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縣
福清縣為中國舊縣名,在今天的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平潭縣。始建於五代十國閩龍啟元年(933年)。
歷史沿革
- 春秋戰國時期,地屬七閩。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秦朝統一天下後屬閩中郡。西晉太康三年(282年)屬晉安郡原豐縣。隋開皇十三年(593年)原豐縣改名閩縣。唐武德六年(623年),析閩縣屬長樂縣。武周聖歷二年(699年)析長樂南部等八鄉,首置萬安縣。天寶元年(742年)縣治有福唐里,取「造福唐朝」之意,改名福唐縣。元和三年(808年)長樂縣併入福唐縣。後年,復析出置長樂縣。後梁開平二年(908年)改為永昌縣。後唐同光元年(923年)復名福唐縣。
- 閩龍啟元年(933年)以「山自永福里,水自清源里,會於治所」,改福唐縣為福清縣。
- 元元貞元年(1295年)以戶滿四萬,升為福清州。
- 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州為縣。清嘉慶三年(1798年)析海壇島地置平潭廳,直隸福州府。
- 民國元年(1912年)廢府,屬東路道。民國三年,更名閩海道。民國十四年,廢道省直轄。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期間,屬閩海省。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7月,福清縣隸福建省第一行政督察區。同年8月,南日島歸福清縣管轄。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4月,南日島從福清縣析出,設立南日特種區,歸第一行政督察區管轄。同年9月10日,南日島歸福清縣管轄,列為第四區署。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12月,第四區署改為南日特種區,直屬省轄。至此,南日島脫離福清。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5月,南日島特種區裁撤,劃歸莆田縣管轄。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4月,福清縣直屬省轄。
- 1949年8月16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占領福清。1949年,屬林森專區管轄。1956年,屬晉江專區。1959年,屬閩侯專區。1971年,改屬莆田地區管轄。1983年,屬福州市管轄。1990年12月26日,國務院批准撤縣立市,次年5月5日正式掛牌。2005年,撤銷3個鎮、1個街道,析出海口鎮8個村委會,整合設立7個街道辦事處。[1]
注釋
參考文獻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5 (中文(簡體)).
- 史為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