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警監
二級警監為中國警銜體系的第4等級,由國務院總理授予正廳級、副廳級以及專業技術高級警官,現行制式襯衣為白色,標誌為一枚橄欖枝加2枚四角星花。
選升標準
根據1995年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及司法部聯合頒佈實施的《人民警察選升警銜的暫行辦法》規定:德才表現優秀,擔任三級警監期間年度考核稱職,在職務等級編制警銜幅度內符合下列條件的人民警察,可以選升為二級警監:
副廳級職務人員
- 省以上公安機關的副廳(局)長、省會市(副省級建制的城市)公安局副廳級的局長,任三級警監滿3年、任現職級時間滿2年、參加工作時間滿25年,或者任三級警監滿6年者。
- 其它副廳級領導職務人員,任三級警監滿4年、任現職級時間滿3年、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或者任三級警監滿6年者。
- 副廳級非領導職務人員,任三級警監滿5年、任現職級時間滿3年、參加工作時間滿35年,或者任三級警監滿6年者。
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 任專業技術三級警監滿4年、任現職級時間滿3年、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或者任三級警監滿6年的教授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 做出特別突出貢獻,同時任專業技術三級警監滿4年、任現職級時間滿3年、參加工作時間滿32年,或者任三級警監滿7年的副教授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