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原端
宋原端(14世紀—15世紀),江西吉安府永豐縣遷鸎鄉白水里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宋原端受父親宋敏嚴厲教導,詩文詞賦獨樹一幟,書法有李斯、王羲之精髓,永樂十二年(1414年)中舉人,二十二年(1424年)成進士[2][3],宣德四年(1429年)獲授南京雲南道監察御史[4],砥礪節操有名聲[1],卻在宣德十年(1435年)因強行將父親葬在他人墓穴、收迷失婦以勒索丈夫財產及奪取人民田地被罷黜為民[5]。
家族
五世祖宋邦達、元朝信陽州判官,高祖宋貴忠、曾祖宋壽、祖父宋永泰,父親宋敏,母親黃氏,弟弟宋行端[6]。
引用
- ^ 1.0 1.1 同治《永豐縣志·卷二十一·人物誌》:宋原端,白水人,一聰子,一聰明經飭行,矜式閭里,原端得於庭訓甚嚴,詩文詞賦獨步一時,工書法頗得李斯右軍之妙,永樂甲辰登進士,授監察御史,勵精節、肅風紀,有聲諫臺。
- ^ 同治《永豐縣志·卷十五·選舉志》:明……永樂二十二年甲辰科邢寬榜 宋原端 白水人,雲南御史有傳
- ^ 同治《永豐縣志·卷十六·選舉志》:明……永樂十二年甲午科鄉試……宋原端 白水人,見進士
-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五十八》:(宣德四年九月乙卯)擢進士張僉、舒顗、羅澤、宋原端、李敏為南京監察御史,僉四川道,顗廣東道,澤浙江道,原端雲南道……
- ^ 《萬曆野獲編·卷十九》:臺省之玷……宣德十年,丁憂御史宋原端,強葬父於他人塋,收迷失婦,勒夫貨財,奪民良田,坐法絞,遇赦為民。
- ^ 《抑庵文集·後集卷二十九》:〈封御史宋公墓誌銘〉:監察御史宋原端既聞其父一聰公之訃,當歸治喪事……恩封文林郎雲南道監察御史……按狀公諱敏,一聰其字,世居永豐遷鸎鄉之白水里為名族,高祖邦達,元信陽州判官,曾祖貴忠、祖壽、考父永泰皆不仕……生元至正癸卯十月初十日,而卒於今宣德癸丑正月日,享年七十一,娶黃氏有淑德,二子長即原端,次行端,孫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