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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離性身份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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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離性身份疾患
又稱多重人格障礙症
徵狀至少有兩個截然不同且相對持久的人格狀態,難以記住某些事件[1]
併發症自殺自我傷害[1]
病程長期[2]
病因兒童創傷英語Childhood trauma,治療誘發[2][3]
診斷方法根據臨床標準[2]
鑑別診斷嚴重憂鬱疾患躁鬱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思覺失調人格障礙症轉化症[1]
治療支持性療法心理治療[2]
盛行率~2%的人[4]
分類和外部資源
醫學專科精神病學
ICD-116B64
ICD-9-CM300.14
eMedicine916186
[編輯此條目的維基數據]

解離性身份疾患是一種心因性障礙,容易和精神分裂症混淆,較早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版本將其命名為多重人格障礙症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MPD),後來改稱解離性身份疾患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DID),其特徵是解離性失憶(dissociative amnesia)和身份認同轉變(identity alteration),患者出現兩個以上明顯不同的身份或人格部份,就有如「在一個身體裏住着不同的人」。

長久以來,很多人包括精神科醫生、心理學家、社工以為多重人格是非常罕見的疾病,但事實是由於太多臨床工作者都缺乏正確認知,以致不少誤診案例,再加上一般人的諱疾忌醫和迷信等等主觀因素,導致大量個案漏報、少報。正如瑪蓮娜·史坦伯格英語Marlene Steinberg的《鏡子裏的陌生人——解離症:一種隱藏的流行病英語The Stranger In The Mirror Dissociation - The Hidden Epidemic》所言,解離性障礙其實是一種隱藏的流行病,而多重人格只是其中一型而已。

臨床徵狀

多重人格患者的每一個人格都是穩定、發展完整、擁有個別思考模式和記憶的。分裂出的人格包羅萬象,可以有不同的性別、年齡、種族,甚至物種。他們輪流出現控制患者的行為。分裂出的人格之間知道彼此的存在,稱為「並存意識」(co-consciousness)。如果並存意識較好的,他們甚至可以進行內部溝通/會議,或進行外部會議(如果人格間進行外部溝通/會議時,在旁人看來會像是個自言自語的瘋子);也有一些情況,人格之間並沒有察覺到彼此的存在,這會導致嚴重的「遺失時間」現象。原人格不一定是主人格。原人格即未產生多重人格前的原始人格,而主人格則是在平常大部份時間主宰身體的人格。雖然原人格通常也會是主人格,但也有原人格仍然停留於兒童時期,身體則交由會長大的主人格管理的情況。原本的人格不知道「他們」的存在的情況下,即使發現自己的記憶有截斷(記憶斷層)的現象,也無法知道自己有多重人格。也有一些嚴重的病例,原人格甚至「沉睡」十多年,但分裂出的人格中往往會有一個是知道所有事的,如果這個人格願意合作,治療人員就能從中得知許多有益的資料。另外,多重人格患者發生記憶斷層或人格強硬地想出現時有可能伴隨強烈的頭痛。最新的研究顯示,人格間有四種不同的並存狀態,而人格間知道彼此存在的比例比不知道的還多,意味着將來DSM對解離性人格疾患的定義即將改寫。[需要較佳來源][5]哈佛大學心理學系教授,邁耐利英語Richard McNally(Richard J. McNally)的實驗,認為沒有證據可以證實在各人格之間存在記憶障礙,那些聲稱自己被記憶障礙所困擾的患者,可能更多是為了符合文化期望,而非真的。不過,近年頂尖的醫學發現,則有另一個觀點,根據不少關於大腦的研究顯示,儘管是同一個人(同一個身體和大腦),不同人格的腦部攝影結果皆不相同,另外也有其他對大腦的研究和實驗,有力地顯示多重人格既不是「偽裝」出來,也不是因為社會文化期望或治療師的暗示(suggestion)所產生出來的。最新2024年研究,多重人格被發現彼此可能知道的存在。少部分記憶力存在而不會切換人格造成失憶。

成因

多重人格的成因多有爭議。有理論認為多重人格與童年創傷相關,因為此時正是人格的形成階段。當受到難以應付的衝擊時,患者以「放空」的方式,以達到「這件事不是發生在我身上」的感覺,這對長期受到嚴重傷害的人來說,或許是必要的。

國際上的新知為7歲以前(黃金6年)或學齡前有衝擊過大或重複發生的身體虐待、情緒虐待,以及強大的壓力事件,甚至源自從嬰兒開始的「混亂型依附行為」(Disorganized Attachment)。

