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
周永康 周元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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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 |
任期 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 | |
任期 2007年10月22日—2012年11月14日 | |
總書記 | 胡錦濤 |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 | |
任期 2007年10月22日—2012年11月20日 | |
副職 | 王樂泉、孟建柱 |
總書記 | 胡錦濤 |
秘書長 | 周本順 |
前任 | 羅干 |
繼任 | 孟建柱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部長 | |
任期 2002年12月7日—2007年10月28日 | |
總理 | 朱鎔基 → 溫家寶 |
前任 | 賈春旺 |
繼任 | 孟建柱 |
中國共產黨四川省委員會書記 | |
任期 2000年1月6日—2002年12月5日 | |
副職 | 張中偉(省委副書記兼省長) |
總書記 | 江澤民 → 胡錦濤 |
前任 | 謝世傑 |
繼任 | 張學忠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部長 | |
任期 1998年3月19日—2000年3月1日 | |
總理 | 朱鎔基 |
前任 | 首任 |
繼任 | 田鳳山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周元根 1942年12月3日 中國江蘇省無錫縣 |
籍貫 | 江蘇無錫 |
民族 | 漢族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
配偶 | 王淑華(1971年-1997年) 賈曉燁(2001年-)[1] |
兒女 | 周濱、周涵 |
居住地 | 中國北京市昌平區秦城監獄 |
母校 | 北京石油學院 |
專業 | 石油勘探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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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1942年12月3日—),原名周元根,江蘇無錫人,原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原正國級領導人,為第十六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十七屆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2]196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6年9月參加工作,畢業於北京石油學院勘探系。曾擔任中央政法委書記、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中共四川省委書記和國土資源部部長等職務。2012年中共十八大後退休。
2013年12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會議,聽取了中央紀委在查辦案件中發現的周永康違紀線索情況的匯報,決定開展相應核查工作。2014年7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聽取了中央紀委開展核查工作情況的匯報,決定對周永康立案審查。[3]
201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央紀委《關於周永康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決定給予周永康開除黨籍處分,將周永康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3]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進行了一審宣判,認定周永康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4]
生平
早年經歷
1942年12月,周永康出生於江蘇無錫錫山厚橋西前頭村[5],出生時的名字叫周元根。其父周義生本姓陸,因入贅外家而改姓周。1950年,周元根上小學,先後到西前頭小學和厚橋小學讀書,由於與班內同學重名,在老師建議下改名為周永康。1956年,周永康考取學海中學(現蕩口中學)。1958年秋,周永康就讀於蘇州高級中學(今蘇州中學)。[6]
1961年,周永康進入北京石油學院(為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的前身)勘探系地球物理勘探專業學習,於1966年畢業。當時中國處於文化大革命時期,各大學都已「停課鬧革命」,各派紅衛兵大搞武鬥,周永康留校一年。[7]畢業後曾被評為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正高級職稱)。
石油系統
1967年,周永康被分配到大慶油田六七三廠擔任地質隊技術員,參加下遼河盆地前期石油地質勘探工作。1968年1月,參與「遼河石油會戰」的開發工作,不久與其第一任妻子王淑華確立戀愛關係。王淑華是河北唐山人,工人家庭出身,高中學歷,當時是採油廠某支部的幹事。一年後結婚,1972年,其長子周濱出生。據稱,周濱小時候,王淑華與婆婆(周的母親)關係不佳。[8]
曾任北京石油學院黨委書記的劉長亮,1970年3月起任遼河石油勘探指揮部政治委員(其後來擔任後歷任遼河油田革命委員會副主任、遼河石油勘探局黨委書記、中共盤錦地委書記、盤錦地區革命委員會副主任、中共營口市委書記等職)。劉長亮賞識周永康,而且他又是石油學院的畢業生,在文革高峰時期是「保皇派」,對時任校領導的劉長亮等人採取一定的保護手段,因而對周印象很好。周永康被提拔為遼河石油會戰指揮部地質團大隊長。1976年,周永康從遼河石油勘探局地球物理勘探處處長職務,上調任政治部副主任,由技術崗位轉變為行政管理崗位。1983年,周永康升任遼河石油勘探局局長,併兼任中共盤錦市委副書記、市長。[8]
1985年周永康從遼河石油勘探局局長,上調至中國石油工業部副部長,黨組成員,結束其在遼河油田的15年工作,時年43歲。周永康全家搬回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20號,也就是原來的母校北京石油學院的校址。他把王淑華調到勘探院檔案室。後來檔案室歷經檔案科、檔案處的轉變,王淑華成為處級幹部。後來又被調到石油部下屬的一個天然氣公司當工會主席。然而二人的關係逐漸惡化,王淑華甚至在周出席的會議上大吵大鬧,稱他在外面有情人。[8]
