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沈景初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沈景初(?—?),字君復,號日倪,又號嶰谷浙江绍兴府餘姚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应天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初知江西南康县,廉慈公正,大父太宰公常□詩札,以忠愛二字糂勉,署中特懸之,出入皆省覽。興文學,優待士子,禁革無名之徵,奸猾胥蠧咸迸跡,士民建南國甘棠祠於藍田山祀之。四十四年丙辰改知进贤县,邑屢年薦饑,公至而勘恤懃懇,兩臺請命,户部覆題,報可,許以白金五錢代漕米一石,率石紓三錢,又請榷金頒賑。下鄕五都濱彭蠡,景初露冕行野澤中,督其繕防,且拯捄不遺餘力。建學宫之城,門榜曰文明,庀飭廟堂廡宇,皆擇罪人輕科俾負插,而兼以無業貧民,故成功速而民不知也。坐堂剖決如流,其他存問鰥寡,稽課儒效,煥然神明。万历四十七年己未,授禮部精膳司主事,踰年擢吏部文选司主事,升员外郎,天啓七年以门户被削籍[1]。崇祯元年恢复官职、诰命。著有《茁蘭堂集》十卷、《沈庄敏年谱》一卷[2]

家族

沈应文,南京吏部尚书。

弟沈景夔,字太和,官贵州安顺府知府;沈景怡,崇祯十二年举人。

参考文献

  1.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八十四》:天启七年五月,削吏部文选司员外郎沈景初籍,仍夺诰命,以其久依门户也。
  2. ^ 《餘姚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