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人口超過十萬人之巴西城市列表
人口超過十萬人之巴西城市列表是一條特色列表,即此列表可作為維基百科社群的典範之作。如有需要,請勇於更新頁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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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討論
- 巴西有哪些城市的人口超過十萬人?
- 原問題:巴西有哪些城市的人口數超過十萬人?
- 說明:全篇重寫。希望提名WP:FL,請各位踴躍表達意見及建議。--2015leon(論·獻) 2016年10月23日 (日) 06:39 (UTC)
- 個人認為圖片集可以併到表格里,增添圖片和簡介兩列並上那些內容。個人認為會清晰些--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0月23日 (日) 08:48 (UTC)
- (:)回應:個人認為這樣可能會讓表格高度不同,破壞表格整體美觀……--2015leon(論·獻) 2016年10月23日 (日) 12:01 (UTC)
- (+)支持:很實用的條目,符合標準。--Tai8(留言) 2016年10月23日 (日) 12:45 (UTC)
- (+)支持:內容充實,達標。難得篇幅這麼大的條目沒有紅字-NoobWayne(討論頁)
- (+)支持,符合標準,可嘗試提名FL。--Steven™ ∴Message∵ 2016年10月23日 (日) 14:33 (UTC)
- (+)支持:符合標準並(+)支持(▲)同上意見--Z7504(留言) 2016年10月23日 (日) 14:35 (UTC)
問題不當:「數」是不帶單位的,「量」才帶單位,而人口數是「數」,人口則是「量」;所以只有「人口超過十萬人」(有"人"字就沒有"數"字)或「人口數超過十萬」(有"數"字就沒有"人"字),而不能說「人口數超過十萬人」,這是似是而非的語病。-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6年10月23日 (日) 15:08 (UTC)- 個人認為「人口數超(過)十萬」、「人口超(過)十萬」都是通的。--7(留言) 2016年10月23日 (日) 16:18 (UTC)
- 我個人認為「人口數超過十萬」通,「人口超過十萬」不通。不過重點是,主編寫的是「人口數超過十萬人」,這也不通。-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6年10月23日 (日) 16:47 (UTC)
- (!)意見:克勞棣的說法完全正確。-- Marcus Hsu ✉ 2016年10月24日 (一) 01:57 (UTC)
- (:)回應@克勞棣:已更改問題,感謝您的提醒。--2015leon(論·獻) 2016年10月24日 (一) 09:44 (UTC)
- (!)意見:我談的是另一件事。中文可以接受人口十萬的。一家十口、一戶五口、該國人口五百萬、借我十萬、貪污一百四十五萬、千萬工程;量詞省略在運用中很常見。理所當然者理所當然之,人口以前或有戶(但可以用戶口區別,十萬戶人家),現在必然是人,並沒有一定需要量詞或分類詞這些冗詞。雖然以原問句,超過十萬人比較符合目前習慣,然而如果改成「巴西有哪些人口十萬以上的城市?」就可以的了。另外,我想這裏的十萬可能還有某種概數的概念,有區間和代表數的意義,和單純的100000人以及分類詞需要可計數是不太一樣的,隱含着除了十萬級以外,也可能還有五十萬級或百萬級等更高級別存在的可能。我非在評論條目,我只是擔心人口要有量詞成為定例。Cherjau(留言) 2016年10月26日 (三) 13:54 (UTC)
- (:)回應@克勞棣:已更改問題,感謝您的提醒。--2015leon(論·獻) 2016年10月24日 (一) 09:44 (UTC)
- 個人認為「人口數超(過)十萬」、「人口超(過)十萬」都是通的。--7(留言) 2016年10月23日 (日) 16:18 (UTC)
- (+)支持:符合DYK標準--B2322858(留言) 2016年10月24日 (一) 23:34 (UTC)
- (+)支持:符合DYK標準--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0月25日 (二) 11:19 (UTC)
特色列表評選
人口超過十萬人之巴西城市列表(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地點,提名人:2015leon(論·獻) 2016年11月3日 (四) 11:24 (UTC)
- 投票期:2016年11月3日 (四) 11:24 (UTC) 至 2016年11月17日 (四) 11:24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提名人票。參考葡萄牙語、俄語條目。內容豐富,來源充足。—2015leon(論·獻) 2016年11月3日 (四) 11:24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內容全面豐富。主編難道會葡萄牙語和俄語?--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1月4日 (五) 10:05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內容豐富,來源充足,符合標準。—CBNWGBB(留言) 2016年11月5日 (六) 05:40 (UTC)
