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金 (弘治进士)
陶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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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部主事 | |
籍贯 | 直隶凤阳府泗州天长县 |
字号 | 字纯甫 |
出生 | 成化四年戊子正月二十九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陈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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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金(1468年—?),字纯甫,直隶凤阳府泗州天长县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应天府乡试第九十四名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会试第一百九十二名,三甲第一百七十七名进士[1][2]。授陜西洛南县知县,调浙江常山县,升刑部主事,卒于官[3]。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嘉靖刻本《皇明天长志·卷之四》:陶金,字纯夫,锪之子也中弘治巳酉鄕试,登乙丑进士。授陜西洛南县知县,调浙江常山县,升刑部主事,卒于官。操行清㓗,殁之后,无余资焉。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八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