1988年,工業部撤銷,成立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周永康出任副總經理;8年後,升任總經理,成為正部級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周永康曾14次訪問非洲產油國蘇丹,並與夥伴共同控制着中國的石油利益鏈條[9]。期間,周永康在1989年至1990年間短暫兼任塔里木石油會戰指揮部指揮、臨時黨委書記和勝利石油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以及中共東營市委書記。1992年10月,周永康在中共十四大上當選中央候補委員。
周永康與王淑華二人最終在1997年離婚。兩年後的1999年,王淑華和石油勘探學院其他教職工一起,到十三陵附近的石油療養院開會,會議休息期間王淑華外出散步被軍車撞死[8]。其後不久周迎娶小他28歲的中國央視女主播賈曉曄。此事引發外界懷疑,包括其手下曾任四川省副省長郭永祥可能曾策劃殺死王淑華,周永康本人設計殺害等。事件據稱也讓二兒子周涵堅信周永康是殺母的幕後黑手,與周永康斷絕關係,甚至阻止其探望孫子。[10]但事實上周涵此後仍在父親控制下的中石油系統工作。[11] 據《沈冰自述》回憶,王淑華身亡前周永康已經再婚。 [12]
1998年3月,在朱鎔基主持的國務院機構改革中,在原地質礦產部、國家土地管理局、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局的基礎上,成立國土資源部,周永康被任命為首任部長,結束了32年的石油行業生涯[13]。
四川省和公安部
周永康在從政道路上得到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的支持[7],被認為是「上海幫」的重要成員[14]。2000年,周永康出任中共四川省委書記,並將其在國土資源部的下屬郭永祥和冀文林帶來任職(按照當時中央的規定,幹部調動不能帶秘書)。周永康任四川省委書記期間,四川省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9.5%,並大力推動高科技產業、旅遊業發展和農業現代化,但其在任期間作風強勢,甚至到了後期無人敢向他提意見,而他只能夠諮詢他人意見。[15]作為組織活動,2000年10月20日,周永康曾組織「2000·中國西部論壇」,而此次活動就聚集了後來涉及周永康案的眾多官員和商人,包括李崇禧、鄧鴻、譚力、何華章、冀文林、郭永祥、李春城[16]。
2002年11月15日,59歲的周永康在中共十六屆一中全會上當選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成為黨和國家領導人,並出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同年12月,周永康被剛卸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江澤民提拔為公安部部長[17],成為繼華國鋒之後,中國25年來首位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任的公安部長。2003年3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發布第二號主席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周永康被任命為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部長[18]。隨後兼任武警部隊第一政委、國家禁毒委員會主任,至此周永康成為當時政法系統內部僅次於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的二號人物。江澤民為了在退休後繼續掌握實權,除了安排親信周永康控馭公安系統外,同時安排由喜貴執掌中央警衛局,安排郭伯雄和賈廷安控制軍隊。由此胡溫政權時期的武裝力量盡在江系的掌控之中[19]。
此後一年,中國全國各級公安廳局長的地位開始逐步提升。2003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機關的決定》,提出,「各級黨委可根據實際情況和幹部任職條件,在領導班子職數範圍內,有條件的地方逐步實行由同級黨委常委或政府副職兼任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主要領導。」[20]
周永康擔任公安部長期間,有消息指廣東、遼寧、重慶、河南、江蘇等省市刑事發案率比公安部上報給中央政府的案發率要高出150%至200%,但是各省公安廳都刻意壓低實際刑事案發率,後被內部人士舉報到國務院和中紀委。中共中央紀委調查組在這些省市考察後掌握一些情況,相關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在兩會上連續3年發出提案,抨擊社會治安惡劣,要求整頓公安系統,撤換公安部長。另外,中國國務院曾3次給公安系統撥款270多億元用來提升裝備和培養公安隊伍。舉報者稱周永康置公安隊伍編制按照人口和地區等最低配備要求,短缺數萬人員的事實於不顧,將國務院劃撥的這些經費挪用搞福利、設小金庫。雖然周永康在他幾個不同的官職任期內遭到中共黨內外的排斥,不斷被人檢舉揭發,但由於江澤民的強力干預,周永康不但繼續留任,而且官職不斷得到升遷。[21]
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法委書記
2007年10月22日,64歲的周永康在中共十七屆一中全會上當選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排名第九)、中央政法委書記、中央綜治委主任,進入最高領導層,接替退休的羅干,全面負責中共政法工作。周永康也同時接替羅干出任中央新疆工作協調小組組長和中央西藏工作協調小組組長,主管新疆和西藏事務。雖然黨內排行第九,但是實際權力相當大,身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法委書記的周永康擁有除軍隊外幾乎所有強力部門的領導和指揮權,周永康也因此被外界認為是中共黨內除總書記胡錦濤和總理溫家寶以外最有實權的領導人。2008年1月,周永康出任奧運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協助組長習近平並主持北京奧運安保工作。周永康還擔任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組長,掌控610辦公室對法輪功的打壓。在此期間,政法委加強對公安機關的控制。據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的統計,至2010年8月全省43個縣(區、市)有20名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局領導,擔任黨委書記或局長。此外還有部分是由政府副職兼任公安局長。[20]
