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利亚 (耶稣的母亲)
根据《新约圣经》记载,玛利亚/马利亚(希伯来语:מִרְיָם,Miriam,Miryam;亚兰语:Maryām;古希腊语:Μαριάμ;拉丁语:Maria;阿拉伯语:مريم;英语:Mary;公元前18年-公元41年)是一名居住于加利利地区拿撒勒(纳匝勒)城的犹太妇女,耶稣的母亲。新教翻译为马利亚,天主教会翻译为玛利亚,景教翻译为末艳,伊斯兰教翻译为麦尔彦。
基督徒认定《新约圣经》对玛利亚还是童贞女时顺从天主,受圣神感孕而怀孕生出耶稣[1],并且认定她所生的是基督(或称默西亚),降生成人的天主之子。当时玛利亚已与圣若瑟订婚,若瑟把玛利亚娶过来之后,便陪伴她去了伯利恒,在那里,她生下了耶稣。[2][3]。《路加福音》从描写玛利亚接受天使加百列预报的降生开始。尽管其中对玛利亚在耶稣公开传道后的描述不多,圣史路加记录了当耶稣受难时,她在十字架下默默地陪伴着他。耶稣升天后,在耶路撒冷的早期基督教团体中,玛利亚乃是非常重要的一员。有部分秘经记载玛利亚从未经历死亡,而是肉体与灵魂直接升入天国。
玛利亚是基督教中最重要的女性人物,从基督教早期开始就倍受尊敬,对其有“圣母”、“天主之母”、“蒙福童贞玛利亚”等尊称[4][5]。天主教会、东方正教会以及部分圣公宗、循道宗、长老宗和路德宗相信玛利亚卒世童贞、蒙召升天。
天主教会相信玛利亚无染原罪[6]。天主教会、东正教会、东方正统教会、圣公宗以及路德宗的基督徒们都相信玛利亚是“天主之母”。而很多新教派系不接受这些观点,这些派系认为玛利亚是“基督之母”,不是天主之母。他们也不认同立玛利亚圣像,并认为此举违反十诫的“不可敬拜偶像”。[7]
姓名
在希腊文《新约圣经》中,耶稣母亲的名称,最早是以希腊文出现,拼为Μαριάμ(Mariám)或Μαρία(Maria)。其中Μαρία是由Μαριάμ变化来的简短形式,但是这两种拼法在不同版本与段落的《新约圣经》都有人使用。这个名字最早源自希伯来语:מִרְיָם(Miriam或Miryam),或是亚兰文的Maryām,根据反基督教犹太文献“耶稣一生”(Toledot Yeshu)或“巴比伦塔木德”其名为玛莉亚·抹大拉·尼莎亚(Miriam Magdala Nishaia)。
阿拉伯语مريم(Miryam)由希伯来文翻译而成。欧洲中世纪时,采用拉丁语Maria,传入英语后,拼成Mary,法语则为Marie。
生平
大部分关于玛利亚的资料来源于《新约圣经》:
The New Testament account of her humility and obedience to the message of God have made her an exemplar for all ages of Christians. Out of the details supplied in the New Testament by the Gospels about the maid of Galilee, Christian piety and theology have constructed a picture of Mary that fulfills the prediction ascribed to her in the Magnificat : "Henceforth all generations will call me blessed."
