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衡 (嘉靖進士)
朱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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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榮祿大夫太子太保工部尚書 | |
籍貫 | 江西吉安府萬安縣 |
字號 | 字士南,號鎮山 |
出生 | 正德壬申年正月二十日 |
逝世 | 萬曆十二年七月四日 |
配偶 | 娶劉氏 |
親屬 | 曾祖朱祖貴,祖朱寵,父朱鵬,母陳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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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衡(1512年—1584年),字士南,號鎮山,江西吉安府萬安縣人,民籍。
生平
正月二十日生,行一,治《易經》,由縣學生中式江西鄉試第九名舉人,年二十一歲中式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會試中式第九十八名,第三甲第七十七名進士。觀工部政,授福建尤溪縣知縣,調直隸婺源縣。升遷刑部主事,升員外郎、郎中。丁憂服闕,復補禮部主客司郎中。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五月,擢福建提學副使。歷四川布政司左參政,復除河南左參政,三十七年十一月升山東按察使,累官山東左右布政使。三十九年五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四十年七月升工部右侍郎,改吏部右侍郎,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五月升本部左侍郎,六月升南京刑部尚書,未任,八月改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及漕運事務,與潘季馴共事,以鄒縣知縣章時鸞建議,開挖南運新河,從南陽至留城,長140里。
隆慶元年(1567年)六月,敘治河功,加太子少保,加俸一級。三年正月回工部管事,六年正月,兼任左副都御史經理河工,疏請修築徐州至宿遷長堤凡三百七十里,並繕治豊沛大黃堤[1][2][3][4]。
神宗繼位,隆慶六年六月輔臣高拱特請解除工部尚書朱衡督理河工,改任總理穆宗山陵事務。萬曆二年(1574年)五月為禮科給事中林景暘論劾,朱衡因再疏乞休,加太子太保,給驛去。不久因明昭陵裬恩門裡外磚石沉陷,被革去太子太保。萬曆十二年去世,十三年正月復贈太子太保。
家族
曾祖朱貴,義官;祖朱寵;父朱鵬〔冠帶舍人〕;母陳氏。具慶下,妻劉氏,弟士榮;士隆;士玘;士瑞;士充;士寅,子朱維京(光祿寺少卿建言)。
參考書目
- ^ 《明人傳記資歷索引》頁148
- ^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榮祿大夫太子太保工部尚書鎮山朱公□□狀》
- ^ 《嘉靖十一年進士登科錄》
-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 于慎行《明故榮祿大夫太子太保工部尚書鎮山朱公行狀》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頁148
- 謝遷:〈文公書院增修書舍建亭記〉,《歸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