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霨
高凌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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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同治九年(1870年)8月17日 大清直隸省天津 |
逝世 | 1940年3月4日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北京特別市 | (69歲)
国籍 | 中華民國 |
别名 | 高澤畬、苍桧 |
职业 | 中華民國國務總理 中華民國攝行大總統 |
政党 | 直系 |
高凌霨(1870年9月12日—1940年3月4日),字澤畬,晚年别号苍桧,直隷省天津府天津縣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
生平
清末
高凌霨先世籍山东,明永乐二年(1404年)迁天津,世居西头。
清光緒二十年(1894年),高凌霨中试甲午科举人。以捐班知府分发湖北候补,歷任啓新書院中学堂副監督、湖北武備学堂監督、湖北省立造幣廠總辦。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2月,經湖廣總督張之洞推薦,高凌霨升任湖北提学使。宣統二年(1910年)9月,升任湖北布政使。宣統三年(1911年)10月武昌起義爆發,高凌霨前往上海避難。
北洋政府
民国元年(1912年),高凌霨加入共和党任幹事。次年,奉北京政府之命負責改組国内各省的銀行。此後历署直隷省財政司司長兼直隷省征税調査處及国税籌備處處長。當時,高凌霨和駐保定的陸軍第3師師長曹錕交好。翌年4月,赴奉天省任都督張錫鑾的高等顧問。
民国六年(1917年),高凌霨當選直隷省選出的参議院議員。民国九年(1920年)任靳雲鵬内閣農商部次長,該内閣很快倒臺。民国十年(1921年)10月,經曹錕推薦,高凌霨就任財政總長(後兼任鹽務署督辦、幣制局督辦),继而在顏惠慶臨時內閣、梁士詒内閣任内務總長。
民国十一年(1922年)6月,高凌霨兼任交通總長。當時直系内部吳佩孚的「洛派」和曹錕的「津保派」發生對立。被視爲「津保派」的高凌霨在吳佩孚的壓力下被迫辞任。曹錕掌權後,高凌霨歷任財政總長、農商總長。民国十二年(1923年)1月,任张绍曾内阁内务总长,支持曹錕,参与驱逐黎元洪。6月14日张绍曾辞职,黎元洪总统出走后,高凌霨一度在摄政内阁中代理国务总理,摄行大总统职,并支持曹錕選總統。10月10日,曹錕通过賄選成为大總統,高凌霨卸任摄行大总统职责。民国十三年(1924年)1月10日,孙宝琦内阁成立,他卸任代理国务总理,改任税务督办。
同年10月,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曹锟被囚,高凌霨逃到天津,继又逃往上海。
中華民国臨時政府
民国十五年(1926年),高凌霨由上海回到天津,寓居天津日租界桃山街,与张之洞之子张燕卿(后任满洲国外交大臣)过往密切,并参加了日本驻军直接控制的“中日同道会”。民国二十年(1931年),他在天津和段祺瑞、王揖唐組織中日密教研究会,并和日本秘密建立了政治聯係。此後,他參加救濟華北經濟委員会、東亞經濟協会等與日本合作的組織。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末,任冀察政務委員会委員。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日軍佔領北平、天津,高凌霨組織天津市治安维持会並任委员长。同年12月,王克敏開始組織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2月14日,临时政府成立,高凌霨就任天津特別市市長、議政委員会委員兼河北省省長。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高凌霨卸任天津市市长,次年卸任河北省省长。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3月4日,高凌霨在北京特別市因心臟病而去世[1]。享年71歲。
家庭
高凌霨行五,其两兄均有声于天津文坛,兴办教育,参与编写天津县志等工作。
註釋
- ^ 見『朝日新聞』1940年3月5日。徐友春主編『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作1939年死去,張樹勇「高凌霨」作1943年(民国32年)2月死去,皆誤。
参考文献
- 張樹勇「高凌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民国人物傳 第12卷. 中華書局. 2005. ISBN 7-101-02993-0.
-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寿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國(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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