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區
藏區 བོ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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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 |
綽號:雪域、世界屋脊 | |
坐標:29°42′N 91°06′E / 29.7°N 91.1°E | |
國家 | |
民族 | |
• 民族 | 藏族、門巴族、珞巴族、傈僳族、蒙古族、漢族 |
• 語言 | 藏語、宗喀語、錫金語、門巴語、珞巴語、傈僳語、蒙古語、漢語官話 |
主要城市 |
藏區或藏地(藏語:བོད་,威利轉寫:bod,拉薩音:[pʰøʔ]),即廣義上的西藏,又譯圖博[1][2]、圖博特[3][4],位於青藏高原之上、喜馬拉雅山以北,是藏族以及門巴族、珞巴族的聚居地,現今亦有漢族及其他民族居民。西藏是地球地勢最高的地區,平均海拔有4900公尺,因此有「世界屋脊」之稱。藏區的不少地區終年積雪,因而被漢人習慣的稱為雪域(藏語:གངས་ལྗོངས,威利轉寫:gang ljongs)或雪域藏區(藏語:བོད་ཁ་བ་ཅན,威利轉寫:bod kha ba can)。藏區也是亞洲許多河流的發源地,因而西藏的環境與中國、印度等國水文關係匪淺。
區域涵蓋
傳統意義上的藏文化圈由以下三個部份組成:「安多」地區、「康區」以及「衛藏」。
- 東北部的安多(藏語:ཨ་མདོ་,威利轉寫:a mdo):包括現在的青海省、西藏自治區、甘肅省及四川省的部分地區。
- 東南部的康(藏語:ཁམས་,威利轉寫:khams):包括現在的四川省、西藏自治區、雲南省及青海省的部分地區,還有印度控制的藏南地區。
- 中西部的衛藏,包括:
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所說的「西藏」指的是西藏自治區,而傳統的西藏範圍包括目前受印度控制但中國聲稱擁有主權的藏南(與現印度管轄的阿魯納恰爾邦大部分重合),基本相當於清中後期[5]和民國[6]時期由拉薩政府所管轄的整個區域。西藏自治區以外的青海、甘肅、四川和雲南四省藏族聚居區合稱「四省藏區」。
西藏流亡政府定義的「西藏」,又稱「大西藏地區」,則包含當今西藏自治區、青海及小部分的甘肅、四川、雲南,其總體面積相當於現西藏自治區的兩倍,[7]大致相當於唐代以來藏族的傳統聚居區。廣義的藏語區域和藏民族區域還包含不丹、錫金、拉達克與尼泊爾北部山區。西藏流亡政府聲稱,1950年前達賴喇嘛管理衛藏、康區、安多三個西藏傳統省。[8][9]西藏流亡政府和自由西藏聲明這種看法被多數西方組織接受。[10][11][12][13][14]這一區域面積約250萬平方公里,相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面積的26%,但並不包含由南亞印度共和國所控制的阿魯納恰爾邦(中國稱藏南地區)、錫金邦、拉達克和不丹王國等其它歷史上屬於西藏文化圈的國家和地區。[15]
西藏流亡政府將大西藏地區主張是團結流亡藏人的重要主張,如果西藏流亡政府決定不追求大西藏地區,就會與海外流亡藏人中的東部藏人(主要是康巴人),以及其他周邊藏人族群造成分裂,永久性的破壞流亡藏人社區的團結。[16][5]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強烈反對這一概念,將西藏流亡政府的主張稱作大藏區[6]。達賴喇嘛也駁斥中國政府指控,自稱從未提出過大西藏概念,指西藏的宗教文化本身就不止於西藏自治區,還包括了所有藏區,應該在中國法律規定的所有藏族自治地方實現真正的自治。[17]
藏南地區