周永康掌管中央政法委時期,其簡單粗暴的「維穩」模式使社會矛盾日趨尖銳,中國群體性事件急劇增加。中國法制和人權狀況在其主導下出現大踏步的後退現象[22][23][24][25]。中國知名維權律師浦志強更於2013年2月6日實名舉報周永康,稱其「禍國殃民、荼毒天下」,他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模式需要被清算,稱中國許多慘劇都跟周永康有關[21],如山東陳光誠事件、2009年成都唐福珍自焚案、2009年北京趙連海案、2012年湖南李旺陽事件等等。胡溫體制維穩十年,中國的社會矛盾沒有一項真正得到解決,例如徵地拆遷所引起的與民爭利問題、環境破壞問題、公平和秩序問題[26];BBC則指出,近年中國社會動蕩顯著增加[27]。前中共中央總書記趙紫陽下屬、中國國務院前秘書俞梅蓀評論指,周永康主政司法期間是中國法治最黑暗「十年」,法治嚴重倒退[28]。
另一方面,周永康的政法委系統權力不斷擴張,甚至獨立山頭,成為一個缺乏外部有效制約的超級強權機構[25],周永康亦被外界稱為「政法沙皇」[29]。《經濟學人》指在胡錦濤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時期,中共權力分別掌握在九名政治局常委之手,而掌握中共國安、政法委系統的周永康,當時影響力幾乎與胡不相上下,[30]中國維穩經費逐年升高,超過國防開支。2011年3月5日,中國財政部公布的財政預算顯示,當年的公共安全開支預算首次超過了軍費預算。同年9月16日,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更名為「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2014年被改回原名及原權限)。[20]
2011年周永康入選美國《福布斯》雜誌《全球最具權力人物排行榜》,被認為是中國除胡溫以外最有實權的領導人之一。2012年1月29日被英國《每日郵報》評為「中國十大黑領人物」之一[31]。
退休
2012年11月14日,69歲的周永康在中共十八屆一中全會後卸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並於11月20日卸任中央政法委書記和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後退休,由時任公安部部長的孟建柱接任。
貪腐調查
自2012年底習近平在中共十八屆一中全會上當選中共中央總書記並與中共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聯手開展大規模的反腐敗運動後,多名曾擔任周永康秘書的官員(李華林、冀文林、余剛、郭永祥等)和周永康在四川省(李春城、李崇禧、譚力等)和中石油(蔣潔敏、李華林、王永春等)的舊部接連落馬,導致民間對自中共十八大後退休的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被調查的傳聞一直不斷。[32]
2014年7月29日,新華社發布消息,宣布中共中央對周永康立案審查。
2014年12月6日,新華社發布消息,宣布周永康被開除黨籍,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交司法機關,周永康成為自1980年四人幫倒台以來第一個被開除黨籍的政治局常委(前政治局常委康生在死後的1980年被開除黨籍)。
2015年6月11日,周永康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被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周永康沒有上訴。[33]
獄中生活
據美國之音報道,周永康被關押在位於北京市昌平區興壽鎮的秦城監獄服刑,其在監獄中有獨立小院和附近的專屬蔬果園。周永康擅長種菜,會送探望的親朋好友自己種的南瓜。他還種了兩棵核桃樹和一棵柿子樹。[34]
人物關係
家族
周永康的家族關係如下[35]:
- 外祖父:周阿學;外祖母:王彩寶
- 父親:周義生(原姓陸,做了周家上門女婿後改姓,以釣黃鱔為生);母親:周秀金(曾任當地大隊婦女主任)[36]
- 二弟:周元興(2014年2月10日去世)[5]
- 三弟:周元青[5];弟媳(周元青之妻):周玲英[37][38]
- 周元青、周玲英育有一子:周鋒(亦作周峰)[39]
- 原配:王淑華(死於車禍),與周永康育有兩子:周濱和周涵[40]。《蘋果日報》報道稱周永康涉嫌設計車禍將其害死[41]。2019年周濱之妻黃婉在Twitter上否認了此傳聞,認為有人『潑髒水』[42]。
- 岳父:黃渝生(中旭能科公司股東,地質學家黃汲清之子);岳母:詹敏利(中旭能科公司股東,目前身處美國加利福尼亞州)[43]
- 第二任妻子:賈曉燁(亦作賈曉曄,2014年12月,周永康向賈曉燁要求離婚,並於2015年6月11日再次通過律師要求和賈曉燁離婚[46]);妻妹:賈曉霞(前中石油駐加拿大代表,曾任加拿大中國商會執行理事等職務,2014年7月離職後身居加拿大)[47]
政界人脈
周永康和他的三位政治盟友被外界稱為「新四人幫」[49]:
- 薄熙來(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原中共重慶市委書記,據信是周永康的政治盟友)
- 徐才厚(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原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據信是周永康在軍界的盟友)
- 令計劃(前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是胡錦濤主政任內的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在其子令谷因車禍死亡後私自與周永康進行了權力交易,後敗露)
政法系
周永康在中共中央政法委任職時的親信:
- 王樂泉(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曾任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長達15年時間,2010年調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副書記一職,是周的下屬)
- 王勝俊(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長,曾擔任中共中央政法委秘書長)
- 周本順(中共河北省委原書記,曾擔任中共中央政法委秘書長,2015年7月24日接受調查)