暫時 不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全列表只列出十萬人口以上的城市,是否在巴西十萬人口以下就不是城市?——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11月5日 (六) 08:02 (UTC)- (:)回應@蘇州宇文宙武:巴西共有5,570個城市,的確應該要全部列出,但會過於冗長,如en:List of municipalities of Brazil。個人認為可以更改條目名、另立列表列舉5,570個城市以解決這個問題,您認為如何?--2015leon(論·獻) 2016年11月5日 (六) 09:45 (UTC)
- 我的意思就是現在名不副實,如果改成巴西十萬人口以上城市列表之類的當然沒問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11月5日 (六) 11:37 (UTC)
- 已更名為人口超過十萬人之巴西城市列表,請複查。--2015leon(論·獻) 2016年11月5日 (六) 12:32 (UTC)
- 雖然總覺得用「之」字在現在看起來怪怪的,但起碼符合內容了,先劃掉反對票再看看。——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11月6日 (日) 08:45 (UTC)
- 已更名為人口超過十萬人之巴西城市列表,請複查。--2015leon(論·獻) 2016年11月5日 (六) 12:32 (UTC)
- 我的意思就是現在名不副實,如果改成巴西十萬人口以上城市列表之類的當然沒問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11月5日 (六) 11:37 (UTC)
- (:)回應@蘇州宇文宙武:巴西共有5,570個城市,的確應該要全部列出,但會過於冗長,如en:List of municipalities of Brazil。個人認為可以更改條目名、另立列表列舉5,570個城市以解決這個問題,您認為如何?--2015leon(論·獻) 2016年11月5日 (六) 09:45 (UTC)
不符合特色列表標準:標題涉及原創研究。「之」字顯得有文化嘛。台灣人最愛用「之」了。--Fxqf(留言) 2016年11月7日 (一) 14:11 (UTC)- (:)回應@Fxqf:那麼改成人口超過十萬人的巴西城市列表呢?--2015leon(論·獻) 2016年11月7日 (一) 22:38 (UTC)
- 這哪門子的原創研究,請去把規則看清楚---Koala0090(留言) 2016年11月8日 (二) 00:10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內容豐富,來源充足。抵銷亂扣原創研究的大帽子和製造地區歧視的無理反對票。--Iv0202(留言) 2016年11月8日 (二) 01:55 (UTC)
- (:)回應:各位可能誤會了,我也表述不清。原創研究是指「人口超過十萬人」。其實可以用巴西大城市列表。「之」字問題只是對於喜歡用「之」而不用「的」的一種揶揄,因為現代漢語「的」是規範用字,更常用,「之」顯得有點「傳統」。為平息爭議,我主動劃票。--Fxqf(留言) 2016年11月8日 (二) 14:38 (UTC)
- (:)回應:「大城市」反而可能涉及原創研究,需要有明確的定義(最好是官方的),不同國家做的人口統計採用的標準也可能不同。--Iv0202(留言) 2016年11月8日 (二) 19:33 (UTC)
- 不符合特色列表標準:1、格式方面:不當加粗,濫用旗幟;2、內容方面:城市名單屬於地理類,帶有人口之餘,還應該有人口密度和面積;3、覆蓋面方面,以人口十萬為界不確定是以哪個標準,如果沒有明確標準,那麼是不是可以又以15萬、20萬、25萬、30萬人為線,再做幾個列表?城市規模各國標準不一,不知巴西有沒有分級,如果有,按巴西的分級就最合適,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分級是「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將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的城市為小城市,其中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小城市,2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小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城市為中等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大城市,其中3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大城市,100萬以上3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為超大城市。」