新约圣经解释道,由于她的谦卑与对天主(上帝)旨意的顺从,天主(上帝)使她成为所有基督徒的榜样。源于新约圣经对这位加里肋亚(加利利)少女的描写,基督徒以虔诚和神学刻画出玛利亚的形象,她满全了《尊主颂》(圣母赞主曲)中的预言:“今后万世万代都要称我有福”[8]
— "Mary." Web: 29 Sept. 2010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Online.(大英百科全书在线版)
- 路加福音是提到玛利亚的名字次数最多的福音,有十二次。[9]
- 马太福音提到玛利亚的名字五次。[10]
- 马可福音只有一次提到玛利亚的名字,另有一次提到她作为以撒的母亲。[11]
- 约翰福音提到玛利亚作为耶稣的母亲两次,但没有提及她的名字。一次在迦拿的婚礼上,这一事件之在若望福音中被提及。[12]另一次则是在耶稣受难时,描写玛利亚与玛利亚玛达肋纳、克罗帕的妻子玛利亚(若望称她为玛利亚的姊妹)还有“耶稣所爱的门徒”一起。[13]若望福音的第2章1至12节是四部福音中唯一一段记载耶稣与玛利亚对话的段落。耶稣并没有称她为“母亲”,而是“女人”,相当于现在的敬称“我的女士”。这可能将玛利亚与创世纪中“踏碎毒蛇头颅的女子”[14],还有默示录中“身披太阳的女子”联系在一起。[15]
- 在路加的第二本书使徒行传中,耶稣受难之后,玛利亚与“耶稣的兄弟们”还有十二门徒一起聚集在马可楼上祈祷。[16]
- 默示录中第12章提到“身披太阳,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荣冠”的女人,虽然若望没有明示那就是玛利亚,但这种确信自古以来就存在。[17]
早年
《新约圣经》中对玛利亚的早年生平记录很少,公元二世纪的作品雅各福音书是记录玛利亚早年生活的第一部书籍。[18]雅各伯福音记载玛利亚生于罗马帝国境内的自治王国犹太希律王国的以法他,她的父母为约阿希姆与安妮。他们才生下玛利亚。
《约翰福音》19章25节记载了玛利亚有一个同名的姊妹,她可能是玛利亚的阿姨,若瑟兄弟克罗帕的妻子,这个观点源于公元二世纪的史学家Hegesippus的观点。[19]
根据福音书作者路加,玛利亚是以利沙伯的表妹,以利沙伯是祭司撒迦利亚的妻子。由于依撒伯尔的祖先是亚伦,并且属于利未支派,[20]有些学者认为这关系是母系遗传的(亚伦的妻子厄里舍巴是属于犹大支派的,所以亚伦的子孙即属于犹大支派又属于利未支派[21]),也就是说,约瑟与玛利亚都属于犹大支派,大卫王室的后裔《路加福音》第3章列出的族谱,上至大卫之子拿单,实际上马利亚的族谱,而《马太福音》第1章列出的上至所罗门的族谱乃是约瑟的族谱。[22][23]
玛利亚在加利利的小镇拿撒勒与她的父母一起定居下来[24],并且正当她与约瑟订婚的时期——这是犹太婚姻的第一步——此时天使加百列向她预报受圣神感孕,成为预定的弥赛亚之母的事。玛利亚以纯全的美德与谦卑顺从了天主的意思,“看!天主的婢女,愿照你的话成就与我吧!” [25]几个月之后,当若瑟在梦中被天主的天使告知玛利亚怀孕的事时,他很惊讶;但天使随即告诉他不要怕把玛利亚娶过来,若瑟如此做了之后便完成了整个犹太婚姻的仪式。[26][27]
自从天使加百列告诉玛利亚她的亲戚依撒伯尔虽原是无法生育的,但也怀了孩子之后,玛利亚便急速动身去“犹大的一座城”拜访依撒伯尔。[28]玛利亚到达并问候了依撒伯尔之后,依撒伯尔尊称她为“吾主的母亲”,其后玛利亚以尊主颂赞美天主。[29]三个月之后,玛利亚返回自己家中。[30]
根据《路加福音》,罗马皇帝奥古斯都出了一道上谕,要求帝国境内所有人都要去登记户籍,所以若瑟带着玛利亚返回故乡白冷(伯利恒)去登记。在伯利恒时,玛利亚生下了耶稣,但由于旅店中没有地方,便将耶稣用襁褓裹起,放在马槽里。[31][32]
八天之后,孩子受割礼,玛利亚和若瑟按天使的指示给他以“耶稣”为名,意为“天主拯救”。[33]
当玛利亚完成为期40天的取洁期后,她与约瑟带着耶稣去耶路撒冷献给天主(根据摩西律法,首生子应献给天主),并按法律献上祭物。[34]在接受义人西默盎和女先知亚拿的预言之后[35],约瑟和玛利亚带着耶稣返回了加利利的纳匝勒。[36]
其中,东方三博士根据星象的指引来到伯利恒朝拜耶稣,但并不能确定这发生在耶稣刚出生后,还是在玛利亚和若瑟带耶稣去耶路撒冷之后。之后,由于大希律王的迫害,约瑟带着全家逃往埃及行省,直到大希律王去世为止(约于公元前4年),才回到拿撒勒再次生活。[37]
耶稣诞生