- 張越(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省公安廳廳長,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公安部二十六局局長,2016年4月16日接受調查)
- 馬建(國安部原副部長,2015年1月16日接受調查)
- 武長順(天津市公安局原局長,曾任天津市政協副主席,2014年7月20日接受調查)
- 冀文林(海南省原副省長,周永康親信,1998年至2008年任周永康秘書,2014年2月18日接受調查)
- 梁克(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原局長,據傳幫助周永康監控中共高層領導人)
- 李東生(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原副部長,周永康親信,2013年12月20日接受調查)
- 余剛(中共中央政法委辦公室原副主任、周永康最後一任秘書)
- 談紅(公安部警衛局原正師職參謀,周永康前秘書,2014年7月2日接受調查)
- 孟宏偉(公安部原副部長,國際刑警組織原主席,曾任周永康助理,2018年10月7日接受調查)
註:政法系成員包括但不限於以上所陳列之人物。
四川系
周永康在四川任職時的親信:
- 郭永祥(曾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常委辦主任,長期擔任周永康秘書,周永康親信)
- 劉漢(生前任四川漢龍集團董事長、四川黑社會頭目,在四川具有極大影響力,保護傘眾多,與周永康之子周濱有商業往來)
- 譚力(曾任中共綿陽市委書記、落馬時任海南省副省長)
- 李春城(原中共中央候補委員、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曾擔任成都市委書記,周永康親信)
- 李崇禧(其擔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秘書長、辦公廳主任期間,當時的中共四川省委書記是周永康)
- 何華章(中共成都市委宣傳部原部長、遂寧市原市長)
- 吳兵(四川富商,周永康之子周濱「白手套」,法院指控其向周濱、賈曉曄行賄)
- 郭連星(北京匯潤陽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永祥之子)
- 王升民(長期擔任郭永祥秘書)
- 袁菱(中共南充市蓬安縣原縣委書記,與李崇禧關係密切)
- 曲松枝(成都市紅十字會原常務副會長,李春城之妻)
- 陳斌(中共四川省委副秘書長,曾任李春城秘書)
- 戴曉明(成都市經濟委員會主任、成都工投集團董事長,李春城親信)
- 譚建明(成都市發改委原副主任、成都市興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春城直接下屬)
- 毛志剛(成都銀行原董事長,被視作李春城的金主之一)
- 鄧鴻(成都國際會展中心董事長,曾通過李春城的關係以低價大肆拿地)
- 劉迎霞(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全國政協委員、哈爾濱翔鷹集團董事長,借李春城的關係進入能源產業核心)
- 徐孟加(中共雅安市委原書記,李崇禧親信)
- 張俊(成都建工集團董事長,在北京為李春城跑關係,曾為李崇禧出錢裝修別墅)
- 汪俊林(郎酒集團董事長,與李春城關係密切)
- 李廣元(四川明星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何燕(成都國騰實業董事長)
- 嚴玉德(四川德瑞企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註:四川系成員包括但不限於以上所陳列之人物。
石油幫
被認為「石油幫」成員的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人物:
- 蔣潔敏(國務院國資委主任、前中石油總經理,法院指控其向周永康行賄73.11萬元)
- 李華林(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 王永春(中石油集團副總經理、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 冉新權(中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長慶油田分公司總經理)
- 溫青山(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法院指控其向周濱、賈曉曄行賄)
- 王道富(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總地質師)
- 陶玉春(中石油崑崙天然氣利用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 周灝(中石油集團遼河油田公司黨委書記,法院指控其向周濱、賈曉曄行賄)
人物爭議
薄熙來事件
有報道指,在2012年3月7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上,胡錦濤、溫家寶、習近平、李克強、賀國強等均贊成免去薄熙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職務的決定,周永康對此表示反對。[50]此後,周永康因與薄熙來關係密切,在處理王立軍事件時,被懷疑將掌握的機密信息泄露給薄熙來而受到調查[51]。
2012年3月15日,薄熙來被免去中共重慶市委書記一職,並接受中共中央紀委的調查[52]。同時,中共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免去解放軍第38集團軍軍長王西欣的職務,由許林平少將接任[53]。同日,與薄家關係密切的原大連實德集團董事長徐明因涉嫌經濟案件被相關部門控制。
此後的4月12日,周永康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的安全會議秘書及第七次會議的成員國代表團團長。同月17日,周永康出席中國全國司法所建設工作總結表彰電視電話會議,會上周永康講到,政法幹警要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站穩自己的政治立場,始終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4][55][56]
有消息指,2012年5月中旬,周的實權已經移交給時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長孟建柱[57][58]。6月12日,周永康在會議上再次強調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9]。
