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貢士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貢士,指兩朝科舉制度之中試者,明代主要用來指代舉人,清代則專指會試中式尚未殿試的舉人。

歷史沿革

先秦時指諸侯推薦給周天子之士[1]漢朝封國推舉之孝廉[2]時稱州府科舉鄉貢鄉舉中試者鄉貢士韓愈說:「常觀於皇都,每年貢士至千餘人。」[3],到了大和九年(835年),中書門下奏稱:「每年貢士,嘗僅千人。」[4]

代時稱舉人為貢士、時,則專指會試錄取者統稱貢士,貢士第一名稱為「會元」,前十名稱為「元魁」,十一至二十名稱為「會魁」。貢士經殿試決定出身等第,即成為進士。因北宋之後殿試依慣例不黜落貢士,僅決定進士名次,故一般習慣於會試考中後即稱進士。

亦有部分會試中試者因各種原因沒參加殿試,故終其一生都是貢士

註釋

  1. ^ 禮記》射義:「是故古者天子之制,諸侯歲獻貢士於天子,天子試之於射宮。」
  2. ^ 後漢書》列傳五十一·左雄:「郡國孝廉,古之貢士,出則宰民,宣協風教。」
  3. ^ 全唐文》卷556,《送權秀才序》
  4. ^ 冊府元龜》卷641,《貢舉部·條制三》

參考資料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