但巴西顯然不應該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分級,否則就是地域中心。我個人認為如果沒有明確標準,那麼的確有可能出現「人口超過20萬之巴西城市列表」、「人口超過30萬之巴西城市列表」。最後,主編在標題名稱上好像又犯有之前DYKUser:克勞棣提出過的錯誤,人口超過十萬,不是「人口超過十萬人」。--7(留言) 2016年11月11日 (五) 03:50 (UTC)
- 你講顛倒了:「人口超過十萬人」沒錯,"數"不帶單位,"量"帶單位。-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6年11月11日 (五) 04:22 (UTC)
- 按人口排列的美國城市列表(特色)亦是以10萬為界,由此可以看出這是一個可供使用的武斷標準。考慮到日後條目的發展方向,使用「按人口排列的巴西城市列表」當是妥當的,以十萬為界應當也沒有問題,在正文內說清此標準就可以了。--Morningstar1814(留言) 2016年11月14日 (一) 17:04 (UTC) 1、如果方針討論那邊沒法達成共識(許多維基人實在實在太熱愛國旗並且對於肆意加粗也沒有原則性意見)那這點反對可能就無效了——按照自由放任現狀,這一反對意見也是無效的;2、看了一下英文維基的特色列表,普遍有面積,人口密度可有可無,但這點總體支持;3、
- 不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理由同User:Jarodalien。--Fxqf(留言) 2016年11月13日 (日) 14:14 (UTC)
- 條件性支持:建議更名為「按人口排列的巴西城市列表」或「巴西城市人口列表」,將武斷界限留至正文表達;州旗可以保留(便於排列索引),市旗對理解幫助不大,不過考慮到就使用旗幟方針未達成一致,這點建議閣下可以完全忽略(猜測日後編者亦可加入旗幟並且其他維基人將不會有刪除的理由);建議至少加入面積,由此列表不會顯得太單薄,統計局應當有提供相關數據,若有可能的話還可加入密度,估計可以通過公式自動生成。--Morningstar1814(留言) 2016年11月14日 (一) 17:04 (UTC)
- 不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為何以10萬為界,條目中完全沒有說明(上面的討論中也沒說明白為何10萬,武斷不是理由),有原創研究嫌疑。圖集部分完全畫蛇添足,這應該是commons的內容,而且為何只有人口數前35的城市圖片?為何不是其他數字?標題是10萬,而城市地圖卻為何只列出100萬以上的城市?參見部分全是綠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14日 (一) 19:20 (UTC)
- 4支持,3反對:未達標準--Z7504(留言) 2016年11月17日 (四) 11:52 (UTC)
同行評審(第一次)
人口超過十萬人之巴西城市列表(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評審期:2016年11月18日 (五) 12:22 (UTC) 至 2016年12月18日 (日) 12:22 (UTC)
由於上次FL沒有被選上,在此討論,以提升列表品質。
@Jarodalien、Fxqf、Morningstar1814、Shizhao:在此回覆各位在FLC中提供的意見:1.已用底色取代粗體,旗幟個人認為能讓讀者知道更多的知識,因此不刪。2.已新增面積及人口密度。3.人口以十萬為界是參考葡萄牙文列表的,再者以十萬為界也是為了整體美觀,難道南美洲城市人口列表、北美洲城市人口列表也要列出全部的城市嗎?4.城市地圖只列出百萬人以上的城市是為了排版整齊,盡量避免文字與點的重疊(例如俄文列表的城市地圖)。5.我不了解「圖集部分完全畫蛇添足」的意思;只有人口數前35的城市是為了美觀,也參考了葡萄牙文列表。6.參見部分的綠鏈大家可以協助建立這方面的條目。還請諸位指教。—2015leon(論·獻) 2016年11月18日 (五) 12:22 (UTC)
- (?)疑問,為何要以10萬為基準而不是其他數字?我記得以前15萬人以上才能算縣轄市[1]--葉又嘉(留言) 2016年11月18日 (五) 12:36 (UTC)
- (:)回應:閣下找的資料是臺灣的標準,可能會違反地域中心。除了美觀外,en:按人口排列的美國城市列表也是以十萬為基準,還有參考這張圖是1887年國際統計學會(ISI)發佈的,第一條寫人口數十萬以上的是大城市。--2015leon(論·獻) 2016年11月18日 (五) 13:07 (UTC)
- (:)回應,1887年的現在可能不適用的,如果能找到巴西對城市的劃分標準會更好,其他國家的標準可能不太算數,另外(?)疑問,人口密度小於1的能算城市?會不會太低,基本上小於1000的可能都不算吧,巴西對城市的標準是?--葉又嘉(留言) 2016年11月18日 (五) 13:24 (UTC)
