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高 (弘治進士)
李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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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河南開封府歸德州虞城縣 |
出生 | 四月初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謝氏,继娶劉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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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1461年—?),字自卑,河南開封府歸德州虞城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河南鄉試第十九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二名,三甲第五十四名進士[1][2]。十年任山西襄陵县知县。
家族
曾祖李子簡;祖父李貞;父李約,遇例冠帶。前母陽氏;母曾氏;繼母程氏。慈侍下[3]。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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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贤 |
明朝襄陵县知县 弘治十年-十五年 |
繼任: 張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