圣母玛利亚向耶稣代求事迹根据思高圣经的《若望福音》第二章第1节至第12节描述,玛利亚参加在加里肋亚加纳的婚宴,耶稣与门徒也受邀参加婚宴。这是圣经首次记载玛利亚替人们祈求子耶稣,原文:“酒缺了,耶稣的母亲向祂说:‘他们没有酒了。’”,虽然耶稣说:“女人,这于我和你有什么关系?我的时刻尚未来到。(此处的女人是指对妇女的尊重称谓)。”但是,耶稣仍然应允了圣母的请求,并且第一次行使神迹将“六口装满水的石缸”转变为“好酒”提供婚宴使用。《若望福音》此处经文记载耶稣应允圣母为他人向耶稣代求愿望,并能获得耶稣赏赐且提前行使神迹,而有他的门徒见证。[38]
耶稣宣示圣母玛利亚为耶稣门徒之母根据思高圣经的《若望福音》第十九章第25节至第27节描述,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耶稣看见母亲,又看见他所爱的门徒站在旁边,就对母亲说:“女人,看,你的儿子!”[39]然后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就从那时起,那门徒把她接到自己家里。[40]这是圣经若望福音明确记载耶稣宣示圣母为耶稣门徒之母。至此之后,耶稣死后复活及升天后降圣神两时期,圣母玛利亚都协同耶稣门徒一起。
耶稣升天之后
在圣经《宗徒大事录》(新教和合本称《使徒行传》)中第一章12节至13节记载,耶稣升天之后,耶稣门徒、圣母玛利亚与弟兄、妇女等众人,齐聚一堂为等候圣神降临前进行祈祷的预前工作。"思高圣经原文:这些人同一些妇女及耶稣的母亲玛利亚并他的兄弟, 都同心合意地专务祈祷。"[41]
天主教会、正教会、东方正统教会,以及部分圣公宗派别相信圣母玛利亚最后蒙召升天。
书籍与教会传统
新约记载,玛利亚在嫁给约瑟之前就怀了耶稣,但是约瑟并没有因此解除婚约,仍然娶了玛利亚,并且承认她的儿子耶稣是他们家的长子,拥有财产继承权的第一顺位。
新教相信,玛利亚在嫁给约瑟之后,又为他生了四个儿子,分别是公义者雅各、约西、犹大、西门,及几个女儿[42]。天主教会则认为这几个人是若瑟家族中的人,是耶稣的堂兄弟姐妹,或是若瑟前妻所生,并不是玛利亚所生的。
耶稣死后,由耶稣所爱的门徒负责照顾玛利亚的生活,教会传统上认为这位门徒是使徒约翰,但也有可能是公义者雅各[43]。
神学观点
天主教与东正教
天主教会认为玛利亚是天主特别为诞生耶稣而派到人间的,所以她是无罪之身,不同于其他凡人,天主教会也因此认为她升天后成为中保圣人,可以代人祈求赦罪。神学家路德维格·奥托(Ludwig Ott)认为玛利亚是人类服从的代表,和夏娃是刚好相反的象征,他同时认为加纳婚宴的故事可以支持靠玛利亚代祷的观点。
天主教会的官方文献显示:“玛利亚要是符合两个条件,就实在是‘天主之母’了。首先,她确实是耶稣的母亲;其次,耶稣确实是天主。”[44]圣经说玛利亚确实是耶稣的母亲,但是圣经写成以后很久,到公元4世纪,教会确认“三位一体”为信条,这时耶稣承认为天主。[45]公元5世纪时,在以弗所公会议上,聂斯脱里派受到批判,其主要学者君士坦丁堡主教聂斯脱里主张耶稣的两性区分,而玛利亚只是“基督之母”(Christotokos),认定“天主之母”的称谓等同是付予玛利亚神性。而亚历山大主教区利罗主张耶稣的两性合一,其神性渗透人性,而玛利亚生了整个基督,认定玛利亚被称为“天主之母”是合理而且不能避免。结果,聂斯脱里派被宣判为异端并受到压制。随后在迦克墩公会议上,得出的结论整合了两派神学的观点。对聂斯脱里的裁定在1895年出现戏剧性的转变,聂斯脱里晚年的一部著作《大马色人纥拉克斯的记述》(The Treatise of Heraclides of Damascus)在叙利亚被发现。在该书中聂斯脱里否认以弗所会议的指责,反对马利亚为上帝之母及对马利亚的崇拜,并为自己辩护。聂斯脱里的解释与传统天主教会对他的观点不同,和迦克墩信经的基督论相近,从而有学者开始怀疑“聂斯脱里主义”是否真的是教会传统指控的“不属于三位一体范畴的教义”以及以弗所会议的结论是否客观公正。在这份聂斯脱里为自己辩护的书中,自述其接受耶稣具有神人两性,两性联结(συναφεια),并非两性分离或两个位格,认为这完全是对手区利罗对其位格/属性字义的曲解,因为位格一字在当时也可解为属性。[46]1994年11月11日,天主教会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与东方亚述教会大公牧首玛·丁克哈四世签署了《共同声明》[47],支持两项东方亚述教会惯用的称呼,“基督之母”或是“我们天主救主基督之母”(the Mother of Christ our God and Saviour)[48]。
