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薦
陳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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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户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 | |
籍貫 | 湖廣永州府祁陽縣 |
字號 | 字君庸,號楚石 |
出生 | 嘉靖二十四年七月十五日 |
逝世 | 崇祯五年 |
配偶 | 元配周氏 |
親屬 | (子)陈朝鼒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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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薦(1545年—1632年),字君庸,號楚石,湖廣永州府祁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湖廣鄉試第三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十二名,三甲第十八名進士[1][2]。初授松江府推官,万历四年(1576年)考选,授试御史,补监察御史,九年巡按应天,十年巡按陕西,时三秦荒旱,荐清赎锾,得四万馀金,疏请蠲赈,全活者甚衆。十二年二月升河南副使,十五年七月升江西左参政、分守南昌道,历四川按察使、山西布政使,二十年十一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云南。二十三年六月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条陈七议:一禁官军改差、一议营基营房、一议改造战船、一议请给关防、一议选任捕职、一议核实功迹、一议江海要区,得旨如议行。二十六年十二月改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协理院事,三十年陈情乞归。三十六年八月起升刑部右侍郎,屡疏乞休未允,自陈乞南,遂于三十七年八月改任南京刑部侍郎。四十年任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都御史,加户部右侍郎,四十三年因与道臣邓云霄相讦,屡疏引病乞归,前后得旨慰留者数次,其年十月三年满考,升为户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如旧。四十五年三月为给事中徐绍吉等纠拾,令致仕。
天啓元年七月起复任南京刑部尚书,二年二月改南京户部尚书,九月改任南京吏部尚书,未任而乞休。卒年八十馀。
著作
著《古今衷辨》百馀卷。
家族
曾祖陳志榮;祖父陳憲;父陳良能,字汝懿,号德泉。母雷氏。具庆下。兄素、典、舉。弟選[3]。
女陈氏,曾三聘妻,年十六归三聘,三聘卒,恸絶复苏,服除之明日,竟经旬不食,从容内寝而逝。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