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齊芳
李齊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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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漢中府知府 | |
籍貫 | 直隸廣平府成安縣 |
字號 | 字潔夫、見甫,號巽川 |
出生 | 丁亥年五月初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蔡氏,封孺人 |
親屬 | (子)在門、在庭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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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齊芳(1527年—?),字潔夫、見甫,號巽川,直隸廣平府成安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順天府鄉試第七十九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一百六十一名進士[1][2]。工部观政,授山東歷城縣知县,學诗于李攀龍。四十年遷户部主事,监兑河南[3]。世宗崩,穆宗未即位,阉人传令旨除官,中外骸愕,無敢言者,齊芳慷慨上疏,語甚激烈,上得疏,覧不釋手,中貴銜之,隆慶元年(1567年)謫陕西同州同知,尋移衢州。時防礦兵數千索饷鼓噪,齊芳往平之。二年升山西泽州知州,終漢中府知府[4]。
家族
曾祖李雄;祖父李堂;父李靖,聽選官、封知县。母馮氏,封太孺人[5]。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嘉靖四十五年十月癸未,夺河南监兑主事李齐芳俸一月。齐芳监兑河南,与巡按御史李文续不相能,竣事例当会上举劾,齐芳乃自为疏先奏之,文续因劾甚齐芳乖张,乃有是命。
- ^ 《廣平府志》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