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郑的行政区划主要集中在今日的台南市以及部分嘉义县与高雄市,以四坊二十四里为基础,另设有“一府二州三司”。在福建沿海岛屿还设有思明州、思明县。
行政区划
沿革
南明永历十五年(1661年)郑成功攻下台湾,五月占普罗民遮城,改赤崁为东都明京,总名“东京”。设一府二县,另设一司为澎湖安抚司。郑成功死后,其子郑经改东都为东宁,并于承天府之上再设东宁总制府[a]。另升天兴县与万年县为州。又于澎湖安抚司外加设南北路两安抚司。
相关条目
注释
- ^ 目前已有黄典权、邓孔昭、唐立宗等学者由承天府尹自永历18年后长期未设这点,认为郑经先裁承天府,后设东宁总制府,惟此一说法无法解释为何同一时期亦无天兴、万年两县(州)县令(知州)的人事纪录留存,在未见更确切文献证据前,仍采承天府上再设东宁总制府的传统说法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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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4年天兴、万年县升格为州 明郑时期 → 清治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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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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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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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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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 | 郑聪 · 郑明 · 郑睿 · 郑智 · 郑宽 · 郑裕 · 郑温 · 郑柔 · 郑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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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 | 郑克壆 · 郑克均 · 郑克坺 · 郑克𡍬 · 郑克圻 · 郑克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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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世 | 郑安福 · 郑安禄 · 郑安康 · 郑安畿 · 郑安甸 · 郑安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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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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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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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外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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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遗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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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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