- 不應該只是為了美觀就人為的選擇一個標準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18日 (五) 13:50 (UTC)
- (:)回應:找到一則參考文獻,已添加至列表中,請複查。--2015leon(論·獻) 2016年11月18日 (五) 14:00 (UTC)
- (:)回應:閣下找的資料是臺灣的標準,可能會違反地域中心。除了美觀外,en:按人口排列的美國城市列表也是以十萬為基準,還有參考這張圖是1887年國際統計學會(ISI)發佈的,第一條寫人口數十萬以上的是大城市。--2015leon(論·獻) 2016年11月18日 (五) 13:07 (UTC)
- (*)提醒:巴西人口密度地圖應該更新圖了--Z7504(留言) 2016年12月8日 (四) 14:04 (UTC)
- (:)回應:更換成較新的人口地圖,感謝提醒,請複查。--2015leon(論·獻) 2016年12月10日 (六) 13:00 (UTC)
- 完成(不過仍然不是最新的,畢竟要一直更新是很麻煩的事情 囧rz……)--Z7504(留言) 2016年12月10日 (六) 14:07 (UTC)
- (:)回應:更換成較新的人口地圖,感謝提醒,請複查。--2015leon(論·獻) 2016年12月10日 (六) 13:00 (UTC)
- 吐槽一下,這個列表名字太長了 囧rz……,似乎是個列表都有那麼長的名字。星耀晨曦(留言|歡迎參與升級授權協議的討論) 2016年12月17日 (六) 12:20 (UTC)
特色列表評選(第二次)
人口超過十萬人之巴西城市列表(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地點,提名人:2015leon(論·獻) 2016年12月30日 (五) 10:34 (UTC)
- 投票期:2016年12月30日 (五) 10:34 (UTC) 至 2017年1月13日 (五) 10:34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提名人票。參考葡萄牙語、俄語條目。內容全面,來源充足。—2015leon(論·獻) 2016年12月30日 (五) 10:34 (UTC)
- 不符合特色列表標準之前的問題一個都沒解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1月3日 (二) 08:03 (UTC)
- (:)回應:大部分的問題皆已解決。請問哪一個問題沒解決還請明指。--2015leon(論·獻) 2017年1月3日 (二) 13:13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問題明明就解決了。另外既然「根據巴西政府的分級標準,十萬人以上的市鎮為大型市鎮」,建議把名稱改為巴西大型城市列表。--Iv0202(留言) 2017年1月5日 (四) 14:24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達標,感謝貢獻!建議把圖片集改成一行三張圖片,我覺得這樣比較美。哈哈。--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月8日 (日) 13:43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圖文內容與來源充足,排版佳,應已達標。-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7年1月9日 (一) 11:24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達標。-KP(留言) 2017年1月12日 (四) 07:37 (UTC)
- 5支持,1反對:未達標準--Z7504(留言) 2017年1月13日 (五) 12:44 (UTC)
特色列表評選(第三次)
人口超過十萬人之巴西城市列表(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地點,提名人:-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5月19日 (五) 01:52 (UTC)
- 基礎評選期:2017年5月19日 (五) 01:52 (UTC) 至 2017年6月18日 (日) 01:52 (UTC)
- 初次延長期:2017年6月18日 (日) 01:52 (UTC) 至 2017年7月18日 (二) 01:52 (UTC)
