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堪
劳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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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 |
籍贯 | 江西九江府德化县 |
出生 | 嘉靖八年(1529年)正月二十日 |
逝世 | 万历四十四年 |
配偶 | 娶高氏,赠安人;继娶杨氏,封安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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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堪(1529年—1616年),字君任,又字任之,号道亭,又号庐岳,江西九江府德化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八年(1529年)正月二十日生[1],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江西乡试第九十三名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二甲第七十七名进士。[2][3]都察院观政,授刑部主事,四十年调礼部,四十一年升员外,升广东佥事,四十四年升浙江右参议,隆庆二年(1568年)正月升四川提学副使,五年正月以贤能卓异入觐,赐衣一袭、钞百锭,升本省左参政,六年(1571年)七月升浙江按察使。
万历元年(1573年)五月升山东右布政使,三年(1575年)丁母忧归。五年六月复除福建右布政使,六年正月升浙江左布政,八年(1580年)正月调福建,六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地方,十年(1582年)七月升左副都御史、协理院事,十一年二月被劾降一级,调南京用。博学能文,著作甚丰。在各地为官时常常为民众兴利除弊,所在的地方多有德政。[4]
万历年间任福建巡抚,同安知县金枝向劳堪告发洪朝选居乡不法之事。早在万历二年,刘梦龙已向福建巡按御史孙琮提交了洪朝选的罪证,但孙琮置之不理。万历九年十二月,劳堪依据朝廷公文,将洪朝选逮捕下狱。次年正月二十四日,洪朝选在狱中自缢身亡。万历十年,张居正死,御史丘橓弹劾劳堪枉杀朝选。同年十二月十九日,给事中孙玮弹劾劳堪故勘洪朝选,使其致死。[5]万历十五年(1587年)五月,经三法司会审,劳堪以“故禁、故勘”之科条,发配浙江观海卫终身充军。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九月,遇诏赦返乡。劳堪案实为万历朝前期“倒张运动”之政治迫害事件。[6]
家族
曾祖劳溥,贡士赠南京刑部员外郎;祖父劳傅相,工部郎中加正四品服色;父劳思(1510年-1597年),号敬所,生员封礼部员外郎,累封通议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母陈氏,封太安人[7]。劳堪生子五,长钦亮,年十七,亡,聘朱氏,未婚,朱氏不愿另婚,随钦亮而去。钦亮为冯氏出。次子钦采,庄氏出,三子钦臣,冯氏出;四子钦邻,冯氏出;五子钦顺,柳氏出。生女五。孙男七:一定国、二安国、三经国、四纬国、五胜国、六康国、七宁国。孙女二。曾孙女三。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 ^ 据《嘉靖三十五年进士登科录》载,“劳堪,贯江西九江府德化县,民籍,县学生。治诗经,字任之,行一,年二十八,正月二十日生。”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德化县志·卷三十二·人物·名宦》页十八~十九:劳堪,字任之,号庐岳,嘉靖丙辰进士,洊厯内外官,累迁至左副都御史,有干济才,为民兴利除弊,所在多惠政。居乡如请筑封郭洲长堤以御水患,迄今赖焉。念江州地瘠民贫,北粮交卸多重,累言于朝,特免之。其居官,泽加于民,大率类比。性敏慧,博学能文,所着甚富,详艺文志。
- ^ 《明史》卷241:“孙玮,字纯玉,渭南人。万历五年进士。授行人,擢兵科给事中。劾中官魏朝及东厂办事官郑如金罪,如金坐下诏狱。二人皆冯保心腹也。初,张居正以刑部侍郎同安洪朝选轻辽王罪,衔之。后劳堪巡抚福建,希居正意,讽同安知县金枝捃摭朝选事,堪飞章奏之。命未下,捕置之狱,绝其饭食三日,死,禁勿殓,尸腐狱中。堪寻召为左副都御史,未至京而居正卒。朝选子都察院检校竞诉冤阙下,堪复飞书抵冯保,削竞籍,廷杖遣归。至是,玮白发其事,并及堪诸贪虐状,堪免官。未几,朝选妻诉冤,丘橓亦为讼,竞复援胡槚、王宗载事,请与堪俱死,乃遣堪戍。”
- ^ 江柳青,《万历朝劳堪案始末考》,《明清论丛》,2012年00期。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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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耿定向 |
福建巡抚 1580年-1582年 |
继任: 赵可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