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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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曾於2006年12月19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此條目已經由新聞、媒體機構作為內容來源所引用。引用這篇條目的文章是: 澳門日報於2007年07月09日所發表的《黑客VS駭客》,出自中國新聞網。 請同時到Wikipedia:新聞報導引用維基百科的內容處加入有關資料。(為免自我提及,本模板僅限於放在條目討論頁的頁頂。) |
此條目已經由新聞、媒體機構作為內容來源所引用。引用這篇條目的文章是: 閔大洪於2005-2-19所發表的《告別中國黑客的激情年代——寫在「中國紅客聯盟」解散之際》,出自傳媒投資網。 請同時到Wikipedia:新聞報導引用維基百科的內容處加入有關資料。(為免自我提及,本模板僅限於放在條目討論頁的頁頂。) |
條目評選
新條目推薦
- ~移動自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最後修訂)
- 黑客神秘嗎?(圖)(自薦,11,507 bytes)--Ak48 11:33 2006年12月17日 (UTC)
- (!)意見看得出作者改寫的用心,唯該條目開宗明義的概述似乎不夠完整,對於駭客一詞之意義解釋也有所偏差,內容還要多做一些排版美觀性和一致性的考量,不曉得您是否願意參考其他語言版本,至少英文版的駭客條目相當詳盡,建議將文章作整體的增補、修飾、連貫。--Droxiang 12:28 2006年12月17日 (UTC)另外,提交條目的「問題」是不是可以再更吸引人呢?--Droxiang 12:30 2006年12月17日 (UTC)
- (!)意見,看法同Droxiang --天上的雲彩 聊聊吧! 13:49 2006年12月17日 (UTC)
- (+)支持--Iflwlou 17:16 2006年12月17日 (UTC)
- (+)支持--不中舉的秀才(江南貢院) 04:18 2006年12月18日 (UTC)
- (+)支持--資訊呆呆 05:02 2006年12月18日 (UTC)
(+)支持:解決Droxiang的問題即轉為支持--2006年時代雜誌風雲人物華德禹(來這裏噴口水) 04:58 2006年12月18日 (UTC)(-)反對。在zh-tw的轉換下,文中多處出現「hacker」和「cracker」的中譯一律變成「駭客」的情況,以致出現了「1964年出生的米特尼克,有人給他送名為「世界頭號駭客」,也有人稱他不遵守「駭客精神」根本不算駭客,只能稱他為「駭客」」這種怪句子。修正此問題後再上首頁為宜。--百楽兎 06:18 2006年12月18日 (UTC)問題已修正,改為(+)支持。--百楽兎 12:15 2006年12月18日 (UTC)- (:)回應確實發現了繁簡自動轉換後的這個問題,簡繁文化的鴻溝啊```,「黑」和「駭」居然變成了相同的意思,hacker與cracker本來是有區別的,我去試着改改吧--Ak48 06:52 2006年12月18日 (UTC)
翻譯問題
我所聽到的翻譯是 Hacker: 駭客 Cracker:劊客
我覺得這樣翻很好
很符合這兩種身份的差異--—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oogieMan(對話|貢獻)於2003年4月16日 (三) 14:39加入。
- 那麼台灣是不用黑客這詞嗎?(請注意討論後要署名。)--Lorenzarius 2003年4月16日 06:47 (UTC)
- 英文現在大多用另外兩種稱呼:Black Hat,White Hat。很少用Cracker這詞了。比如en:Cracker (computing)定向到黑帽。中文也有黑帽和白帽兩詞。使用這些要好一點。--空向 23:56 2006年10月30日 (UTC)
Perl語言的設計者Larry Wall也是hacker,與其將他們的名字全翻譯過來,還不如看[3]這樣的分類來得實在。可以看到的是如凱文·鮑爾森這樣的人物,他的事跡「成功地控制了所有進入洛杉磯地區KIIS-FM電台的電話線而贏得了該電台主辦的有獎聽眾遊戲」翻譯過來也顯得必要性不足,中文社群也沒幾個人認識他--Ak48 06:42 2006年12月19日 (UTC)
