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大順
陶大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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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廣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會稽縣 |
字號 | 字景熙,號雲谷 |
出生 | 嘉靖三年(1524年)八月六日 |
逝世 |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 |
配偶 | 配諸氏,封夫人 |
親屬 | (祖父)陶諧;(子)陶允淳(同科進士)、允端、允嘉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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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大順(1524年—1601年),字景熙,號雲谷,浙江會稽(今紹興)陶堰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進士,官至廣西巡撫。
生平
嘉靖間冒籍順天中式癸卯科第九名舉人,事發被黜。再中戊午科浙江鄉試第四名[1],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進士。礼部观政,四十五年二月授工部主事,隆庆五年(1571年)四月復除兵部,六年十月升员外,十二月升武选司郎中,万历元年(1573年)三月调职方司,三年四月升河南副使,本月改湖广。七年三月升参政,十一年二月升福建按察使,十一月历官福建右布政使。因司帑失银,吏卒五十人皆連坐。陶大顺對左布政使求情道:“盗者两三人耳,何尽系之为?请为公治之。”於是釋放眾人,令其追查盜賊,果然捉住真凶。十二年九月升本司左布政使,十六年七月官终任右副都御史,广西巡抚,十七年三月致仕。《明史》有傳。[2]
家族
曾祖父陶慥,封工科給事中贈通議大夫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祖父陶諧,曾任兵部左侍郎贈兵部尚書;父陶師賢,曾任鴻臚寺主簿封翰林院編修,贈詹事兼侍读学士。母韓氏(贈孺人)[3]。兄陶大有(副使)、陶大年(参政)、陶大原(署丞)、陶大臨(吏部侍郎贈礼部尚书謚文僖)、陶大节(檢校)、大成、大恒、大晋、大猷、大钦、大典,俱监生。其子陶允淳,与父亲同科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