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寶善
金寶善 | |
---|---|
個人資料 | |
字 | 字楚珍 |
出生 | 1893年4月23日 |
逝世 | 1984年11月11日 北京 | (91歲)
籍貫 | 浙江省紹興縣 |
配偶 | 杜孝賢 |
兒女 | 子:金志浩、金志方;女:金旭華、金蘊華 |
著作 |
|
金寶善(1893年4月23日—1984年11月11日)[1],字楚珍(楚貞),男,浙江紹興人,中國公共衛生學專家,中華醫學會前會長,曾任衛生部部長兼行政院政務委員。
生平
金寶善是浙江省紹興縣道墟鎮人。幼年先後就讀於紹興府學堂、南京水師學堂、杭州醫科專門學校,1911年赴日本千葉醫學専門學校學習,攻內科。後人東京帝國大學傳染病研究所研究傳染病及生物製品。1919年回國,在北京中央防疫處任技師,同年在北京醫學專門學校任教。後赴美國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進修,獲碩士學位。1922年10月13日,派充中央防疫處技師[2]。
1927年回國,任杭州市衛生局局長,衛生部保健司司長、中央衛生院實驗處副處長。1928年3月20日,派任內務部中央衛生會委員[3]。1928年11月27日,任國民政府衛生部保健司司長[4]。1931年5月30日,任內政部衛生署技正[5]。1935年11月20日,任行政院衛生署技正[6]。1938年6月4日,任內政部衛生署副署長[7]。1940年6月20日,任衞生署署長[8]。
1940年12月2日,派二十九年高等考試初試典試委員[9]。1941年8月12日,派三十年高等考試初試典試委員[10]。1941年11月26日,派二十九年高等考試再試典試委員[11]。1942年8月14日,派三十一年第二次高等考試初試典試委員[12]。1943年8月9日,派三十一年第二次高等考試再試典試委員[13]。1943年8月9日,派三十一年第二次普通考試再試典試委員[13]。1943年9月29日,特派三十二年高等考試醫事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14]。
抗日戰爭勝利後,任衛生部政務次長。1946年10月30日,派中華民國出席世界衛生組織過度委員會代表[15]。1947年4月23日,呈請辭職衛生署署長[16]。1947年4月30日,任衛生部政務次長[17]。1947年辭職,赴上海醫學院任教。1948年6月5日,派中華民國出席世界衛生大會代表團首席代表[18]。1948年6月12日,任衛生部政務次長[19]。1948年9月16日,呈請辭職衛生部政務次長[20]。1949年1月18日,特任衛生部部長兼行政院政務委員[21]。1949年3月21日,呈請辭職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衛生部部長[22]。1948年任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兒童急救基金會醫務總顧問,1949年任衛生部部長兼行政院政務委員。
1950年後歷任衛生部技術室主任、參事室主任,北京醫學院衛生系教授、系主任、名譽系主任。
軍階
社會兼職
曾任中國紅十字會常務理事,中華醫學會常務理事,《衛生雜誌》總編輯,第二、五屆全國政協委員。[25][26][27]
家庭
女兒金蘊華。
軼事
魯迅小說的《辮子的風波》中提到剪辮子學生,原型是金寶善。
參考文獻
- ^ 《中國大百科全書現代醫學》1,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3.07,第655頁
- ^ 《政府公報》第2378號
- ^ 《政府公報》第4277號
- ^ 《國民政府公報》第29號
- ^ 《國民政府公報》第786號
- ^ 《國民政府公報》第1901號
- ^ 《國民政府公報》第55號
- ^ 《國民政府公報》第268號
- ^ 《國民政府公報》第329號
- ^ 《國民政府公報》第399號
- ^ 《國民政府公報》第420號
- ^ 《國民政府公報》第505號
- ^ 13.0 13.1 《國民政府公報》第596號
- ^ 《國民政府公報》第610號
- ^ 《國民政府公報》第2662號
- ^ 《國民政府公報》第2807號
- ^ 《國民政府公報》第2812號
- ^ 《總統府公報》第16號
- ^ 《總統府公報》第22號
- ^ 《總統府公報》第102號
- ^ 《總統府公報》第206號
- ^ 《總統府公報》第217號
- ^ 《政府公報》第2446號
- ^ 《政府公報》第2566號
-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物辭典1949-1989》,中國經濟出版社,1989.09,第353頁
- ^ 历届全国政协委员人名辞典. 北京: 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 1996. ISBN 9787507813746.
- ^ 何虎生, 李耀東, 向常福主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國社會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