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澤鄉起義
大澤鄉起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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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末民變的一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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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戰方 | |||||||
農民軍 | 秦 | ||||||
指揮官與領導者 | |||||||
陳勝 X 吳廣 X 田臧 † 鄧說 周文× 伍逢 † 蔡賜 † 武臣 X 張耳 |
秦二世 章邯 |
大澤鄉起義,又稱陳勝、吳廣起義,或陳勝、吳廣之亂,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有記錄的大規模的平民起事。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陳勝、吳廣二人屯戍漁陽(今北京密雲西南),由於逾期應役按秦律要被斬首,二人於是起義,號「楚」,一曰「張楚」[a]。起義沉重打擊了秦朝政權,揭開了秦末農民起義的序幕。
背景
在秦始皇在任時期,已經民怨四起。而秦二世就任之後,則更為倒行逆施。賈誼《新書》記述秦二世「繁刑嚴誅,吏治刻深,賞罰不當,賦斂無度,天下多事,吏弗能記,百姓困窮而主弗收恤」[b]。趙高、秦二世使用嚴刑峻法管治天下,社會劇烈震蕩。[3]:196
經過
農民軍的形成
陳勝,字涉,陽城(今河南商水西南)[c]人。吳廣,字叔,陽夏(今河南太康)人。二人都出生於低下的貧苦農民家庭。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秋,秦廷強征「閭左」貧民駐守漁陽(今北京密雲西南),約有九百人左右被強徵,陳勝、吳廣被推為屯長。七月,二人到達在蘄縣(今安徽宿縣南)大澤鄉(今宿州東南劉村集)為大雨所阻,不能如期到達目的地。按秦律,誤期者斬,一律處斬,不如造反。[3]:197
當時秦人同情無辜被賜死的秦始皇長子扶蘇,楚國人同情陣亡的楚國將領項燕,所以常有扶蘇、項燕未死的傳聞,陳勝提議要利用扶蘇、項燕的名義起兵造反,所以兩人去占卜。占卜人明白他們的用意,暗示他們要利用鬼神之說。於是,他們在布帛上寫下「陳勝王」三個字,並放在漁夫準備的出賣的魚腹中。戍卒買魚煮食後,看到布帛,心中充滿疑惑。吳廣又跑到樹林間的小廟,假裝狐狸嗥叫:「大楚興,陳勝王。」戍卒驚恐不已。[3]:197-198
輿論準備完成後,陳勝、吳廣二人便正式起義。某天,押送戍卒的將尉喝醉了酒,吳廣故意多次跟這位秦尉說要逃跑,以激怒秦尉。秦尉果然中計,鞭笞吳廣,並拔劍威嚇吳廣。吳廣奪劍殺了秦尉。陳勝也衝過來,又殺了另一個秦尉。他們並召集九百多名戍卒,宣告起義,並得到戍卒的響應:
“ | 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當斬。藉弟令毋斬,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壯士不死即已,死即舉大名耳,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 ” |
——《史記》卷五十二〈陳涉世家〉 |
陳勝、吳廣築臺誓師,用兩個秦尉的首級祭旗。陳勝自立為將軍,吳廣自立為都尉,斬木為兵,揭竿為旗,號稱「大楚」。他們假託扶蘇與項燕名號,招募士卒。[3]:198
「張楚」政權的建立
陳勝、吳廣的起義軍先攻蘄(今安徽宿縣南),秦軍大敗。其後兵分二路,陳勝任命符離人葛嬰為將軍,令他率兵攻擊蔪東。自己則率主力向西北一帶進擊,攻下銍(今安徽宿縣西)、酇(今河南永城西南)、苦(今河南鹿邑)、柘(今河南柘城)、譙(今安徽亳州)等地。大軍屢戰皆捷,每至一境,境內豪傑紛紛響應,隊伍擴展到數萬人。當至陳(今河南淮陽)一帶時,起義軍已經擁有戰車六七百乘,馬兵千餘、步卒數萬。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九月,起義軍攻兵伐陳。陳的郡守、縣令都不在,郡丞率兵抵抗起義軍,起義軍大勝。
陳是西周、春秋戰國時期陳國的都城,楚國後期的國都。秦滅六國後,在此置郡、縣治所,戰略意義重大。陳勝召集當地的三老、豪傑討論政事。三老、 豪傑都認為,陳勝「被堅執銳,伐無道,誅暴秦,復立楚國之社稷,功宜為王」。陳勝遂「乃立為王,號為『張楚』」。
「張楚」建立之後,起義得到各地農民的響應。《史記·陳涉世家》 記述,陳勝自立後,「諸郡縣苦秦吏者,皆刑其長吏,殺之以應陳涉」。