2012年8月29日,中國高層協商中共十八大以後中央政法委書記不得入常,使政治局常委人數恢復為2002年十六大以前的7人,旨在削弱政法委系統的權力[60]。中共十八屆一中全會正式決定,政治局常委縮減為7人,中央政法委書記不入常[61]。11月19日,中共中央決定周永康不再擔任中央政法委書記職務,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孟建柱兼任中央政法委書記[62]。
周永康案
此章節包含過多僅特定讀者會感興趣的過度細節內容。 (2023年3月) |
最後露面
周永康在退休後曾有過三次公開露面。
- 第一次:2013年4月29日上午,周永康在中共江蘇省委書記羅志軍、江蘇省長李學勇、中共蘇州市委書記蔣宏坤、蘇州市長周乃翔等地方官員的陪同下,前往其母校蘇州中學訪問,並參觀了該校圖書館等場所。周永康還與相遇的在校學習的學生合影。另據媒體報道推測,周永康此行還回了老家無錫市西前頭村。據在場村民描述,周「在很多便衣警察的保護下,他微笑着和上百名鄉鄰握手」、「和村民小聚的整個過程中,他只是微笑,沒說一句話。」周永康亦曾感慨:「這可能是我最後一次來看望大家了。」[63][64][65]
- 第二次:2013年6月23日,周永康在山東省淄博市的齊魯石化公司視察。周永康先後視察了煉油廠聯合裝置、烯烴廠中央控制室,聽取了齊魯石化公司和中共淄博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匯報。陪同的有中石化集團公司原紀檢組組長王作然,中共山東省委常委、秘書長雷建國,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柏繼民,山東省公安廳副廳長槐國棟。[66]
- 第三次(最後一次):2013年10月1日,在中國石油大學(北京)60周年校慶之際,周永康參加校慶,並參觀了校史館以及一些展覽。他還參觀了該校學生活動中心並與學生們交談,與學校老師和物探1961級同學相聚。公開報道沒有提及是否有地方高級領導人陪同參觀,但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公布的圖片顯示,周永康兩旁的陪同人員主要是該校黨委書記蔣慶哲以及該校校長張來斌,未見其他地方官員。[67]
而周永康在被調查前最後一次出現在媒體報道中則是在2013年11月24日。當天在杭州舉行的浙江省政協原副主席、著名教育家王承緒的遺體告別儀式上,周永康和習近平、胡錦濤等黨和國家領導人以發唁電、送花圈等不同方式表示弔唁。[68]
周永康最後一次出現時,已有一些關於其被調查的猜測,尤其是曾與其在2013年的校友會上交流的前國務院副總理吳儀,刻意強調校慶播放視頻畫面中的合照是「上一次的」[8]。事實上,中共在2013年年底已經掌握周永康案的實質證據,正準備展開調查[69]。12月,其兄弟周元青家被搜查,搜出大量的黃金珠寶煙酒,還有一大串奧迪車鑰匙[70]。而在12月11日,周永康缺席了在北京八寶山舉行的原石油工業部部長唐克的葬禮。唐克一般被認為是周永康的「政治教父」,因此周永康此番缺席也讓外界更加猜測周永康已經失去自由。[71]
新華社在周永康被宣布開除黨籍後發布的通稿中披露,2013年12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會議,聽取了中共中央紀委在查辦案件中發現的周永康違紀線索情況的匯報,決定開展相應核查工作[72]。這也從側面證實了此前台灣《聯合報》在同年12月2日發布的周永康遭到調查的報道。[73]
部分中國媒體在官方尚未正式公布確切信息的情況下,開始對周永康親屬遭調查、抄家的消息展開報導[74][75]。2014年3月2日,香港《南華早報》記者在第十二屆全國政協第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向發言人呂新華提問外界關於周永康的傳聞,呂答道:
我和你一樣,從個別媒體上得到了一些信息……我們嚴肅查處一些黨員幹部,包括高級幹部嚴重違法違紀的問題,向全黨全社會表明,我們所說的,『不論是什麼人,不論其職位有多高,只要是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的追查和嚴厲的懲處』,絕不是一句空話。我只能回答成這樣了,你懂的[註 1]。
隨後全場大笑[76]。
2014年7月29日傍晚18時,新華社發佈消息,宣佈中共中央對周永康正式立案審查。這是中共官方首次公開證實對周永康本人實行審查。報道指,鑒於周永康涉嫌嚴重違紀,中共中央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其立案審查。此案的主要涉案人物包括其妻子賈曉燁,兒子周濱及其親家詹敏利黃渝生夫婦,周永康在石油系統、四川省、政法系統的下屬等。此外,有消息稱中國中央電視台前女主播葉迎春和沈冰也因涉及案件被調查。[77]
事發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用火箭模型擋住周永康題詞的簽名部分,又將官網中有關周永康的文章全部刪除[78][79]。2014年8月14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的新綜合樓內,其曾經的「『厚』積『薄』發[80][81]開物成務」題詞已經被校方拆除不見蹤影,牆壁也重新粉刷已看不出曾經懸掛粘貼的痕跡。[78][82]
發布消息
2014年12月6日凌晨0點整,新華社突然發布消息宣布周永康被開除中共黨籍。消息指,201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周永康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周永康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72]同日,周永康被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並予以逮捕,周永康也被移送至秦城監獄關押[83]。
2015年1月15日,據信與北京官方聯繫密切的香港媒體《鳳凰周刊》在其第531期《周永康六大罪狀解析》中報道稱,周永康曾在重慶與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重慶市委書記的薄熙來有過一次密談。談話主要內容是徹底否定前中共核心領導人鄧小平的改革開放理論與實踐。報道還指,周、薄兩人政治立場、價值觀念一拍即合,表示要「大幹一場」。而周亦在回北京後對親信表示應該利用薄熙來這樣的人來完成「大事」。報道評論稱,此一行為嚴重違反中共黨章,或是對周違反政治紀律指控的原因之一。報道還透露,周永康了解並掌握大量中共黨和國家最高核心機密,其中包括人事機密和經濟機密。其所涉「泄密」細節,可能包括周永康未經組織批准將中共十八大人事機密告知親信,並據此另行布局自己的人事安排以及向身邊人泄露經濟機密以謀取巨額利益。文章同時披露周永康干擾人事部署,違反中共組織紀律,對待幹部實行拉幫結派、拉攏加打擊措施以結黨營私。文章還提及時任中國公安部部長、身為周永康直接下級的孟建柱與其不和,令周永康大為惱火。而文章更爆料稱,周永康在中共十八大之前極端戀權,「拉幫結派,密謀操控,試圖繼續留任」,甚至意欲升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當某些勢力的後台老板」,並計劃軟禁對其持反對態度的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此舉在中共黨內引起極大反彈。[84]