研究顯示,逾 90% 解離性身份疾患患者童年時曾遭遇肢體虐待及/或性侵犯,而現時的實證研究證據也傾向認為解離性身份疾患是一個跨文化的創傷心理障礙 [6]

在古代中醫文獻裏,學者也找到病態解離的相關醫案記載 [7]

盛行率

傳統認為解離性身份疾患是非常罕有的精神病,而這個想法某程度上也導致臨床上的漏診。甚至不少說法聲稱,解離性身份疾患是萬中無一的心理障礙,極難遇見。

可是,實證研究發現,事實並非如此。跨國的流行病學研究指出,解離症的在一般人口的盛行率約為10%,其中解離性身份疾患的盛行率約為1% [8][查證請求]。而在華人社會裏,解離症(包括但不僅限於DID)的盛行率可能為0.3% 至 4.52% (非臨床人口) 和 1.7% 至 19.5% (臨床人口) [9][查證請求]

傳統的治療方法

多重人格的治療需要好幾年的時間。治療人員主要是在多重人格中找出一位熟悉所有人格的內在人格,通常為「內在自助者」(英語:Inner Self Helper,ISH),讓其成為核心人格,且讓各種內在人格互相對談而認識其他人格,然後找出性格上相似的人格率先整合,從而逐步削減內在人格後整合為一,但即使治療成功,也可能因外在壓力,造成人格再次解離。

另外,由於患者受暗示性很高,因此在臨床上的治療常利用催眠來召喚患者不同的人格,以便治療。不過,根據臨床經驗,催眠治療多半是輔助式的,或只作為一種技術,並非治本之法。

ICD-10-CM疾病診斷代碼

ICD-10-CM:F44.8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參見

參考資料

  1. ^ 1.0 1.1 1.2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DSM-5 Task Forc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DSM-5.. Arlington, VA: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2013 [2021-09-13]. ISBN 978-0-89042-554-1. OCLC 83080737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02) (英語). 
  2. ^ 2.0 2.1 2.2 2.3 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 Merck Manuals Professional Edition. July 2017 [2018-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6). 
  3. ^ Beidel, Deborah C.; Frueh, B. Christopher; Hersen, Michel. Adult Psychopathology and Diagnosis. John Wiley & Sons. 2014-08-18: 414–422 [2018-09-10]. ISBN 978-1-118-65708-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8) (英語). 
  4. ^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Study. Guidelines for Treating 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 in Adults, Third Revision: Summary Version. Journal of Trauma & Dissociation. 2011-02-28, 12 (2): 188–212. ISSN 1529-9732. doi:10.1080/15299732.2011.537248 (英語). 
  5. ^ 張艾如. 心靈之美心理治療所. [2011-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06). 根據臨床經驗,主張將DID分成四種並存狀態:1.主人格不知道副人格的存在;2.本來知道副人格的存在,後來因某些原故變得不知道;3.彼此都知道對方的存在,但主人格無法控制副人格,就像隔着玻璃窗觀看似的;4.好似內在的家族系統,主、副人格之間可以合作無間。 
  6. ^ Ross, Colin A.; Ellason, Joan Weathersbee. Discriminating among Diagnostic Categories Using the Dissociative Disorders Interview Schedule. Psychological Reports. 2005-04, 96 (2): 445–453 [2021-09-13]. ISSN 0033-2941. doi:10.2466/pr0.96.2.445-45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04) (英語). 
  7. ^ Fung, Hong Wang. The Phenomenon of Pathological Dissociation in the Ancient Chinese Medicine Literature. Journal of Trauma & Dissociation. 2018-01, 19 (1): 75–87 [2021-09-13]. ISSN 1529-9732. doi:10.1080/15299732.2017.130449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03) (英語). 
  8. ^ Sar, Vedat. Epidemiology of Dissociative Disorders: An Overview. Epidemiology Research International. 2011-05-04, 2011: 1–8 [2021-09-13]. ISSN 2090-2972. doi:10.1155/2011/40453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29) (英語). 
  9. ^ Fung, Hong Wang; Chan, Chitat; Ross, Colin A.; Wang, Edward K. S. Clinical Features of a Chinese Sample with Self-Reported Symptoms of Pathological Dissociation. Journal of Trauma & Dissociation. 2021-05-27, 22 (3): 378–393 [2021-09-13]. ISSN 1529-9732. doi:10.1080/15299732.2020.186965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13) (英語).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