在台灣《商業周刊》【第930期(20050919~20050925),封面故事:《駭客帝國》(P.100)】,有對於駭客(Hacker)做一些解釋,你所說的「儈客」/「劊客」極可能是「獪客」(Cracker)的筆誤。就字義而言,「獪」有狡獪之意,意義上更是貼切。--布學吾樹☆☆(talk) 04:12 2007年3月20日 (UTC)
在大陸,「黑客」一般指利用網絡進行破壞的人(在媒體和民間大多是這麼使用),而且大多數情況下黑客和Cracker是沒有區別的。一些利用網絡進行破壞的人也自稱「Hacker」。—魂魄追風 2007年5月9日 (三) 07:41 (UTC)
繁體版本
這文頁的繁體版本有問題。引文:
「駭客」不同於「駭客」
--空向 23:44 2006年10月30日 (UTC)
我修改了一些關於用字部分
我修改了一些關於用字部分,比較符合繁體字以及小弟以往認知的部分,若有不妥請告知Wzj001 06:37 2006年11月6日 (UTC)wzj001
駭客對應的跨語言連接應該是這兩個條目
我一直沒發現,其實駭客(台灣譯儈客)跨語言連接應該對應的是en:Hacker (computer security)和en:Black hat(即Cracker (computing)),特別是en:Hacker (computer security)可翻譯的內容比較多````而en:hacker條目大多內容講的都是程式設計師以及「硬件型黑客」不是媒體常講的重「黑」字的客
哪位對網絡安全比較感興趣如果有時間寫可以再建立一個黑客 (電腦安全)或者是黑帽子的條目,可以參考的內容:en:Hacker (computer security)`````--Ak48 06:38 2007年2月16日 (UTC)
- 駭客(台灣譯儈客)——儈客,沒聽過!《電腦叛客》倒是很好看。台灣也是叫「駭客」,另「黑客」說法不知來自何處?你的意思是 Hacker 和 Cracker 的區別?中文在這方面很亂,似乎不易找到對應的翻譯。--布學吾樹☆☆(talk) 10:05 2007年2月28日 (UTC)
- (:)回應,黑/客的問題在維基上很難解釋清楚,因為維基有一套自動的繁簡轉換系統,所以必須得加「/」才能說明其含義,大陸語境中的「黑/客」(程式設計師)=等於台灣語境中的「駭/客」,而大陸語境中的「駭/客」(網絡入侵者)又等於台灣語境中的「儈/客」,說起來很饒口,也得用人來講半天才能說清楚,光靠機器翻譯是不行的`````--Ak48 18:08 2007年3月1日 (UTC)
- 還是英文維基的「帽子分類法」比較容易理解``如black hat,所以將英文維基黑客 (電腦安全)條目翻譯過來就有必要了`````--Ak48 18:08 2007年3月1日 (UTC)
- (:)回應:你可以使用 -{黑客}- 的方式來限制轉換,詳見中文繁簡處理,可讀性也比使用 / 好!另外,不知道你在那裏看到台灣有「儈客」的說法呢?至少在台灣的雜誌報導很少用到此名詞,且用 Google 查詢只有 1 項,不是台灣普遍的用詞。我所知道台灣有一陣子對於「駭客」是指 Hacker 或 Cracker 都不統一,大部分的看法應該還是指 Hacker,但是對 Cracker 則無對應的名詞。就我認知以為 Cracker 和 Hacker 最大的差別是 Cracker 是專門搞破壞,電腦技術不一定比較高段,可能也只是用下載來的入侵軟件來侵犯他人的電腦。--布學吾樹☆☆(talk) 03:55 2007年3月2日 (UTC)
- 用「-{黑客}-」無法轉換繁簡。應該是「垮客」和「怪客」,見[4],「侩客」是維基台灣網民的說法,見[5]。我不知道台灣怎麼音譯的所以只參照了台灣網民的說法。我沒有時間繼續編寫,可能要戒「維基中毒」幾個月,你如果有時間請協助翻譯黑客 (電腦安全),謝謝`````--Ak48
- 最近在台灣《商業周刊》【第930期(20050919~20050925),封面故事:《駭客帝國》(P.100)】,看到對於駭客(Hacker)的解釋,發現你所說的「儈客」極可能是「獪客」的筆誤。就字義而言,「獪」有狡獪之意,意義上更是貼切。茲將其對「駭客」的解釋摘錄如下:
《新聞辭典-hacker》(P.102)中提到三種意思:
- 原意:指「不同類型電腦專家」。這個字數十年前第一次被使用到現在,一直在改變。