由於文中亦同時註明披露信息的真偽尚待官方公布細節時印證,《新京報》在同日發表評論質疑這一消息「暫時也只能歸入政治八卦一列」,並諷刺周薄二人如此密謀的方式「說明這二位的『段位』確實不是一般的高」[85]。此外,新加坡《聯合早報》在報道中引述分析人士評論稱,此一披露不排除官方操作的可能[86]。而該報道是自周案公布以來,有官方背景的媒體對周案做的政治敏感程度最高的報道之一,也與此前中國大陸境外媒體對周永康與薄熙來組成政治同盟甚至意圖實施政變的報道相印證。
2015年4月3日上午9時,新華社發布消息指,周永康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經指定管轄,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同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消息稱針對周的指控為「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報道稱,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永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周永康,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報道同時引述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稱:被告人周永康在擔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副總經理,中國共產黨四川省委員會書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部長、國務委員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社會影響惡劣,情節特別嚴重;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87] 2015年4月20日,彭博社援引熟悉周永康案調查的人士的話稱,對周的調查發現,周曾經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通過電話監聽和其它方法秘密搜集包括習近平在內的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家庭財產、私生活和政治立場等信息[88]。2018年2月13日,日本NHK採訪的中國政府相關人士證實稱,2012年8月張成澤訪華與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會面時表明想要讓金正男擔任朝鮮最高領導人,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派部下竊聽到相關內容,並在2013年初將此轉告金正恩,直接導致張成澤被處決[89]。
審判
2015年6月11日傍晚18時,新華社發布消息,指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同年5月22日以涉及國家秘密為由對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法庭傳喚了證人吳兵(又名吳永富,周永康之子周濱「白手套」,傳聞是周家「管家」)出庭作證,並播放了周永康長子周濱、妻子賈曉燁作證錄像及其他相關證據等,證實周永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吳兵、丁雪峰(山西呂梁市原市長、周永康岳父的故交)、溫青山(前中石油總會計師)、周灝(中石油集團遼河油田黨委書記、傳聞是周永康遠房侄子)、蔣潔敏(曾任中石油董事長、國務院國資委主任)謀取利益,收受蔣潔敏給予的價值人民幣73.11萬元的財物,周濱、賈曉曄收受吳兵、丁雪峰、溫青山、周灝給予的折合人民幣1.29041013億元的財物並在事後告知周永康,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1.29772113億元;通過傳喚證人蔣潔敏出庭作證,宣讀、出示李春城等人證言、司法檢驗報告等,證實周永康濫用職權,要求蔣潔敏、李春城(中共四川省委原副書記)為周濱、周鋒(周永康侄子)、周元青(周永康三弟)、何燕(成都女商人)、曹永正(原名曹增玉,以「特異功能」聞名的氣功大師,好結交高官,與周永康關係匪淺)等人開展經營活動提供幫助,使上述人員非法獲利21.36億餘元,造成經濟損失14.86億餘元,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通過出示、宣讀泄密文件等物證、曹永正證言、搜查筆錄等,證實周永康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在其辦公室將5份絕密級文件、1份機密級文件交給不應知悉上述文件內容的曹永正。最終認定周永康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周永康對所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實證據均當庭表示屬實、沒有異議,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90]
官方表態
2014年7月29日,中共官方公布周永康被立案審查後,各省市地方的中共黨委以及中央國家機關均召開了會議表示對中共中央處理決定的堅決擁護。同時,中國國防部發言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亦公開表示解放軍對決定的擁護。周永康曾任職的部門及地方(中石油、四川省、公安部、中央政法委)也做了例行的表態。[91]
2014年11月,中共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玉順在主持相關會議時指「(中共政法機關應)充分認識周永康插手四川事務對省內政治生態、經濟秩序造成的嚴重破壞和消極影響,堅決擁護(中共)中央決定」。這是中共官員首次公開指責周插手四川事務並造成嚴重破壞。[92]
2014年12月10日,在中共開除周永康黨籍後,官方的「人民日報政文」微信公眾號發表文章稱,「周永康的所作所為已與……『叛徒』區別不大了」,採用了十分罕見的嚴厲措辭。[93]
2015年1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中紀委十八屆五次全會上表示,查處周永康嚴重違紀案件,充分體現中共堅定不移懲治腐敗的堅強意志,彰顯了從嚴治黨的鮮明態度,深得黨心民心。[94]
