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羽文
吴羽文(?—?),字长卿,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今江西省南昌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四十年壬子科江西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联捷癸丑科进士,授全椒县知县,调繁江都县,晋兵部主事,督武学。天启二年(1622年)改礼部主事,三年改吏部验封司主事[1],不久请求辞职[2]。
崇祯六年起为吏部验封司员外郎,历考功司郎中,官至吏部文选郎中,与温体仁屡次发生矛盾。温体仁设局钱龙锡、李邦华等人牵连到吴羽文,吴羽文被贬戍边,很久后方恢复官职[3]。
参考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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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同芳 |
明朝江都县知县 1609年-1612年 |
继任: 余文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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