中國方面將麥克馬洪綫以南的印度領土稱為「藏南地區」,其中包括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嘉措的故鄉達旺,位於喜馬拉雅山脈南側。除達旺地區外,歷史上喜馬拉雅山南麓多為泰語民族部落居住,受藏文化影響微乎其微。[18]20世紀初,根據西姆拉條約的勘界書,約9萬平方公里的土地被劃歸英屬印度。
1913年10月至1914年7月間,在印度北部城市西姆拉舉行的由中華民國北京政府、英屬印度和西藏噶廈三方代表參加的西姆拉會議上產生的一系列文件和協議,其中包含了麥克馬洪綫。中華民國政府的與會代表拒絕在協議上簽字,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政權都不承認其國際法效力。西藏代表在英國促進西藏獨立的前提下接受麥克馬洪綫[19][20]。後也轉而不承認麥克馬洪綫。[21]
印度獨立後宣稱按照國際法繼承印巴分治後英屬印度的一切權利,後將東北邊境特區升級為阿魯納恰爾邦。2008年6月4日,當時還兼任政治職務的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在接受《新印度時報》記者採訪中表示,位於阿魯納恰爾邦(中方所稱的藏南地區)的達旺屬於印度領土,承認《西姆拉條約》及麥克馬洪線有效。[22][註 1]
歷史
西藏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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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區 · 「西藏」名稱 |
歷史年表(吐蕃) |
自古以來,藏區特殊的地理位置阻絕了外來勢力的侵擾,也保留了獨特的地域文化。自石器時代即在青藏高原活動的各個族群,多數融合成為今日的藏族,而其綿延至今的文化中最引人矚目的,正是在他們的生活中無所不在的宗教色彩。最早在藏區大部建立完整的政權可能是源於青藏高原西北部的象雄國。根據藏族所信奉的原始宗教「苯教」的傳說,苯教產生於象雄。有證據顯示古國象雄開始於鐵器時代。象雄興旺時可能包括今天大部分藏區,包括象雄和蕃兩個民族。只是到了聶赤贊普時代,吐蕃部落興起,逐漸脫離了象雄王室脆弱的統治,加之蘇毗的崛起,切斷了象雄王室與東部象雄(多康地區)的聯繫,以後的象雄就只限於今天阿里和克什米爾了,位於吐蕃的西北部。象雄的後期,在天山南部,以蔥嶺一帶的藏北出現了唐旄,在和山南地區雅隆河谷的髮羌兩支部落。[23]
廣義西藏的概念起源於西元七世紀至九世紀的西藏帝國(漢語稱為「吐蕃帝國」),這是西藏政治擴張最大的時期。[24]:1髮羌的一支,吐蕃部落,在7世紀由松贊干布首次實現統一,結束了西藏的遠古時期,進入了統一的吐蕃王朝時期。吐蕃王朝與唐宋朝代的關係時好時壞,有聯姻會盟,也有兵戎相見。吐蕃時期,西藏的文化藝術得到很多的發展,創制了藏文和藏傳佛教。藏傳佛教的出現在西藏歷史上影響深遠,不僅使歷史上好戰的羌族逐漸愛好和平,也完全地融入到西藏人的生活中,並成為從建築到文學各個文化藝術領域的核心。
隨著王朝內部權力爭鬥和社會矛盾的加劇,吐蕃王朝在九世紀下半葉崩潰;藏區進入了四百年的分裂時期。分裂時期沒有統一的政權, 各部落群雄割據、互不相屬。13世紀初,強悍的蒙古族在北方興起,成立蒙古帝國。從13世紀中葉開始,蒙古大軍開始與西藏有接觸。藏傳佛教的薩迦派八思巴在與蒙古王子忽必烈(即後來的元世祖)會晤後,使忽必烈對佛法產生虔誠的信仰。忽必烈即位後建立了元朝,並設立宣政院(初為總制院)掌管西藏事務,由八思巴負責,由此建立了統一西藏的政教合一政權,開始了各教派統治時期。由於元世祖及其後的元朝皇帝的大力支持,宣政院的職權一直由薩迦派所掌握,負責統治整個西藏地區,直至元末。元朝還在西藏駐紮軍隊,設立各級官府和驛站,以保證當時薩迦派在西藏的地位和政令的推行。自13世紀後的約500年,不同的藏傳佛教派系輪番執政,直到清朝在18世紀控制西藏。
