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先
王绍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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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刑部郎中 | |
籍贯 | 陕西西安府咸宁县 三原县民籍 |
字号 | 字伯生 |
配偶 | 娶雒氏 |
亲属 | (曾祖)王懋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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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先(?—?),字伯生,陕西西安府咸宁县人,三原县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陕西乡试第十五名举人,十一年(1583年)联捷癸未科二甲第十三名进士[1][2]。授工部主事,监修潞王府[3],省费钜万。奸珰忿甚,陷之诏狱[4],出为东昌府通判,掌粮务事,纠劾奸珰,谪代州同知,后起为南京刑部员外郎[5],升南京刑部广西司郎中。居家与弟王绍徽等同修《陕西通志》。
家族
曾祖王懋,怀庆府知府 赠南京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伯祖王用宾,太子太保南京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祖父王用贤,县丞;父王昌功,儒官。母秦氏,大同府知府秦镐女;继母刘氏[6]。妻雒氏,四川巡抚雒遵女。弟王绍翰、王绍徽。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万历十二年六月,差工部主事王绍先同太监崔卿改建潞王府第于河南卫辉府。
- ^ 万历十六年八月辛丑,工科都给事中常居敬论劾工部主事王绍先差竣注籍,既不入署又不请告,应缴关防久留私寓,僻怪迂狂,殊乖臣节。 上命拿送镇抚司打问来说。
- ^ 陈大经、杨生芝、黄家鼎《咸宁县志·卷五》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