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艾協議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23年12月2日) |
Peace Agreement of Hat Ya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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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 | 已生效 |
簽署日 | 1989年12月2日 |
簽署地點 | 泰國,宋卡府,合艾市,梨園酒店(Hotel Lee Gardens)7°00′19.6″N 100°28′18.2″E / 7.005444°N 100.471722°E |
簽署者 | 泰王國方面代表: 哇力榮查哇力猜育 阿涅西迪波拉沙沙納 沙薩丸迪拉沙瓦特 阿納雅分都 育哈納雅分都 馬來西亞方面代表: 旺西迪 莫哈末哈欣·莫哈末阿里 韓聶夫 馬共方面代表: 陳平 阿卜杜拉·西迪 拉昔德·邁丁 |
締約方 | 馬來西亞, 泰國 馬來亞共產黨 |
《合艾和平協議》,英語名稱為Peace Agreement of Hat Yai,是馬來亞共產黨同馬來西亞政府與泰王國政府簽署的一項條約,該和平協議簽署於1989年12月2日。也象徵着馬來亞共產黨結束了長達41年的武裝鬥爭。[1]
簽署結果
來源:[2]
- 馬來亞共產黨停止活動,並且解散共產黨組織。
- 馬來亞人民解放軍放下武器,走出森林並且解散武裝部隊。
- 隸屬於馬共的地下廣播設施——馬來亞民主之聲廣播電台於1990年元日停播,之後並銷毀所有軍械。
- 原人民解放軍殘餘部隊與共產黨員於泰國南部地區的和平村或返回馬來亞定居。
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迪·莫哈末說,雖然政府和馬共簽署和平協定,但這項協議並沒有改變馬共的地位,在法律上馬共還是非法及被禁止的組織[3]。
1990年和平協議(砂拉越)
該協議簽署的隔年(1990年10月17日),北加里曼丹共產黨與砂拉越政府簽署了《和平協議》。
參考
- ^ 《合艾和平協議》•結束馬共41年武裝鬥爭. 星洲日報. [2013-09-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01).
- ^ 重溫《合艾和平協議》重點. 東方日報. [2013-09-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01).
- ^ 马共重返社会 马哈迪功绩大. 《星洲日報》. 2003年10月2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