- 最後延長期:2017年7月18日 (二) 01:52 (UTC) 至 2017年8月17日 (四) 01:52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提名人票。在FLC癱瘓期間以5支持1反對落選的條目,原提名人及作者2015leon提名理由為「為參考葡萄牙語、俄語條目。內容全面,來源充足。」—-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5月19日 (五) 01:52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符合標準。--星巴克女王(❀教母改善計劃) 2017年5月19日 (五) 08:20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符合標準-- 晴空·和岩 ✎留言板 2017年5月19日 (五) 10:03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符合標準.-- KP(留言) 2017年5月19日 (五) 11:28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符合標準,排版優美。—--陳子廷(留言) 2017年5月21日 (日) 00:11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符合標準。--Alexchris(留言) 2017年5月21日 (日) 16:11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符合標準。--Zest 2017年5月23日 (二) 07:10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排版優美,圖片豐富,內容清晰,符合特色列表標準。--Alvinz 論 2017年5月23日 (二) 12:35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基本符合標準,賞個支持票--Z7504(留言) 2017年5月23日 (二) 12:43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達標。--N-C16(留言) 2017年5月26日 (五) 06:59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全面且無多餘細節。--寫字板(留言) 2017年5月27日 (六) 13:57 (UTC)
- 不符合特色列表標準:1、在圖片中用粗體不符合格式手冊要求;2、這樣的表格中原文名和旗幟都是沒有意義的信息,應該是讀者點開相應條目後去了解;3、全部是紅鏈的參見章節到底起什麼作用?--7(留言) 2017年5月30日 (二) 03:02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1,圖片粗體已幫忙刪去,2,市旗州旗竟然是沒有意義的信息,神邏輯,3,參見已經全部改成綠鏈,4,倒不見閣下將這一頁的「列表」改成「名單」?不是說機器翻譯的嗎?--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17年5月30日 (二) 06:42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符合標準,排版優美。--⌬胡蘿蔔 BOARD · CHEM 2017年5月30日 (二) 06:46 (UTC)
- (!)意見:「 BR_mgt1510 (PDF). 2007 [2016-08-10] 」3號參考資料無法打開,請予修復。另外標題似乎不應填寫「BR_mgt1510」這樣意義不明的文件名。--如沐西風(留言) 2017年6月3日 (六) 12:47 (UTC)
- (:)回應:已修正3號參考資料,感謝閣下的提醒!--2015leon(論·獻) 2017年6月4日 (日) 04:57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符合標準。——Morgan Siu(對話|貢獻) 2017年6月10日 (六) 11:23 (UTC)
- 14支持,1反對:符合標準--Z7504(留言) 2017年6月18日 (日) 03:17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人口超過十萬人之巴西城市列表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geohive.com/cntry/brazil.aspx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303173649/http://www.geohive.com/cntry/brazil.aspx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6月18日 (日) 20:50 (UTC)
疑問
對此有疑問:首段中提到坎皮納斯是巴西人口最多的衛星城(位列第十二),但在人口列表中顯示另一衛星城瓜魯柳斯人口更多(第十一)。--涅涅茨的鱘魚/欽點我 2018年2月22日 (四) 09:30 (UTC)
- @Xochitlquetzalli:謝謝您發現錯誤。其實「衛星城市」是當初我翻譯「pt:Interior do Brasil」這個詞彙時誤譯而成的,它大致上的意思是「沒有包含在都會區(城市群)裏的城市」,但也不算是郊區,我暫時先把那句話刪了。目前中文好像沒有可以表達這一概念的詞彙,如果以有的話還請幫忙加進去,謝謝!--2015leon(論·獻) 2018年2月22日 (四) 16:4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