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民 (1897年)
周新民(1897年10月—1979年10月31日),原名周駿,別名振飛,男,安徽廬江人,中國法學家。
生平
周新民是安徽廬江大化(今安徽省廬江縣樂橋鎮)人。早年就讀於安徽法政專門學校,1921年畢業。「五四」運動時期,任安徽全省學生聯合會副會長,積極領導學生投身於反帝反封建的愛國運動中。1921年,參加安慶社會主義青年團。1922年,赴日本留學,畢業於明治大學研究院法律科,回國後在安徽省立法政專門學校任教。1926年,經高語罕、朱蘊山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
1927年,因反對蔣介石製造的反革命事件而遭通緝,逃亡上海。其後在上海法科大學、中國公學大學部、復旦大學、雲南大學等高校任教。1931年,周新民任南開大學商學院董事。1935年「一二·九」運動爆發後,周新民與沈鈞儒、章乃器、陶行知、鄒韜奮、李公朴等人發起成立了「上海各界救國會」和「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1938年在武漢,董必武指示周新民回安徽,在國民黨省政府掛名任職,進行統戰工作。1942年,按照中共中央南方局的指示,周新民以「救國會」成員的名義在重慶加入中國民主政團同盟(中國民主同盟的前身)。1949年春,周新民任政協籌備會常委會和政協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主席團常委會副秘書長,參與起草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周新民歷任民盟中央常委兼組織部部長、民盟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政協副秘書長、中央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最高人民檢察署秘書長、瀋陽市副市長、中國科學院法學所副所長,是第一、二屆全國人大代表[1],第一至五屆全國政協委員。文革期間,周新民曾受到迫害,對身體和精神造成很大傷害。1979年,周新民因病經醫治無效,在北京逝世,終年82歲。
參考
-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1955年 [2015-0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