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士憑
任士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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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刑部右侍郎 | |
籍貫 | 山東濟南府德州平原縣 |
字號 | 字可依,號思亭 |
出生 | 正德十六年(1521年)正月十八日 |
逝世 | 隆慶五年(1571年) |
配偶 | 娶譚氏 |
親屬 | 從子 任光諝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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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士憑(1521年—1571年),字可依,號思亭,山東濟南府平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山东乡试第二十一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二甲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二十八十月改禮部祠祭司主事,調吏部文選司,歷文选司署郎中,四十二年(1563年)九月陞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十二月升通政使司右通政、提督誊黄,四十四年八月升光祿寺卿。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三月任順天府府尹[1]。十月升南京工部右侍郎,十一月改任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巡撫江西,隆慶元年(1567年)十月御史凌儒弹劾其不職,调南京别衙门用,予告歸,隆庆四年(1570年)七月起為南京刑部右侍郎,因病不能赴任,仍乞赐告归,次年卒,賜祭葬,祀鄉賢[2]。
墓葬
任士憑墓在平原县北任村西。2018年,入選平原县第三批文物保護單位。
家族
曾祖任武;祖任天錫;父任弘道,監生;母姚氏。慈侍下。弟士翼;士孝;士德;士清;士慎;士勤[3]。
子光训、光謙、光谕。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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