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自治
高自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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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夔州府通判 | |
籍貫 | 山西太原右衛 |
字號 | 字思勉 |
出生 |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四月十八日 |
逝世 |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 |
配偶 | 娶蕭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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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自治(1542年—1594年),字思勉,號养斋,山西太原右衛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順天府鄉試第四十八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聯捷辛未科會試第二百三十四名,三甲第八十七名進士[1][2]。户部觀政,授安塞知县,六年调任渑池县,调镇原县,萬曆四年(1576年)致仕。丁憂。十一年起用,降河南按察司经历,十二年复除湖广,十三年升杭州府通判,十四年降闲散,十五年升陕西按察司知事,十六年升夔州府通判,二十二年卒。
家族
曾祖高謙,壽官;祖父高泰;父高雲,母張氏;繼母馬氏、李氏。具庆下[3]。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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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嘉言 |
明朝鎮原縣知縣 隆慶年間-萬曆年間 |
繼任: 陳遇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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