1720年清軍驅除入侵西藏的蒙古準噶爾汗國軍隊後,開始在西藏駐軍,並設立駐藏大臣制度。18世紀中葉清廷下詔建立新的西藏官署,稱為噶廈。格魯派達賴喇嘛在1720年代至1912年間,在西藏實行政教合一的統治。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在南京府建國,1912年2月12日清宣統帝溥儀退位。至1912年底,殘餘的清朝軍隊及駐藏大臣被完全逐出西藏,十三世達賴喇嘛隨後正式宣告自己對西藏的統治,[25]通常認為是西藏獨立運動之始源,一些人認為達賴喇嘛的宣告嚴格來說並不符合現代術語中的獨立宣言。[26]西藏的獨立不受中華民國政府承認,也未得到世界各國的普遍承認。[27][28][29][30][20]1912年至1950年,西藏為事實上獨立自主的國家,但藏區部分地區如安多和康區東部不受噶廈管轄,而是處於中華民國政府統治之下。1950年,中共在對西藏的昌都戰役勝利後,中共和西藏簽訂《十七條協議》,正式把西藏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
當代統一藏區的政治爭議
第五、六、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第八屆全國人大民委顧問平措旺傑在自傳中回憶道:1954年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和第十世班禪喇嘛訪問北京期間,毛澤東曾親自到達賴喇嘛住地拜訪。有一次,達賴喇嘛特地問到,西藏是否有自己的國旗(National Flag)。毛澤東說,以後應該讓中國的自治區都能夠打出自己的國旗,西藏打出西藏的國旗,內蒙打出內蒙的國旗。平措旺傑並表示:陳毅元帥「在一次黨內的高幹座談會上講話時說︰ 應該向中央建議,將拉薩作為首府,以西藏自治區為主,並把被分割在鄰省的川、康、滇、甘、青的所有東部藏區,建立一個統一的藏族自治區,這既照顧了藏人的普遍心願,對藏族發展有利,又對漢、藏的親密團結、國家的統一和鞏固都有極大好處。」 這是後來西藏問題中「大西藏自治區」的最早出處。中央有了達賴喇嘛方面的合作,就可以考慮把所有藏人生活的藏地,包括川青甘滇的藏區都統一到西藏自治區。[10]1959年藏區騷亂後十四世達賴喇嘛率眾離開西藏,在印度達蘭薩拉組建成西藏流亡政府。
第十世班禪喇嘛在進行詳細與全方位的研究考察後於1962年撰寫的《關於西藏總的情況和具體情況以及西藏為主的藏族地區的甘苦和今後希望要求的報告》呈現在中國統治下西藏發生的災難和藏人遭受的損失,其中最後一章「自治區以外的西藏地區」提到:青海、甘肅、四川、與雲南等其他兄弟藏族地區藏人之悲慘比西藏的時間更長、更嚴重、更左傾。...千萬人遭到非正常死亡...這些在藏族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31][12]
1987年9月21日,達賴喇嘛在華盛頓對美國國會的演講中提出解決西藏問題的五點和平計劃,其中包括,把整個西藏轉化成為一個和平地區,要求中國軍隊撤出「大西藏」地區,印度軍隊從喜馬拉雅山靠近西藏的地區撤走。同時要求中國停止在西藏製造核武器及儲存放射性核廢料。[32]達賴喇嘛主張的自治區域,包括1950年由噶廈管理的西藏地方及已建省的青海、西康等地,囊括了中國境內藏族聚居的所有地區。包括現在的西藏自治區和青海省全部地區,新疆的五分之一地區,甘肅的三分之二地區,四川的三分之二地區,雲南的一半,面積達240萬平方公里,約占現代中國總面積的四分之一。[33]