稍早前,葛嬰立襄彊為楚王。葛嬰聽說陳勝已稱楚王,殺了襄彊,以示對陳勝的效忠。葛嬰再次回到陳縣,投奔陳勝,但最後還是遭陳勝所殺。
征戰
陳勝後來稱楚王,派大將周章率起義軍主力進攻秦都,因孤軍深入,遇秦兵章邯反撲,以致周章陣亡。而吳廣率兵圍攻滎陽,久攻不下。陳勝礙於形勢,於滎陽繼續對峙,率兵秦兵決戰,陣亡。章邯攻破李歸,又攻擊陳勝的部下鄧說、伍逢、蔡賜等部隊,伍逢、以致蔡賜陣亡。鄧說棄城而走,臨陣逃走,被陳王就地正法。章邯繼續追擊陳勝,陳勝逃至下城父(今安徽渦陽東南),被車夫莊賈刺殺,大澤鄉起義結束,僅六個月。
考証
出土文物《睡虎地秦簡》中提到,「御中發征,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其得殹(也),及詣水雨,除。」即:如果耽擱一次徭役者,處罰賠償兩副鎧甲。遲到3至5日,口頭警告;遲到6至10日,罰賠償一面盾牌;遲到10日以上,罰賠償一副鎧甲。因洪水,暴雨等自然原因無法按時到達的,可免除處罰。
依照秦律,服徭役者遲到的懲罰,只不過是處罰購買一些兵器來賠償公家而已,從頭到尾也沒有提到處死。如果是因為大雨,還可以免罰。
現代湖南益陽兔子山遺址出土的簡牘中,其中一件觚上發現有「張楚之歲」的字樣。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員張春龍認為,「張楚之歲」指的是陳勝起義之後的那一年。中國秦漢史學會會長王子今表示,楚國人有用前一年的大事來記年的習慣。武漢大學歷史文化學院院長陳偉認為,「張楚之歲」是「歲名」,即以前一年的大事件來記年,「張楚之歲」即秦二世二年[4]。
相關名言
- 揭竿而起
-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引漢·賈誼《過秦論》:「率罷弊之卒,將數百之衆,轉而攻秦。斬木為兵,揭竿為旗……[5]」(《史記》作「率罷散之卒,將數百之眾,而轉攻秦。斬木為兵,揭竿為旗……」[6])後形成成語「揭竿而起」,指平民武裝暴動。
- 鴻鵠之志
- 《史記·陳涉世家》:「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7]」比喻目光短淺毫無大志的人無法了解有遠大抱負的人。
-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8]
- 語出《史記·陳涉世家》,意為「王侯將相難道有天生的血統麼?」主張權勢與高貴並非天生,更不是貴族的專利,平民同樣可以通過打拚力爭上游,並以此理念招攬起義隊伍。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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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益阳兔子山遗址出土"张楚之岁"文字实物. [2018-1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 ^ 《過秦論》
- ^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
- ^ 《史記·陳涉世家》
- ^ 《史記·陳涉世家》
- ^ 王子今. 《史記》“失期,法皆斬”辨疑——關于陳勝暴動起因的史學史考察. 蘭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0, 48 (04): 76-86. ISSN 1000-2804. doi:10.13885/j.issn.1000-2804.2020.04.009. NCPSSD 7103167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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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腳
- ^ 《史記·陳涉世家》云:陳勝稱大楚,「入據陳,數日,號令召三老、豪傑與皆來會計事。三老、豪傑皆曰:『將軍身被堅執銳,伐無道,誅暴秦,復立楚國之社稷,功宜為王。』陳涉乃立為王,號為張楚」。
「張楚」一詞古至今有不同的說法[1]:
- 《史記》、《漢書》的注家以訓詁的解釋以註釋張楚,即「張大楚國」之意;
- 王先謙《漢書補注》以《廣雅·釋詁》:「張,太也」,認為「張楚」就是「大楚」;
- 張晏的《漢書注》認為,張是弛的反義詞,「謂楚為秦滅,是已弛;陳勝立楚,遂為張,故號張楚」;
- ^ 賈誼:《新書》卷一〈過秦中〉[3]:196
- ^ 陳勝里籍在何處,史學界意見不一。約有六種說法:一是河南登封說;二是河南商水說;三是安徽宿州說;四是河南方城說:五是安徽宿縣和阜陽、穎上之間說;六是生於河南遷居安徽說[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