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石拦木坝
得石拦木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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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 |
时代 | 1963-1998年 |
编号 | 387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得石拦木坝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1963-1998年。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得石拦木坝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得石镇得石村、雅砻江左侧。1963年,因攀枝花开发建设需要,建立雅砻江水运局负责由雅砻江上游伐木浮木拦运。由此,在雅砻江下游米易县境内的得石段建立拦木桥墩,以供攀枝花开发建设及后来二滩水电站建设所需木材。该坝建有方形拦木桥墩60个,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单个墩为钢混水泥柱,通高约6米,边长1.2米,两墩间距为5米,拦木墩总长450米。目前仅存方形桥墩53个。得石拦木坝见证了20世纪雅砻江木材水运史,是中国木材水运史的一处重要遗迹,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科学价值[1][2]。
雅砻江桐子林水电站2015年末下闸蓄水后,正常蓄水位1015米,已将得石拦木坝完全淹没。[3]
注释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热烈祝贺雅砻江桐子林水电站投产发电. 四川日报. 2015-10-28 [2017-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