西藏流亡政府已經和中國中央政府進行了數次磋商,[34]但是中共視達賴提出的「大藏區真正的自治」的主張為追求實質性藏獨,[35]不接受他的主張,故而磋商無實質進展。2008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統戰部常務副部長朱維群表示,藏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區域的劃分,是遵照憲法原則,在充分尊重歷史事實,綜合考慮政治、經濟與現實條件的基礎上確立的。所謂「大藏區」歷史上不存在,更沒有現實根據。[36]2011年,西藏流亡政府與中國中央政府進行第九輪談判對話之際,中國中央政府官員向西藏流亡政府代表介紹有關信息時強調要解決「西藏自治區和其他藏區人民生活水平」的問題,顯示中方承認西藏問題不僅僅是「西藏自治區」的範圍,而是「所有藏區」和所有藏人的問題。[26]
2013年10月22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發表《西藏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指出,十四世達賴喇嘛宣稱大藏區和高度自治,違反中國憲法和法律。[27]2014年2月21日,美國總統歐巴馬在白宮會見達賴喇嘛。歐巴馬對達賴喇嘛近年來的提出的「中間道路」表示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答記者問時表示:[28]「達賴對外宣稱不尋求「西藏獨立」,但他從未停止反華分裂活動。達賴標榜所謂「中間道路」,幻想建立占中國領土四分之一、歷史上從未存在過的「大藏區」,實際上是要搞「變相獨立」。這是中國政府和人民絕對不會答應的。中央政府與達賴方面接觸商談的大門始終敞開。如果達賴真正希望接觸商談取得進展,就應該對自己的言行進行徹底反思,停止一切分裂破壞活動。」
人口
西藏自治區藏族居民占全部人口的92.8%,漢族占全部人口的6.1%;西藏自治區以外的藏區(不含青海西寧和海東地區)藏族居民占55.6%,中國政府所定義的所有藏族自治地區藏族人口占69%。按照西藏流亡政府的定義,包括西寧和海東地區,則藏族占全部人口的49.8%。[29]
語言
藏區大部的傳統語言是藏語,分布在現在中國西藏自治區、四川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和甘孜藏族自治州、甘肅甘南藏族自治州、青海和雲南迪慶藏族自治州四個地區。藏語又可分成三大方言:衛藏方言(即拉薩話)、康方言(德格話、昌多話)、安多方言。只有安多方言沒有區別意義的聲調。藏族不同方言的發音不同,對話有一定的困難,但是因為藏文是拼寫古藏語語音,不隨方言發音而改變,藏文的寫法還是相同。
藏文文學,內容豐富,源遠流長,是世界上最發達的文學之一。[37]最為著名的,除了藏傳佛教的大藏經,還有著名史詩《格薩爾王傳》,六世達賴倉央嘉措的情詩集等,都是世界文學遺產中不朽的經典。
除藏語外,比較大的傳統語言還包括羌語和嘉絨語。羌語主要分布在中國四川阿壩州的汶川縣、茂縣、理縣、松潘縣和黑水縣等地,是當地羌族人和藏族人操的語言。嘉絨語通行於四川省的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
宗教
藏區的宗教主要是苯教和藏傳佛教。苯教,因教徒頭裹黑巾,故又俗稱黑教,起源於象雄,是流行於西藏的巫教,崇拜的對象包括天地日月、雷電冰雹、山石草獸等各種自然物以及自然界的神靈和鬼魂。
藏傳佛教開始於西元7世紀中葉。當時西藏的松贊干布藏王先後娶了尼泊爾毗俱底公主和中國唐朝文成公主。兩位公主各自帶來的佛教,最終在西藏形成了藏傳佛教。[38]目前,藏傳佛教以格魯派(又稱黃教)勢力最大。藏傳佛教以卷帙浩繁,淵博深奧的藏文文獻著稱。有舉世聞名的《甘珠爾》、《丹珠爾》兩大佛學叢書。藏語文與記錄佛教原始經典使用的梵文有緊密的傳承關係,從梵文翻譯的內容,不論詞意,藏語是唯一可以還原梵文的語言文字。[37]藏語文也是唯一完整地記錄自釋迦牟尼佛誕辰兩千多年來,形成和發展的佛教教義、佛教哲學,以及佛教科學的文字,包括那爛陀傳承中,所有的顯、密論典。特別是因明論典的教、學傳承和方式,當今惟有在藏文中有完整記載和保存。[39]國學大師章炳麟評價西藏學術傳統:「既有文明之學,不受他熏」。[40]
