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远煐
乔远煐(1761年8月5日—1823年7月8日,乾隆辛巳七月初六日-道光癸未六月初一日),又名远瑛,字贲山,号笔珊[1],又字蕴华[2]、碧珊[3]。湖北省汉阳府孝感县(今属孝感市孝南区)人,清朝政治人物、诗人,道光年间官至通政使司副使。
生平
五十三年(1788年),中式戊申科湖北乡试举人。五十五年(1790年),中式庚戌恩科会试,殿试位列第二甲第三十二名。以主事用,签分户部学习行走。补户部陕西司主事。[5]
嘉庆三年(1798年)五月,以户部主事差充戊午科四川乡试副考官。[6]十月十八日,吏部引见,朱批记名以都察院监察御史用。[7]
后升户部贵州司员外郎、陕西司郎中。五年(1800年),充庚申恩科顺天乡试同考官。[5]
六年(1801年),考选山东道监察御史。[8]
七年(1802年)二月,奏请调整湖北省盐务、以杜积弊:“楚省行销两淮纲引,近年该管道员私立封轮之禁,将淮纲先到船只查验号数开售,其后到船只均封贮汉河,不准抢卖,奸商得以居奇垄断,民闲有淡食之虞。又将已裁汉商匣费酌定银数,并逐渐加增,致该商等暗扣折头、滥行开支……己未庚申两年,共派银八十余万及百万两不等。”嘉庆帝命湖广总督吴熊光彻查。[9]
八年(1803年)十一月,奏陈:“本年查办贵州陕西经理军需各员案内,有原参‘严加议处’而吏部仅照常例核议者。有原参‘分别严议’而吏部不按银数多寡、概议以降五级调用者。”吏部覆奏,按照定例,各省督抚参劾属员,不得用严加议处字样;嘉庆帝谕嗣后吏部将奏请处分未协之原参督抚随折声明,候皇帝定夺。[10]
九年(1804年)八月,奏参当年二月刑部被窃赃罚库银一案,刑部反复派员研讯,迁延半年,仍未审明正贼真赃,请将堂官、司员分别核议。嘉庆帝认为刑部只侦讯看守库房的低阶小马兵丁人等、反复刑求以致忽然认罪又忽然翻供,且刑求到体无完肤,显然有冤抑、拖毙无辜,谕将长麟、赓音交吏部察议,董诰、德瑛、熊枚、姜晟、瑚素通阿及审办司员交部议处,并改派精明司员讯办。[11]此后升转河南道掌道监察御史、刑科给事中。[5]
十二年(1807年)十一月,奏称:“运使崇福改用御史、郎中,其他年衰重听者概不得援以为例,并请敕下部院大臣如有龙钟衰颓之员,随时秉公查核。”嘉庆帝认为外省司道大员,于引见召对时如果年老重听、精力衰颓,往往酌量改授京职;而量材简用都出自皇帝裁示,原无定例,且京察引见时可令衰老官员休致,批评乔远煐所奏“妄言国政”。[12]
十三年(1808年),充戊辰恩科顺天乡试同考官。[5]
十六年(1811年)二月,奏陈“考试供事,请毋令翰林院编检及庶吉士代出图结。”获采纳,上谕:“翰林为京员清秩,非在署行走司曹可比。若纷纷代供事出结考试,临期识认,于体制未协。嗣后各衙门考试供事,所有编修检讨及庶吉士等官不准出具图结。其边远省分,在京六品以上人员较少,著准其取具七品京官图结,再加印结收考。若有六品以上人员可出印结者,亦不准出具图结。”[13]九月,与御史刘奕煜、左副都御史诚安先后奏参吏部铨选兵部主事员缺程序错误,最终使管理吏部事务大学士勒保及全体堂官遭到处分、满吏部尚书瑚图礼遭降调副都统阿克苏办事大臣。[14]十一月,弹劾湖北按察使周季堂偏袒署知县黄南金“滥责生员,案件拖延一年不结,并蓄养戏班、收买优伶,且每逢放告之期,先令代书呈缴制钱五十千文”[15],周季堂因此遭到革职审办、发遣新疆乌鲁木齐效力赎罪。[4]
十七年(1812年)十一月,奏请谕令直省督抚,严饬州县官速结词讼及缉捕要犯、按例处分。获赞赏及采纳。[16]
十八年(1813年)十月,奏请宣扬教化,以正人心,以厚风俗。获得采纳。[17]此后记名以道员即用[2],升迁户科掌印给事中、内阁侍读学士、太仆寺少卿、通政使司副使。诰封资政大夫。[5]
著作
- 《银台文稿》[5]
家庭及关联[5]
- 祖父:乔士伟(1700年-1762年),诰赠资政大夫。
- 祖母:周氏(1699年-1745年),诰赠夫人。
- 父:乔志行(1730年-1804年),乾隆三十年举人,候选知县,诰赠资政大夫。
- 母:夏氏(1731年-1791年),夏方国之女,诰赠夫人。
妻室
- 正室:黄陂张氏(1761年-1827年),诰封夫人。
- 无侧室。
子女
有一子二女:
参考文献
- ^ 给事中升侍读学士时嘉庆帝朱批误写为远瑛,即遵从改名。《孝感乔氏族谱》(道光十九年重修)卷一,叶二十五。
- ^ 2.0 2.1 顾廷龙主编,《清代朱卷集成》(台北:成文出版社,1992年),5册,页143。
- ^ 王家相等撰,《清秘述闻续》卷十三,同考官类一。载张伟点校,《清秘述闻三种》(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5月),中册,页817。
- ^ 4.0 4.1 (光绪)《孝感县志》卷十四,人物志,臣林,叶二十七。
- ^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孝感乔氏族谱》(道光十九年重修)卷一,叶二十一至二十六。
- ^ 《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十,嘉庆三年戊午,五月己丑。
- ^ 秦国经主编,《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3册,页509。
- ^ 苏树蕃编,《清朝御史题名录》(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页345。
- ^ 《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九十四,嘉庆七年壬戌,二月庚申。
- ^ 《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三,嘉庆八年癸亥,十一月己酉。
- ^ 《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三,嘉庆九年甲子,八月辛巳。
- ^ 《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八,嘉庆十二年丁卯,十一月丙寅。
- ^ 《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三十九,嘉庆十六年辛未,二月辛丑。
- ^ 《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八,嘉庆十六年辛未,九月乙未。
- ^ 《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五十,嘉庆十六年辛未,十一月己丑。
- ^ 《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六十三,嘉庆十七年壬申,十一月癸未。
- ^ 《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七十七,嘉庆十八年癸酉,十月辛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