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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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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懋顺(16世纪—17世纪),泰阶湖广黄州府蕲州黄梅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邢懋顺是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第二十一名举人[2],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成进士,获授河间推官,后担任刑部主事员外郎,制止追求名利和贿赂的行径,写下《知尔篇》自励,又释放含冤入狱的数十人。他死后家人贫穷无法殓葬首辅叶向高为他写下挽诗,有“祥卿不愧真清吏”的赞誉[1]

引用

  1. ^ 1.0 1.1 光绪《黄梅县志·卷二十四·宦绩》:邢懋顺,字祥卿,万厯乙酉举人,乙未进士,累官刑部员外郎。抑奔竞、止苞苴,著《知尔篇》自励;会录囚一时,平反得活者数十余人。殁后贫无以殓,叶相国向高挽诗,有“祥卿不愧真清吏”之句。
  2. ^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科进士同年序齿录》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陈汝璧
明朝河间府推官
1595年-1600年
继任:
文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