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恭 (明朝)
崔恭(1409年—1479年),字克让,北直隶顺德府广宗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统元年(1436年)丙辰科进士,授户部主事,治理延绥仓储,有政绩。经杨溥举荐,擢山东莱州府知府,在任期间整治吏治、安抚流民、减轻劳役。莱州百姓把他与汉朝的杨震相比[1]。景泰年间擢湖广右布政使,在任期间平定流民暴乱,安抚民众,升江西左布政使,定均徭法,酌轻重[2]。
天顺二年(1457年)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苏松诸府,治理吴淞江[3]。吏部右侍郎出缺,李贤、王翱均举荐崔恭,遂召用,改吏部左侍郎。丁父忧,起复原职。
明宪宗即位后,崔恭乞致仕,不允。成化五年(1469年)吏部尚书李秉被罢免。商辂打算用姚夔,彭时打算用王概,当时朝廷中纷纷传言彭时实质是排挤李秉,彭时于是称病不出。翰林院侍读尹直则称彭时、王概是同乡,请求以崔恭取代李秉任吏部尚书。同年丁母忧,服阕,起为南京吏部尚书,任内罢免诸多不称职者,十一年(1475年)参赞机务,十三年(1477年)致仕,居家不事生产,惟训子读书,足迹不入城市[4]。十五年(1479年)去世,赠太子少保,谥庄敏[5]。
参考文献
- ^ 《明史》(卷159):崔恭,字克让,广宗人。正统元年进士。除户部主事。出理延绥仓储,有能声。以杨溥荐,擢莱州知府。内地输辽东布,悉贮郡库,岁久朽敝,守者多破家。恭别构屋三十楹贮之,请约计岁输外,余以充本府军饷,遂放遣守者八百人。也先犯京师,遣民兵数千入援。廷议城临清,檄发役夫。恭以方春民乏食,请俟秋成。居府六年,莱人以比汉杨震。
- ^ 《明史》(卷159):景泰中,超迁湖广右布政使。诸司供给,率取之民。恭与僚佐约,悉罢之。公安、监利流民擅相杀。恭下令愿附籍者听,否则迨秋遣归,众遂定。寻迁江西左布政使。司有广济库,官吏干没五十万。恭白于巡抚韩雍,典守者咸获罪。定均徭法,酌轻重,十年一役,遂为定例。”
- ^ 《明史》(卷159):天顺二年,宁王奠培不法,恭劾之。削其护卫,王稍戢。迁右副都御史,代李秉巡抚苏松诸府。按部,进耆老言利病,为兴革。与都督徐恭浚仪真漕河,又浚常、镇河,避江险。已,大治吴淞江。起昆山夏界口,至上海白鹤江,又自白鹤江至嘉定卞家渡,迄庄家泾,凡浚万四千二百余丈。又浚曹家港、蒲汇塘、新泾诸水。民赖其利,目曹家港为“都堂浦”。初,周忱奏定耗羡则例,李秉改定以赋之轻重递盈缩。其例甚平,而难于稽算,吏不胜烦扰。恭乃罢去,悉如忱旧。
- ^ 姜榓荣等,《广宗县志》,“广宗文征”下编〈崔庄敏公祠记〉,《中国地方志集成》河北府县志辑73,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10月第1版
- ^ 《明史》(卷159):“吏部缺右侍郎,李贤、王翱举恭。遂召用。置“劝惩簿”,有闻皆识之。翱甚倚恭,转左。父忧,起复。宪宗即位,乞致仕。不允。成化五年,尚书李秉罢。商辂欲用姚夔,彭时欲用王概,而北人居言路者,谓时实逐秉,喧谤于朝。时称疾不出,侍读尹直以时、概皆已乡人,恐因此得罪,急言于辂,以恭代秉。越五月,母丧归。服除,起南京吏部,劾罢诸司不识者数人。十一年春命参赞机务。居三年,致仕。又二年卒。赠太子少保,谥庄敏。”
官衔 | ||
---|---|---|
前任: 李秉 |
明朝吏部尚书 1469年 |
继任: 姚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