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維翰
洪維翰(17世紀—17世紀),字叔宗,南直隸寧國府涇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洪維翰是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應天鄉試舉人,治《詩經》[2],崇禎十六年(1643年)成進士,獲授行人前往浙江督餉,隆武時自戶部浙江司主事歷官吏部驗封司員外郎,調回戶部浙江司郎中。
福京失陷,洪維翰隱居舉山下,和鄰里融洽,能周濟緩急;寫下的詩歌激昂慷慨,去世後鄰居都為他哭泣[1][3][4]。
引用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隆武)時戶部司官:……洪維翰,字叔宗,涇縣人。崇禎十六年進士。授行人,督餉浙江。自浙江司主事歷驗封員外郎、浙江司郎中。福京亡,隱舉山。
- ^ 道光《安徽通志·卷一百二十二·選舉志》:天啟元年辛酉科(舉人)……洪惟【維】翰 涇縣人
- ^ 道光《安徽通志·卷二百四·人物志》:洪維翰,字叔宗,涇縣人。崇禎癸未進士,督餉浙江,明亡,流寓閩粵,久之歸。築室舉山終其身,為詩排蕩離奇激昂慷慨,而性獨和易近人,能周緩急。卒之,鄰里皆巷哭。 寧國府志
- ^ 嘉慶《寧國府志·卷三十一·人物志》:洪維翰 字叔宗,天啟辛酉以《詩經》魁其房,時三吳文風皆折胥齲齒為工,維翰獨離奇排蕩與時異,識者推之。崇正癸未成進士,授行人督餉浙中,明亡後流寓閩粵,久之歸築室舉山下終。其身和易近人而能周緩急,卒之日隣里皆巷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