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州
北周建德年间设置,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废止,统合于扶州。唐朝武德元年(618年),重置芳州,治所在常芬县(今甘肃省迭部县),领常芬、恒香、丹岭三县。神龙元年(705年),废芳州为常芬县,隶叠州。
隋朝行政区划变迁 | |||||||||
---|---|---|---|---|---|---|---|---|---|
区分 | 开皇元年 | 区分 | 大业3年 | ||||||
州 | 邓州 | 扶州 | 芳州 | 郡 | 同昌郡 | ||||
郡 | 邓宁郡 | 钳川郡 | 封统郡 | 昌宁郡 | 龙润郡 | 深泉郡 | 恒香郡 | 县 | 尚安县 钳川县 同昌县 帖夷县 嘉诚县 金崖县 封德县 常芬县 丹邻县 |
县 | 尚安县 | 钳川县 | 同昌县 | 帖夷县 | 嘉诚县 金崖县 |
封德县 理定县 |
常芬县 恒香县 |
- 芳州刺史
参考文献
- 《唐刺史考》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隋代卷》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
这是一篇关于甘肃省的行政区划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