正教会认为玛利亚是天主特别选为诞生耶稣的人。她本身也是凡人,受亚当的原罪(就是与上帝远离)的传染;但是她从小就已经完全顺从天主,依靠天主的恩典脱离罪恶。正教会认为她就是人类回答天主之“是”,来弥补和解放人类脱离夏娃之“非”及叛逆。正教会称圣母玛利亚为“天主之母”,就是诞生天主(耶稣)者;也译成“诞神者”,“诞神女”,“上帝之母”。
新教
新教教会基本上只认可马利亚为耶稣在地上时的生母,也就是为人耶稣的母亲,并不认可是基督神性的母亲或“上帝之母”。新教认为,基督的神性非受造,源于太初之道,与父神同质且同荣同尊,而马利亚只是蒙恩受造的平凡女子,及耶稣人性的孕母,不应赋予神性被高举为神之母,这种观点自以弗所公会议时,被坚持马利亚为上帝之母的亚历山大宗主教区利罗强烈反对,区利罗强调基督里神人二性的‘一’,秉持亚历山太学派传统,高举两性联合说(hypostatic union),认为在基督里神人二性乃是联合成为一个‘神—人’性(φυσι),该派虽承认神人两性,一个位格,但较强调基督神性,人性被动融合于神性,而近于基督一性说[注 1],而后其子弟修士欧迪奇则提出极端的基督一性说(one-naturism,Eutychianism)[49],在451年迦克墩公会议被判为异端而遭放逐。聂氏在公元431年以弗所会议判为异端观点在1895年出现戏剧性的转变,聂斯脱里晚年的一部著作《大马色人纥拉克斯的记述》(The Treatise of Heraclides of Damascus)在叙利亚被发现。在该书中聂斯脱里否认以弗所会议的指责,反对马利亚为上帝之母及对马利亚的崇拜,并为自己辩护。聂斯脱里的解释与传统天主教会对他的观点不同,和迦克墩信经的基督论相近,从而有学者开始怀疑“聂斯脱里主义”是否真的是教会传统指控的“不属于三位一体范畴的教义”以及以弗所会议的结论是否客观公正。在这份聂斯脱里为自己辩护的书中,自述其接受耶稣具有神人两性,两性联结(συναφεια),并非两性分离或两个位格,认为这完全是对手区利罗对其位格/属性字义的曲解,因为位格一字在当时也可解为属性[46]。有学者认为新教的看法相近于当时东方亚述教会所支持的君士坦丁堡牧首聂斯脱里的论述[50]。也就是新教认为,马利亚是拿萨勒人耶稣的母亲,为耶稣此人之母,非神之母,接受聂斯脱里反对崇拜马利亚或将之高举为神之母的观点,所不同于聂斯脱里对耶稣基督的理解,新教接受耶稣具有神人两性,两性联合成一位格的观点;而非具有两个位格或两性连结的理解。另外近代,新教也反对天主教向马利亚公开的敬礼及请托代祷的行为[51],反对天主教会及东正教会于教堂中摆设或悬挂圣母及圣徒塑像,此举被视为亵渎上帝的圣徒崇拜及偶像崇拜行为[52],同时认为向马利亚请托祷告严重的侵犯基督为神人中间唯一中保的角色,更违犯了旧约摩西律法中禁止活人与死人沟通的禁令[53]。
新教教会并不接受天主教会关于马利亚无罪之身可以作为中保的说法,因为新教认为马利亚无原罪之说及中保的说法并不符正典的记载[51],圣母升天及终身童贞的传说,更无可靠历史及正典的佐证[54],为信徒代祷可倍加蒙神垂听的说法也不符四福音的纪录,甚至求见及请托耶稣时遭到拒绝或不礼貌的对待(马太福音12:46;约翰福音2:4)。然而新教信徒仍称她为“耶稣的母亲马利亚”,以区别四福音中其他的马利亚,认为她具有甘心顺从上帝的美德,受到上帝特别的拣选,称她是“蒙大恩的女子”,上帝与她同在,是“有福的女子”(路加福音 1:28、42;11:27),新教接受其为“童贞女马利亚”这一称号;也有些教会称她为“圣马利亚”,视她是圣徒中的一位,但不会特别称她为圣母或上帝之母。
“敬礼”而非“崇拜”
一般人认为圣人的遗物可以助人病得痊愈、可以赶鬼驱魔、可以侦察案情、免除灾难等。但这并非正式的教理。实际上,天主教会认为圣物本身不具有以上效用,对天主/上帝有信德才是重点。玛利亚在起初已被早期教会视为最高尚的童贞女,然而在第四世纪之前,已出现一个信条:即是马利亚生基督后仍终身为“童女”之说。[55]
部分新教徒和部分非基督徒认为天主教会仪式对玛利亚表达了一种“崇拜”的态度。由于天主教和新教都认为,“崇拜”这个词只可用于对上帝敬拜,所以也有天主教徒认为,少数新教徒认为天主教崇拜圣母是对天主教信仰的攻击。传统上,天主教会反对使用“崇拜”这个词来描述对圣母的态度,他们使用“恭敬”或“敬礼”这两个词。
历史
- 1世纪时,玛利亚的地位已受到特别的重视,他们认为的证据是约翰福音/若望福音19:26-27,耶稣将自己的母亲托付给使徒约翰/圣若望,天主教会认为他代表了全体信徒。当时并没有文献或证据显示早期基督徒向玛利亚祷告,但是若望福音记载圣母在加里肋亚加纳的婚宴替众人向耶稣祈求,并获得耶稣行使神迹,有他们的门徒见证(若望福音2:1-2:12)。耶稣死后,玛利亚在教会成立之初已和门徒一起祷告(使徒行传/宗徒大事录1:14)。
