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孔炤
方孔炤(1590年—1655年),原名若海,字潛夫,號仁植,晚號鹿湖。桐城(今屬安徽省)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方孔炤為方大鎮之子。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成丙辰科進士,授嘉定州知州。調任福寧知州,擢兵部員外郎。天啟初年,升為職方司郎中。因忤崔呈秀,被削籍。
崇禎元年(1628年)起復原職,復升為尚寶司卿,次年丁父艱,廬墓三年。崇禎七年甲戌發生民變,焚掠巨室,獨不與而因靖亂,撫按表薦之,起南璽卿(南京尚寶司卿)。
孔炤精通醫學、地理、軍事。崇禎十一年(1638年),官至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剿寇九戰八捷,連敗李萬慶、羅汝才等部。曾上疏極言熊文燦招撫張獻忠之誤,因與楊嗣昌不合,以香油坪之敗,遂下大理寺獄[1]。後得減罪,僅戍紹興。不久召入陛見,任山東、河北屯撫,兼理大名、廣平軍務。
甲申明亡,南奔南京,受馬士英排擠去職歸家。歸隱桐城白鹿山,讀書著述。清順治十二年(1655年)卒,葬樅陽橫埠合明山,門人稱之為貞述先生。著有《全邊略記》、《周易時論》、《環中堂詩文集》等。其中《全邊略記》第十二卷卷末附《大明神勢圖》。
家族
祖父方學漸、父方大鎮。姐方孟式,工於詩書畫,山東布政使張秉文之妻,夫戰死濟南,孟式亦投池而死。次姐方維儀,字仲賢,姚孫棨之妻,亦好詩畫,年輕寡居,與姐孟式、堂妹維則,人稱「方氏三節」。孔炤妻吳令儀,早逝,有子方以智,崇禎十三年庚辰進士,明末四公子之一。
註釋
- ^ 《桐城方氏七代遺書·方以智傳》載:「方以智……父孔紹,萬曆丙辰進士,巡撫湖廣,為時相所忌,以失律逮下獄。」
參考書目
- 吳應箕:《與方仁植中丞書》(《樓山堂集》卷十四)
- 徐光台:〈方孔炤「《崇禎曆書》約」來源新證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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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朱之臣 |
明朝嘉定州知州 天啟年間 |
繼任: 李一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