- 恭維用法:在電腦社群裏,指的是出色的程式撰寫者或技術專家。
- 貶抑用法:指電腦入侵者或罪犯,「Cracker」(獪客)或「black-hat」(黑帽)也是駭客,但具有負面意義。
【和「black-hat」相對的是「white-hat」(白帽),指入侵網站後不會有破壞行為。(P.105)】
--布學吾樹☆☆(talk) 13:17 2007年3月19日 (UTC)
- 謝謝你提供的參考資料``大陸的傳媒稱
“ | 黑客過去是指程式設計師,現在黑客都指計算機盜竊入侵者 | ” |
職業化
現在黑客都被職業化了,此條目還說什麼「cracker沒有hacker精神」的亂七八糟東西。--voidvector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21:56 (UTC)
- 即使在現代,黑客也有很多不同種類。一部分繼續鑽研技術,進入網絡安全領域的;有些是研究病毒,或者查找安全漏洞的;有不少商業化宣傳下招引來的,參加技術培訓,所謂的「黑客」;還有一部分是民族主義在有社會矛盾的時候攻擊的;當然還有商業間諜很多很多。
- 隨着信息應用的普及,黑客的種類應該會越來越多。"cracker"沒有hacker精神應該是從英文翻譯過來的,確實屬於一種說法。只是這種分類並不絕對。--—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6.165.95.64(對話|貢獻)於2009年4月22日 (三) 08:03加入。
分割條目
(&)建議。程式設計師放在黑客,搞破壞的放到駭客。 -- Tusooa Zhu ☎ 2012年7月28日 (六) 03:33 (UTC)
贊同分割,可是hacker台灣似乎譯作駭客呢,是不是要消歧義了?--水樹美月(留言) 2012年10月20日 (六) 08:55 (UTC)
- 在台灣
- cracker被翻做破壞客,指入侵後,從事破壞的行為,如癱瘓網站或竄改內容。
- hacker被翻做駭客,原指電腦相關技術高超者,即使入侵,也較少從事破壞行為(少數例外),但hacker常被新聞媒體當成cracker。hacker與cracker的差別,在於hacker會主動分享細節與漏洞的修補方法,而cracker則是只有分享入侵的方法。
太多專業性語句2012年10月19日 (五) 10:54 (UTC)
太多專業性語句,本人認為需要更簡潔有力的句子來解釋許多專有名詞。 連結至:黑客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周育德(對話|貢獻)於2012年10月19日 (五) 10:56加入。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黑客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ebzone.k3.mah.se/k3jolo/HackerCultures/origins.htm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90125193004/http://webzone.k3.mah.se/k3jolo/HackerCultures/origins.htm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29日 (六) 17:57 (UTC)
「cracker又譯怪客」是否加入
- 因為不想在條目打編輯戰,我來討論頁講。以下先把之前編輯摘要的移過來。--Liaon98 我是廢物 2020年4月23日 (四) 14:13 (UTC)
閣下可以搜尋一下,早期台灣也是有翻譯成怪客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iaon98(對話|貢獻)於2020年4月23日 (四) 13:02加入。
- 所以《地獄怪客》、《V怪客》、《魔境夢遊:時光怪客》是跟駭客有關的電影?你確定?不是「有用過」就等於「適合」,好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36.237.125.127(對話|貢獻)於2020年4月23日 (四) 18:59加入。
- 你這有很大的邏輯問題...cracker可以叫怪客,不等於叫怪客的都是cracker,這是若p則q跟若q則p的關係,閣下會看駭客這條目,怎麼會不懂這邏輯呢? 怪客這譯法並不少見,不是單純編者覺得劊客比較好就全拿掉,維基百科不僅僅記錄當下。
