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共和國 (大韓民國)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24年6月12日) |
大韓民國 대한민국 大韓民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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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1981年 | |||||||||
國歌:애국가 愛國歌 | |||||||||
首都 | 漢城 | ||||||||
常用語言 | 韓語 | ||||||||
政府 | 總統制 | ||||||||
總統 | |||||||||
• 1972年–1979年 | 朴正熙 | ||||||||
• 1979年–1980年 | 崔圭夏 | ||||||||
• 1980年–1981年 | 全斗煥 | ||||||||
總理 | |||||||||
• 1972年–1975年 | 金鍾泌 | ||||||||
• 1975年–1979年 | 崔圭夏 | ||||||||
• 1979年–1980年 | 申鉉碻 | ||||||||
• 1980年–1981年 | 南德祐 | ||||||||
立法機構 | 大韓民國國會 | ||||||||
歷史時期 | 冷戰 | ||||||||
• 建立 | 1972年11月21日 | ||||||||
• 終結 | 1981年3月3日 | ||||||||
貨幣 | 韓元 | ||||||||
ISO 3166碼 | K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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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大韓民國 |
第四共和國(韓語:제4공화국/第四共和國),是大韓民國歷史上以憲法區分的一個時期,時間自1972年至1981年。
建立
1971年時任韓國總統朴正熙在總統選舉僅以90萬票險勝金大中,同年大韓民國國會選舉,更失去修憲需要的2/3多數,朴正熙通過修憲繼續執政的可能性被阻斷。另一方面,隨着冷戰因中美、美蘇關係緩和,朝鮮和韓國之間形成了對話的氣氛,經過多次秘密談判後,雙方於1972年7月4日簽署了《南北共同聲明》。
於是朴正熙政府於1972年10月17日發動自我政變,其表示「為祖國和平統一做好制度準備」,宣佈全國實行緊急戒嚴,解散國會,史稱十月維新。10月27日《以祖國和平統一為目的的憲法修正案》(維新憲法)頒佈,在禁止抗議運動的同時,朴正熙政府於11月21日進行了不公正的修憲公投,新憲法以壓倒性贊成票數通過,朴正熙得以繼續執政,韓國進入第四共和,即維新體制時代。
維新體制
維新體制(韓語:유신체제),是指在韓國第四共和國憲法之下,朴正熙以緊急狀態為名實行的獨裁政治,並頒佈宵禁直接影響國民生活。
朴正熙的目標是通過發展資本主義出口導向工業促成韓國經濟發展,並統一朝鮮半島,然而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也導致勞動階層負擔大大加重,朴正熙為實行維新體制提出以下理由:
- 當務之急是溫飽,民主稍等一下再說
- 建設國家不再受大國蹂躙
- 資本主義與共産主義競爭哪一方可使國民生活豐足
維新憲法下的的主要制度包括:
- 廢除總統直接選舉,改由「統一主體國民會議」間接選舉產生,同時廢除總統的連任限制;
- 國會的監察權被廢除;
- 國會選舉由第三共和國時代的單一選區並立制,改為三分之二的議員由複數選區制、簡單多數決選出,剩餘三分之一由總統提名、統一主體國民會議同意產生,導致國會地位降低;
- 限制人民的基本人權。
朴正熙透過「維新憲法」,使自己成為終身總統,全面實施及加強獨裁統治。這一體制一直維持至1981年全斗煥建立第五共和國,但軍事獨裁持續到1987年六月民主運動才結束。
結束
1979年10月26日朴正熙被刺殺身亡,結束他長達十八年的獨裁統治,時任總理崔圭夏繼任總統,不久陸軍少將全斗煥於12月12日發動「雙十二政變」,掌握國家的軍政大權,其後鎮壓「光州事件」,總統崔圭夏被迫下台,韓國進入「第五共和國」時期,全斗煥展開其近八年的獨裁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