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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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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祖昌(1905年3月23日—1986年3月28日),江西省莲花县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少将

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后勤部部长。1955年,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同年甘祖昌申请弃官务农未准。经过多次申请,1957年8月4日,组织正式批准甘祖昌回乡务农,在家乡带头修建了多处水利工程,被称为“农民将军”。其妻为2013年感动中国人物龚全珍[1][2]

生平

1905年出生于江西省莲花县坊楼乡桥头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26年参加本村农民协会,192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担任乡土改委员会主任[3]。1928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曾任莲花县独立团军需处处长,西北野战军纵队后勤部部长,第一兵团后勤部副部长等职。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新疆军区后勤部副部长、部长。1957年因身体原因辞职回乡务农。曾任江西省第四届政协副主席,第三、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曾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6年3月23日在江西省莲花县病逝,享年81岁[4]

参考

  1. ^ 放弃高官厚禄 主动回乡当农民的将军甘祖昌. 凤凰网. [2008-1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0). 
  2. ^ “万里征途不歇脚——记红军老战士、共产党员甘祖昌”1975年4月18日《人民日报》
  3. ^ 江西省莲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编). 《莲花县志》. 江西人民出版社. 1989年: 第751页. 
  4. ^ 江西省政协志编纂委员会 (编). 《江西省政协志》. 合肥: 黄山书社. 1999-09: 209. ISBN 7806304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