南安」之訛)、永陽郡。 《魏志 卷一 武帝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