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宗
湯宗(1365年—1427年),字正傳,江浙行省溫州路平陽州(今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洪武末年,由太學生擢河南按察僉事,後改為北平。建文年間,其上書稱燕王謀反,並說按察使陳瑛接受燕王朱棣金錢賄賂,有異謀。建文帝下詔逮捕陳瑛並安置於廣西,而升任湯宗為山東按察使。後因事遷刑部郎中,出任蘇州知府[1]。
永樂年間,湯宗被逮捕下獄,後改為祿州判官。之後因黃淮舉薦,召為大理寺丞。當時有人稱其在建文年間事情,明成祖則稱:「帝王惟才是使,何論舊嫌。」恰逢外國貢使病死,從者稱醫生殺人。被逮捕後,湯宗閱卷後稱:「醫與使者何仇,而故殺之乎?」之後釋放醫生。後被任命賑濟河南饑荒,之後回戶部任職。解縉下獄時,湯宗被連坐入獄十年[2]。明仁宗即位後,恢復官職,之後升南京大理寺卿。宣德二年去世[3]。
參考文獻
- ^ 《明史》(卷150):「湯宗,字正傳,浙江平陽人。洪武末,由太學生擢河南按察僉事,改北平。建文時上變,言按察使陳瑛受燕邸金錢,有異謀。詔逮瑛,安置廣西,而遷宗山東按察使。坐事,左遷刑部郎中,出知蘇州府。蘇連歲水,民流,逋租百餘萬石。宗諭富民出米代輸。富民知其愛民,不三月悉完納。」
- ^ 《明史》(卷150):「永樂元年,有言其坐視水患者,逮下獄,謫判祿州。以黃淮薦,召為大理寺丞。或言宗曾發潛邸事。帝曰:「帝王惟才是使,何論舊嫌。」時外國貢使病死,從人謂醫殺之。獄具,宗閱牘嘆曰:「醫與使者何仇,而故殺之乎?」卒辨出之。尋命振饑河南,還署戶部事。解縉下獄,詞連宗,坐系十餘年。」
- ^ 《明史》(卷150):「仁宗立,復官,再遷南京大理卿。宣宗初,清軍山東。會天久不雨,極陳民間饑困狀。帝為蠲租免役,罷不急之務。宣德二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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