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瑛
铁瑛 任鸿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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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 |
任期 1979年12月—1983年4月 | |
前任 | 新设 |
继任 | 李丰平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主席 | |
任期 1977年12月—1979年12月 | |
前任 | 江华 |
继任 | 毛齐华 |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1977年2月—1983年3月 | |
前任 | 谭启龙 |
继任 | 王芳 |
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 | |
任期 1977年2月—1979年12月 | |
前任 | 李丰平 |
继任 | 谭启龙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中國直隸省南乐县 | 1916年11月19日
逝世 | 2009年2月6日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 | (92歲)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获奖 | 二级独立自由勋章 二级解放勋章 |
军事背景 | |
效忠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共产党 |
服役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 |
服役时间 | 1937年-1972年 |
军衔 | 少将 |
参战 | 中国抗日战争 第二次国共内战 |
铁瑛(1916年11月19日—2009年2月6日),原名任鸿让,男,汉族,河南南乐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共浙江省委第一书记、浙江省军区第一政委。
铁瑛是中共第十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党的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大代表,第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曾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生平
1916年11月19日,铁瑛出生在河北省南乐县(今属河南省濮阳市)。
1937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抗日军政大学一分校一大队组织干事,八路军山东纵队一支队二团组织股长兼党分总支书记,山东滨海军区临沭县独立营政委、县委书记,临沭县独立团政委,山东军区特务一团政委,华东军区警卫旅政委等。1949年7月后历任上海市公安总队副政委、政委兼干部部部长,南京军区军事法院院长,舟山地区革委会主任等[1]。1964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72年后任中共浙江省委第一书记兼浙江省军区第一政委[2]。后兼任浙江省政协主席、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3][4]。1983年3月当选为中共浙江省顾问委员会主任。党的十三大当选为中顾委委员[5]。
参考文献
参见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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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者: 谭启龙 |
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 1977年2月-1979年12月 |
繼任者: 李丰平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者: 谭启龙 |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书记 1977年2月-1983年3月 |
繼任者: 王芳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 ||
前任者: 江华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主席 1977年12月-1979年12月 |
繼任者: 毛齐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
新頭銜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1979年12月-1983年4月 |
繼任者: 李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