2015年1月13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中紀委十八屆五次全會上表示,查處周永康證明中共敢於直面問題、糾正錯誤,勇於從嚴治黨、捍衛黨紀,善於自我淨化、自我革新。這是中共最高領導人在公開場合首次就周永康案發表評論。[95]
2015年1月21日,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表示,周永康「大搞權錢、權色交易,嚴重損害黨和人民的事業,也帶壞了一批幹部……要徹底肅清周永康案造成的影響。」這是中共首次明確提出要肅清周永康案的影響。[96]
2015年1月23日,在中共四川省第十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上,中共四川省委書記王東明稱:「中共四川省委……深刻認識到周永康長期插手四川事務,給四川政治生態造成的惡劣影響不可低估。」這是四川官員第二次公開提及周永康插手四川事務。[97]
2015年1月28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在位於美國華盛頓的布魯金斯學會約翰.桑頓中國中心發表演講。當被問到關於周永康案的問題時,陶凱元表示:「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她還表示,法院會根據此案件的具體情況和法律的規定來決定審判的方式。至於周永康案是否涉及法律所規定的不能公開的情形,等案件移送至法院時,法院將做深入研究。屆時,「也會給社會,給公眾會有一個交代」。[98]
2015年1月29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了題為《中共四川省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的文章,文中多次提及周永康。文中指,中共四川省委認識到「不可低估」周永康給四川政治生態造成的「惡劣影響」。文章提出,「(中共四川省委)徹底肅清周永康嚴重違紀違法給四川政治生態和經濟秩序造成的嚴重危害和影響。全力配合(中共)中央查辦重大案件。對省內涉及周永康案的大案要案,省委鮮明提出所有線索都要逐一核查,無論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嚴肅查處攀附周永康,搞官官勾結、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這是四川方面首次明確表示要配合中共中央查案,徹查周案相關涉案人以及攀附周的地方官員。[99]
2015年3月7日,在中國全國人大十二屆三次會議四川代表團開放日活動上,中共四川省委書記王東明指周永康「長期插手四川事務」,對四川政治生態造成「惡劣影響」,中共十八大前的一段時間,四川一些官員熱衷於「抱大樹」、「攀高枝」,跑官要官。[100]
2015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接受中國中央電視台記者採訪時表示,將依法公開審判周永康等多名高官。他同時表示,「這是難得的一次普法」。[101]
2015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報告(2014)》,在管理創新篇闡述黨風廉政建設部分的「加強嚴守紀律教育和廉潔司法教育」問題時指出:「充分認清周永康、薄熙來等人踐踏法治,破壞黨的團結,搞非組織政治活動的嚴重危害,徹底肅清周永康嚴重違紀違法對法院工作造成的惡劣影響,引導幹警在大是大非問題上堅持做到立場堅定,旗幟鮮明。」這是中國最高審判機關在年度報告中首次提及周永康「踐踏法治」,「搞非組織政治活動」。同時,這也是中國官方首次將周永康同薄熙來並列且指二人「搞非組織政治活動」,這從側面證實了輿論對於二人在政治上結盟的傳言。[102]消息公布後,《北京青年報》刊登了該報對多名中共黨建專家的採訪,其中中央黨校教授張希賢指,在以往的研究中並未接觸過「非組織政治活動」一詞,非組織活動是黨建中的慣用語,非組織政治活動還是第一次聽說。政治活動涉及政治方針、政治方向,非組織政治活動應該是指和黨組織的政治方向背道而馳的,甚至違反黨的方針、路線、政策的政治活動,「有反黨、背叛黨的宗旨的基本屬性」。而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更指,最高法在報告中提及非組織政治活動說明這個政治活動屬於非法,而且這個政治活動不符合正式的組織程序和要求,「搞得像四人幫,搞小的利益集體,試圖獲取權力,影響公眾的政治態度……非組織政治活動,可能參與人有政治野心,想要超越組織的程序和監督。」[103]
2018年8月3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新時代領導幹部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文中提到:黨中央果斷查處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孫政才、令計劃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政治野心膨脹、搞陰謀活動等問題,剷除政治腐敗和經濟腐敗相互交織形成的利益集團,消除重大政治隱患[104]。
2018年9月20日,《中國紀檢監察》雜誌發布了「政治生態如何評判」系列評論,提到:「從查處的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孫政才、令計劃案件看,他們……結成利益集團,……後果甚至比腐敗問題更嚴重。」[105]
祖墓祖宅爭議
周永康家祖墓位於江蘇省無錫市西前頭村以北數百米外。1995年左右,厚橋鎮政府派人為周家擴墳,周家填了祖墓旁一個水塘,以為水塘主人家裡裝自來水作為補償。周永康職位顯赫以後,大量非親屬的政府官員前來掃墓。他們一般由周家人帶領,掃墓結束還會要求周家人跟周永康說聲來過。2009年,有關部門在西前頭村以北的公路邊修建小型停車場方便掃墓者,這年秋天周家祖墓被人挖洞,引發公安部動用警力偵破。此後警方在周家祖墓四周和通往周家祖墓的兩個路口安裝攝像頭。[106]
2009年6月,當地政府翻修並東延厚橋街上的厚嵩路,直通周永康故居附近。針對需拆遷住戶,在旁邊100米處商品房隆達苑房價已達3800元/平米的情況下,其評估房價是350元/平米。此事中央電視台派記者調查,周玲英為此向街道辦表達不滿,最終涉及工程的房屋被強行拆除,其中還包括周永康的一個同學的家。2010年6月厚嵩路東延段、厚東路合龍通車,路旁種上數百棵玉蘭樹,直通西前頭的高規格厚東路,被村民稱為「永康大道」。當地政府和周家共同出資,重建「永康故居」。政府又重新整治西前頭村的環境。[107]
被指活摘與買賣器官
法新社報導,周永康在中共四川省委書記任內以強硬派建立「聲譽」,包括強硬執行打擊被查禁的「法輪功精神運動」,法新社引述法輪功的支持者說法「周永康通過迫害法輪功學員『鋪平自己的陞遷之路』」[108]。
