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廉 (1933年)
黄廉(1933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17日),中国重庆文化大革命时期造反派,曾任重庆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生平
1933年12月26日生于重庆铜梁县土桥乡。1949年参军,1956年5月转业到重庆木材公司,曾任木材公司鱼鳅浩木材加工厂采购员。是重庆反到底派负责人之一,1968年任四川省革命委员会委员、重庆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年2月11日,中共四川省委、省革委会在成都召开批判邓兴国、黄廉、周家喻罪行大会,宣布经中共中央决定,依法逮捕邓兴国,成都市设立分会场86个,22万人收听了大会实况。[1] 同日,重庆召开三十万人大会揭发批判邓兴国、黄廉、周家喻罪行,并宣布:经四川省委决定并报中央批准,逮捕黄廉、周家喻。[2][3][4] 1982年1月14日至19日,重庆市人民法院审判黄廉、周家喻反革命案,判处黄廉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周家喻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5] 1994年刑满。2017年12月17日逝世,享年84岁。
参考文献
- ^ 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纂. 成都市志大事记. 北京: 方志出版社. 2010: 416,767.
- ^ 钟修文,余楚修主编;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编. 半个世纪看重庆. 重庆: 重庆大学出版社. 1999: 306.
- ^ 罗传椯总纂;重庆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总编辑室编. 重庆市志 第1卷 总述 大事记 地理志 人口志. 成都: 四川大学出版社. 1992: 464.
- ^ 李家发主编;张世均,蒋述东副主编. 重庆历史与文化. 西安: 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3: 315.
- ^ 中共重庆市委研究室编. 重庆市情 1949-1984.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85: 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