藏傳佛教領袖
- 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傳統上是格魯派傳承領袖。由於格魯派最興盛,達賴喇嘛也被認為是全西藏地位最高的領袖。班禪喇嘛在格魯派中地位僅次於達賴喇嘛,此外還有甘丹赤巴,即格魯派主寺甘丹寺的主持,是宗喀巴大師法座的繼任者。
- 大寶法王嘉華噶瑪巴是噶瑪噶舉派的傳承領袖。
- 持明楚西仁波切是寧瑪派寧瑪巴傳承掌教法統領袖。
- 薩迦法王是薩迦派的傳承領袖。現任薩迦法王是卓瑪頗章的阿旺袞噶特欽班拔欽列桑佩汪格傑波,現居住在印度。
地理
距今兩億年前,本區域原為一片汪洋大海,兩千多萬年前始在古喜馬拉雅山造山運動中大幅崛起,形成今日的高原地貌。西藏為青藏高原的主要部份;青藏高原,面積約250萬平方公里,平均高度在海拔4000公尺以上,是全球最高最大的高原,素有「世界屋脊」之稱。
高原上,日溫差甚大,所謂「一年無四季,一日見四季」正是形容年日溫差變化最佳的寫照。西藏高原地區遼闊,擁有豐富的能源,其中尤以太陽能、水力、地熱三者為最。西藏太陽能為全中國最豐富之地區。拉薩,即因年日照數在3000小時以上,而有「日光城」之稱。高原之上,亦為中國各大河流之發源地,如長江、黃河、雅魯藏布江、瀾滄江、怒江等。
湖泊
音樂
藏族是個能歌善舞的民族。藏族民族音樂的歌曲旋律高昂遼闊,大體上可以分為佛教音樂,宮廷音樂和民間歌舞音樂以及藏族的戲劇組成。
藏族民歌主要包括有「魯」、「諧」、「再柔」音樂高亢嘹亮,聽起來就有高原藍天遼闊的氣象,曲調悠揚,是以五聲為主音樂。值得一提的是它們囊括了所有人間宗教、喜怒哀樂、悲歡離合、勞動愛情題材。歌舞形式有「諧」、「卓」。諧包括:「熱諧」、「康諧」、「堆諧」、「阿伽諧」。舞蹈也和音樂一樣,都離不開歌唱,所以「諧」和「卓」概括了所有藏區的舞蹈種類。它們只是地方特點各異,而表達的內容大致相同。
參見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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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不能在其領土上駐軍,允許其管轄下的一個地方政府與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保持外交關係,也就無主權可言。所以,達賴喇嘛主張的「真正自治」,實質上是要改變西藏的法律地位,否定中國中央政府對西藏擁有的主權。
- 「真正自治」是十四世達賴喇嘛西藏獨立「三步曲」戰略中的重要一環,即第一步通過談判先回到境內來,因為十四世達賴喇嘛在國外搞了幾十年的西藏獨立活動未能取得任何成果,大多數西藏獨立活動猶如隔靴搔癢,所以要回到西藏本土來,使西藏獨立活動變得更直接、更有影響、更易見成效。第二步是通過「真正自治」實現奪權。第三步是通過「全民公決」最終實現大西藏獨立的夢想。
- 無論是達賴喇嘛的西藏和平五點計劃,還是斯特拉斯堡「七條建議」,就連達賴身邊的人都承認「……我們先求自治,然後把中國人趕走……(達賴的弟弟丹增曲傑在接受美國媒體採訪時的表示)」以及「……達賴喇嘛西藏和平五點計劃和斯特拉斯堡建議的要求,無異於西藏獨立……(中國《西藏雜誌》編輯頓珠次仁在2004年撰寫的《越過希望與想像解決西藏問題》文中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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