據奧地利國家新聞社(APA)、奧地利《標準報》報道,周永康、薄熙來和江澤民共同參與主導了活體摘取器官移植的系統運作與利益[109],法輪功學員要求中國官方法辦江澤民、周永康、薄熙來等主要責任人,並呼籲將其提交國際刑事法院起訴[110]。
2015年3月15日,曾任中國衛生部副部長的黃潔夫在接受鳳凰衛視採訪時指出,2014年是中國器官移植接受考驗的一年,有這樣好的氛圍建立反腐敗之上。他更公開表示:「周永康是大老虎,周永康是我們政法委書記,是這個原來的政治局常委……那這個死囚器官的來源在哪裡,這不是很清晰了嗎?」他還透露,取消死囚器官移植工作在過去得到了胡錦濤和溫家寶的支持,現時也得到了習近平跟李克強的支持[111]。中國經濟學家何清漣則指出,囚犯器官及屍體販賣,是中國人的恥辱與痛,更是中國政府之恥,周永康、薄熙來難以獨自承擔此罪,至少還包括前中央書記處主管政法委工作的曾慶紅[112]。
2015年3月上旬,中國外科醫師、曾揭露當局掩蓋SARS的解放軍少將蔣彥永在向香港媒體揭露解放軍在徐才厚主政任內的腐敗內幕時,稱軍醫院普遍違法「擅自移植、買賣死囚器官」,還與周永康治下的中共中央政法委所掌控的政法機關相勾結「爭搶活鮮器官」。犯人一槍未被打死就會被拉回醫院手術台摘器官、移植給患者,手法慘無人道[113]。
被譽為「中國良心」的高智晟律師因為幫法輪功三次向中央上書、參與獨立調查活摘器官,被周永康專案指示打壓並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服刑至2014年[114]。高智晟形容由周永康主導的中共法外機構610辦公室是「國家政權內且高於政權力量的黑社會組織,它是可以操縱、調控一切政權資源的黑社會組織。一個國家憲法及國家的權力結構安排規範中沒有的組織,卻「行使」着本只能由國家機關才能行使的權力及許多連國家機關都根本不能行使的「權力」。它「行使」着在這個星球上,人類有國家文明以來,作為國家從不能擁有的權力。」「以「610」為符號化的的權力,正在持續地以殺戮人的肉體及精神、以鐐銬和鎖鏈、電刑、老虎凳等形式與我們的人民「打交道」,這種已完全黑社會化了的權力正在持續地折磨着我們的母親、我們的姐妹、我們的孩子及我們的整個民族。」[115][116]
周永康被解職前擔任610領導小組組長[117]。2015年6月11日宣判周永康獲判無期徒刑,正好是610辦公室十六週年的隔日;而5月22日曾在天津法院不公開審理,5月26日中國媒體報導,兼任「610」主任的中紀委副書記劉金國不再擔任「610」辦公室主任這一職務[118]。2018年3月,610辦公室被撤銷。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2016年6月24日報導[119]稱,經過加拿大前國務卿(亞太)大衛·喬高、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和美國記者伊森·葛特曼共同調查,發現中共仍然大規模的從良心犯和政治犯身上摘取器官,而主要受害者是法輪功學員。調查員們發現,中共宣稱大陸有169家移植醫院,每年移植手術約1萬例。但實際調查收集幾百家醫院的公開數據,進行分析得出真實數字:每年移植手術高達6萬到10萬例。CNN指出,有諸多證據顯示,中國每年有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和政治犯,因器官需求,而被中共及其控制的醫療系統殺害。
加拿大電視CTV6月24日發表報導[120],題為「報告指中共殺戮囚犯強摘器官」。報導說,加拿大前亞太國務卿大衛·喬高、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以及美國記者伊森·葛特曼出了一份新的報告,中共依然大規模強摘政治犯器官,提供給那些願意支付高額器官移植手術的外國人。「終結中國器官掠奪」國際聯盟發布了這份報告,該聯盟由醫學專業人士、人權倡導者組成。他們三人對醫院收入、病床使用率、手術人員和國家資助等等信息進行分析後,得出結論:認為中共每年的器官移植手術的數量為6萬-10萬例。三位作者表示,加拿大、美國、歐盟等外國政府需要開始對進入中國進行器官移植手術的公民數量進行記錄。下一步將是禁止「器官旅遊」。美國國會眾議院2016年通過343決議,呼籲中共停止從法輪功等良心犯身上強摘器官,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修煉群體。其它譴責並要求調查活摘器官的決議包括中華民國立法院(2012年12月)[121]、歐洲議會(2013年12月、2016年7月第二度)[122]、澳洲參議院(2013年3月)[123]等等。
網絡上的代稱
在互聯網上曾出現以「周老虎」[124][125]和「康師傅」(或「泡麵」)、「你懂的」、「周濱之父」、「元根」、「九長老」、「九爺」等周永康的代稱[126][127]。
注釋
- ^ 「你懂的」為當時在中國大陸流行的網絡語言,意思是一些你知道的但又不能說出的潛規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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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參見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
前任: 羅 幹 |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 2007年11月-2012年11月 |
繼任: 孟建柱 |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 →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 2007年11月-2012年9月 | ||
前任: 謝世傑 |
中國共產黨四川省委員會書記 2000年1月-2002年12月 |
繼任: 張學忠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賈春旺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部長 2002年12月-2007年10月 |
繼任: 孟建柱 |
新頭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部長 1998年3月-1999年12月 |
繼任: 田鳳山 |
商界職務 | ||
前任: 王 濤 |
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總經理 1996年12月-1998年3月 |
繼任: 馬富才 |
中華人民共和國黨和國家領導人排名順序 | ||
前任: 賀國強 (位列第八) |
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位列第九) |
繼任: 中共中央政治局非常委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