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道渊
汪道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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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8任司法院副院长 | |
任期 1987年5月1日—1993年5月1日 | |
提名 | 蒋经国 |
前任 | 洪寿南 |
继任 | 吕有文 |
中华民国第15任国防部部长 | |
任期 1986年7月1日—1987年4月28日 | |
总统 | 蒋经国 |
前任 | 宋长志 |
继任 | 郑为元 |
第3任动员戡乱时期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 | |
任期 1984年5月28日—1986年6月18日 | |
总统 | 蒋经国 |
前任 | 沈昌焕 |
继任 | 蒋纬国 |
中华民国第9任司法行政部部长 | |
任期 1976年6月11日—1978年6月1日 | |
前任 | 王任远 |
继任 | 李元簇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中华民国安徽省歙县 | 1913年9月1日
逝世 | 2011年6月4日 中华民国台北市 | (97岁)
籍贯 | 安徽省歙县 |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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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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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道渊(1913年9月1日—2011年6月4日),安徽省歙县人,国防部、司法行政部常务文官,曾任司法行政部部长、动员戡乱时期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司法院副院长等。同时他也是中华民国史上第一位专任的文职国防部部长(第一位文职部长为行政院院长兼代的俞鸿钧)。
生平
家中兄弟行二。汪道渊毕业于上海大夏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后入南京国立中央大学图书馆就职编篡。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投笔从戎,入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教育长(学校实际负责人)陈继承的秘书。抗战胜利前后追随陈继承任川鄂陕甘边区总司令部军法处长、重庆卫戍总司令部军法处长、北平警备总司令部政工处长兼办公室主任。1948年北平七五事件导致陈继承去职,汪道渊调任国防部政工局任专员。
1986年7月,任国防部部长。1987年4月,转任司法院副院长。他为中华民国少数以文人担任国防部长的例子。
“新会计年度即届人事上须稍加调整依目前情况国防部长以依宪法用文人充任为宜汪道渊同志前任国防部覆判局局长司法行政部部长现任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调其为国防部防部长较洽舆情所遗秘书长职务以纬弟调任望其在国家安全任务上能有进一步之贡献顷征得纬弟欣然同意”[1]
著有《中国民法总论》、《国际法大纲》等书。
参考
外部链接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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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 ||
前任: 王任远 |
司法行政部部长 第九任 1976年6月11日-1978年6月1日 |
继任: 李元簇 |
前任: 宋长志 |
国防部部长 第十四任 1986年7月1日-1987年4月29日 |
继任: 郑为元 |
总统府 | ||
前任: 沈昌焕 |
国安会秘书长 第三任 1984年5月28日-1986年6月17日 |
继任: 蒋纬国 |
司法院 | ||
前任: 洪寿南 |
司法院副院长 第八任 1987年5月1日-1993年5月1日 |
继任: 吕有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