- 而且我前面說「早期」看來也不不只,剛稍微搜尋了一下,譯成「怪客」到現在還是很常見,甚至連一些大學的課程ppt 最近也都還有在用。
- 且維基百科是第三手紀錄,不該編者自己判斷一個詞「合不合適」,如果社會大眾有在使用,編者也只能如實紀錄,而不是擅加自己判斷的想法,那變成WP:原創研究、WP:原創總結--—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iaon98(對話|貢獻)於2020年4月23日 (四) 20:52加入。
- 「有用過」、「有人用」並不等於「適合」!這真的很難懂嗎?任何「奇怪的外來者」都可以稱作「怪客」,而「Cracker」等於「奇怪的外來者」嗎?你確定?如果你覺得不管適不適和,「Cracker」的其他譯法也應該收錄,那麼你應該是開個「註釋」收錄「其他所有說法」,而不是放在正文,並且只有一個其他說法。正文應該放合適的說法,而不是不合適的說法!--—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36.237.125.127(對話|貢獻)於2020年4月23日 (四) 21:11加入。
- 我的天哪 剛剛以為你舉例失敗只是一時的,沒想到閣下的邏輯真的以為若p則q等於若q則p。竟然可以又舉一個完全邏輯不通的例子,你前一個例子就像小明是天才,所以以後提到天才都是在指小明。你現在的例子就像,小華也是天才,所以小明就是小華。你真的完全沒發覺自己的邏輯有多大的問題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iaon98(對話|貢獻)於2020年4月23日 (四) 21:23加入。
- 噗!邏輯不好的是誰啊?翻譯是要有「互等性」的!把「Cracker」(有技術的電腦破壞者)翻譯成「怪客」,這範圍爆增了多少倍!任何與電腦無關的「奇怪外來者」也都可以稱為「怪客」!你確定「Cracker」翻譯成「怪客」適合?--—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36.237.125.127(對話|貢獻)於2020年4月23日 (四) 21:42加入。
- 我的天哪 剛剛以為你舉例失敗只是一時的,沒想到閣下的邏輯真的以為若p則q等於若q則p。竟然可以又舉一個完全邏輯不通的例子,你前一個例子就像小明是天才,所以以後提到天才都是在指小明。你現在的例子就像,小華也是天才,所以小明就是小華。你真的完全沒發覺自己的邏輯有多大的問題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iaon98(對話|貢獻)於2020年4月23日 (四) 21:23加入。
- 「有用過」、「有人用」並不等於「適合」!這真的很難懂嗎?任何「奇怪的外來者」都可以稱作「怪客」,而「Cracker」等於「奇怪的外來者」嗎?你確定?如果你覺得不管適不適和,「Cracker」的其他譯法也應該收錄,那麼你應該是開個「註釋」收錄「其他所有說法」,而不是放在正文,並且只有一個其他說法。正文應該放合適的說法,而不是不合適的說法!--—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36.237.125.127(對話|貢獻)於2020年4月23日 (四) 21:11加入。
- 互等性?一詞多義本來就很常見,泉的英文是spring,春天的英文也是spring,但春天不等於泉水。你一直拉稻草人打,覺得cracker譯成怪客,所以怪客只能用於cracker,這根本是邏輯不通的事情。再來我剛剛早就說了,維基百科做為第三手紀錄,編者就是如實的紀錄現實中常見的用法,根本不該自己去評斷這個用法是不是合適的,那是讀者自己的責任。編者擅自用自己的觀點(維基百科稱為原創研究)去評論、結論現實中的事情來編輯,叫做WP:原創總結,是維基百科不許的。--Liaon98 我是廢物 2020年4月23日 (四) 14:13 (UTC)
- 另外維基百科並列式譯名寫法也很常見,很多條目都有這種「又稱」、「又譯」,不用特別縮小成註釋--Liaon98 我是廢物 2020年4月23日 (四) 14:1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