- 在431年,以弗所公会议时,会议决定将玛利亚确定为“天主之母”。自此之后,围绕着圣母玛利亚的各种敬礼(天主教反对向任何天主之外的宗教人物使用“崇拜”一词)仪式成为东正教和天主教的重要教条。
- 在公元553年,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认定玛利亚是“终身童贞”;这意味到她与约瑟的婚姻只是挂名的,他们从未行房或生下任何儿女。
- 1495年,敬礼玛利亚的玫瑰经祈祷获得教宗历山六世的承认,对玛利亚的敬礼仪式和活动达到一个高潮。但在宗教改革时,现今大部分部分基督新教并不认可此信条为新教教义,大部分新教教会反对“中保圣人”的观念,然而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等改革者依然保留“天主之母”和“终身童贞”的信条。
- 在1854年,教宗庇护九世承认玛利亚始胎无染原罪。这个信条认为玛利亚没有从亚当承受到任何罪;事实上,她是不可能犯罪的。
- 在1950年,教宗庇护十二世接受信条,宣认玛利亚在结束地上的一生之后身体和灵魂一同被接到天上去。
象征
植物
可以象征玛利亚的植物少说有20种以上,比较常见的有象征了圣母的纯洁的圣母百合,鸢尾,银莲花,雪花莲,象征谦卑的紫罗兰,还有雏菊,扁桃,蝴蝶花,桃金娘,以及“圣母的铃铛”风铃草,“圣母的眼泪”铃兰,“圣母的手套”毛地黄,“圣母的鞋子”缕斗菜,“圣母的金子”金盏草,“圣母的果实”草莓,“圣母的悲伤”蒲公英等等。
与圣母敬礼联系最为紧密的是玫瑰,玛利亚有时被称为“玫瑰圣母”,也有人说象征圣母的是无刺的玫瑰。
文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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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达尔贝特·贝加斯所作的圣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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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母玛利亚,由桑索费莱托所作,17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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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伤的圣母,由提香所作,155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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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斯廷圣母,由拉斐尔·圣齐奥所作,15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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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斯托霍瓦的黑色圣母,波兰最珍贵的圣物之一,约于中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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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圣母,由威廉·阿道夫·布格罗所作,18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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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母、圣婴与众天使之歌,由威廉·阿道夫·布格罗所作,18