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藩案
楚藩案,是明朝萬曆年間楚國(楚藩)發生的兩次事件,即「楚太子案」、「楚宗劫槓案」,學者常認為這是妖書案鬥爭的一部份,細節可分為「二書二楚」四大案,即「第一次妖書案」、「第二次妖書案」、「楚太子案」、「楚宗劫槓案」等四案。
楚太子案
萬曆卅一年(1603年)三月,楚王宗人、輔國中尉朱華赿向朝廷告發楚王朱華奎並非楚恭王之子,是楚恭王親戚王如言的侍妾尤金梅所生。首輔沈一貫因與朱華奎友好,於是授意通政使沈子木暫將奏疏壓下不表。朱華赿不服,親自上訪燕京,北告御狀。禮部右侍郎郭正域主張進行調查。沈一貫反對無效,最後由巡撫和巡按御史會同勘問。但察無實證,只有王如言的女兒一口咬定朱華奎是「偽王」。沈一貫與郭正域自是有仇恨,給事中錢夢皋劾奏郭氏「陷害宗藩」。郭正域憤而辭官,朱華赿則被廢為庶人,禁錮於鳳陽。
楚宗劫槓案
楚太子案又引發了楚宗劫槓案,萬曆卅三年(1605年),萬曆帝覬覦楚王家財,楚王朱華奎只好以皇槓搬運白銀貳萬兩貢獻朝廷。運送途中,被不滿楚太子案的楚國宗室朱蘊鉁等人劫走。湖廣巡撫趙可懷訊問時,被朱蘊鉁和朱蘊鍧打死。湖廣右參政薛三才、按察使李燾、巡按吳楷即向朝廷報告楚國宗室作亂。沈一貫立刻調集鄖陽巡撫胡襟寰兵馬,打算攻打楚國,楚國宗室自危,李燾上奏,此為刑案,並非謀叛,朝廷方才止兵。萬曆帝斬殺朱蘊鉁與朱蘊鍧,賜死朱華堆等四人,幽禁朱華焦、朱蘊鍅等四十五人,楚國宗室人心惶然。
參考文獻
- 朱孟陽《細說明代十六朝》2005-7-1,京華出版社 ,ISBN :7807240601
-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中華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