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儒炳
黄儒炳(?—1628年),字士明,号倬星[1],广东广州府顺德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广东乡试第二十名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联捷甲辰科二甲进士。户部观政,改翰林院庶吉士,三十五年授翰林院编修,三十六年丁忧。服除补原职,四十三年任江西乡试同考官。四十四年升右中允,四十七年升左谕德,天启元年(1621年)任应天乡试同考官,升右庶子,掌司经局,二年(1622年)官南京国子监祭酒,修《南雍续志》,辑二十一史具题,请修率性、正义、修道三堂。三年(1623年)转南京吏部侍郎,值尚书缺,摄理堂务。廷推邹元标为吏部尚书,中旨不下,黄儒炳两疏请之。摄工部时,主事惠承芳建议于都城下岁加税十万两,人情汹汹,黄儒炳随疏驳参,议始罢。摄礼部时,齐庶宗多不法,乃定宗长之制。转礼部右侍郎兼侍读学士、纂修神宗光宗实录副总裁,天启六年(1626年)二月升吏部左侍郎[2],三月引疾乞归,得旨回籍[3],崇祯元年(1628年)因母殁以哀毁卒。所著有《影木轩文集》。
家族
曾祖黄乐;祖父黄信;父黄文礼,号谷泉;母李氏,封孺人[4]。子黄图赞,字曰性,以荫仕至户部四川司郎中。
参考资料
-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黄儒炳,倬星,诗四,戊寅九月二十六日生,顺德县人,癸卯二十,会一百五十八,二甲五十一,户部政,改翰林院庶吉士,丁未授编修,戊申丁忧,癸丑补原职,甲寅起居馆,乙卯江西主考,丙辰升右中允,丁巳给假,己未升左谕德,辛酉南京主考,辛酉升右庶子,掌司经局,壬戌升南国子监祭酒,癸亥升南吏部侍郎,甲子升礼部左侍郎,协理詹事府,改吏部左,管右侍郎事,丙寅升左,本年三月养病。曾祖乐,祖信,父文礼。
- ^ 《明熹宗实录》:天启六年二月,改吏部右侍郎管左侍郎事黄儒炳为左侍郎。
- ^ 《明熹宗实录》:天启六年三月,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黄儒炳引疾乞归,许之。
- ^ 唐文献《奉贺黄封君谷泉先生暨配李孺人双寿叙》
- 《广东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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