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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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尔经中的圣母与圣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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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上抱着圣婴的圣母,由Roberto Ferruzzi所作,1897年
玫瑰经
在天主教传统中,有一种非常重要的祈祷方式,称为玫瑰经祈祷,就是通过默想耶稣和圣母一生的十五件重大事件来达到默想和净化目的。教宗庇护九世曾经说玫瑰经是教会最富有的宝藏。前任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曾多次表示他个人的经历中,玫瑰经曾经起过重要的作用。
玫瑰经于15世纪成形,1495年得到教廷承认。核心的形式部分包括各由一遍天主经、十遍圣母经及一遍圣三光荣经所组成的每端奥迹。传统玫瑰经所纪念的奥迹共有十五项,分为“欢喜五端”(圣母领报、圣母往见圣妇依撒伯尔、吾主耶稣基督诞生、圣母献耶稣于主殿、耶稣十二龄讲道)、“痛苦五端”(耶稣山园祈祷、耶稣系受鞭笞、耶稣受刺冠之苦辱、耶稣负十字架陟山受死、耶稣被钉十字架上死)及“荣福五端”(耶稣复活、耶稣升天、圣神降临、圣母蒙召升天、天主光荣圣母)。这种结构是模仿欧洲于中古时期修道人士所采用的日课祈祷而成。一百五十篇圣母经,象征圣经《圣咏集》(又称诗篇)中的一百五十篇圣咏。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于2002年颁布《童贞玛利亚的玫瑰经》,提议新增“光明五端”,即为:耶稣在约旦河受洗,耶稣参与加纳婚宴、耶稣宣讲天国劝人悔改、耶稣在泰博尔山显圣容、耶稣在最后晚餐中建立圣体圣事。
按照天主教罗马礼的年历,每年十月七日为“玫瑰圣母纪念日”。玫瑰经的传统结束祷词,点出了此一祈祷方式的深义:“天主,因你唯一圣子的降生、死亡和复活,为我们获得了永生的赏报。我们恳求你:使我们默想圣母玫瑰经的奥迹,并能效法其中的含义,获得其中的许诺⋯⋯”。
圣母显现
历史上为教廷所认可的圣母显现事件如下:
历史上为教廷尚未认可的圣母显现事件如下:
时间:1961年至1965年,地点:西班牙北部嘉拉班大村庄。此事件是圣母与圣天使弥额尔在西班牙加拉班德小村,显现给四位小女孩。此事件有当地主教、神父、基督新教牧师、医生、居民、科学家与外来人长期参与见证,但除四位小女孩可以看见圣母显现并进入神魂超拔之外,其他人无法目睹圣母显现[56]。此事件在教廷引起巨大争议,第一时间教廷并不承认,由于见证人数众多,以及相关记录影片及资料一一浮现,更有当地主教或神父等神职人员向教廷提出见证,促使教廷历经多年重新研究,至今仍然没有定论,目前教廷针对此事件的态度转向认同,但并未承认。2007年教廷卡洛斯总主教(Carlos, Archbishop)书信表示教廷将会持续深入研究与调查,目前仍保留中立态度与祝福。[57]
其他
圣经中共有六位马利亚,除了耶稣的母亲马利亚,还有用香油抹耶稣脚的马利亚(马大妹妹)[58];耶稣曾经从她身上赶出7个邪灵的马利亚(末大拉人)[59];马利亚(马可母亲)[60];马利亚(雅各母亲)[61]。马利亚(罗马城里)[62]。
经外记载
犹太文献记载耶稣·本·潘得拉是耶稣的全名,2世纪希腊哲学家Celsus就认为玛利亚是被约瑟·本·潘得拉强奸的。
根据犹太文献《耶稣一生》的记载,有一个叫做耶书·本·潘得拉可能就是耶稣,这本书记述说,这个人是玛利亚和罗马士兵约瑟·本·潘得拉的私生子。不过这个说法有较大争议,公元3世纪的神学家奥利振在《驳塞尔修斯》中也强烈驳斥了这一观点。
参见
- 耶稣的谱系、圣若瑟、圣家、耶稣的血亲
- 玛利亚的称号
- 马利亚、抹大拉的马利亚
- 耶书、提庇留·朱利亚斯·阿布德斯·潘得拉
- 圣母圣心、圣母经、玫瑰经
- 圣母升天说:一项于1950年由当时的教宗颁布的信理,不为新教接纳。
- 基督论:对于431年以弗所公会议两派提出的论述有详细的解析。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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