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709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
中國709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或稱中國大陸709擴大抓捕維權律師事件、709大抓捕,是指2015年7月9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當局在多達23個省份大規模逮捕、傳喚、刑事拘留、帶走、失聯、約談了上百位律師、民間維權人士、上訪民眾及其親屬的事件,部份人士因此下落不明。[1][2][3][4][5][6][7][8][9][10]
2016年1月12日,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周世鋒、律師王全璋、實習律師李姝雲、律師助理趙威被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逮捕。[11]同月,為總部設在美國的人權衛士緊急救助協會工作的瑞典人彼得·達林,因與鋒銳律師事務所有關而在北京被拘。[12][13]
在2017年3月舉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兩會上,時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工作報告中,都將「依法起訴、審結周世鋒、胡石根等顛覆國家政權案」作為「堅決維護國家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的重要政績。[14]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2021年7月聲明,呼籲北京釋放被拘押或監禁的人、確保家人不受騷擾、恢復律師身份;他對受到不公正的拘留、審問和監禁的300多名律師和人權捍衛者表示敬意。[15]
背景
2015年7月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草案暫時擱置,中國各地的維權律師雖為擱置情況,但對未來不報樂觀的態度。中國維權律師王宇認為,刑法修正草案未依照國際標準,讓律師在刑事辯護上有豁免權,不論是中國死磕派律師、人權律師還是其他律師都會受到影響。[16]
2015年7月8日,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寄出快件,建議「拿掉」《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審議稿中頗有爭議的第35條,同時暫緩增補第36條。律師團指出第35條的入罪主體有4類訴訟參與人,正視目前法律現實,此條款更可能成為辯護人量身訂做,「應當」的爭議也有可能構成入罪理由;第36條應增加「但書」:「但律師在履行代理或辯護職責的除外。」以此作為律師職業保護的平衡條款。[17][18]
刑九草案二審稿第35條擬在現行刑法第308條增加如下內容:司法工作人員、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洩露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中不應當公開的資訊,造成資訊公開傳播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17]
刑九草案二審稿的第36條,為擬在刑法第309條擾亂法庭秩序罪中,增加兩項適用規定: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有其他擾亂法庭秩序行為,情節嚴重的。[17]
事件過程
王宇律師一家失蹤
依據香港團體「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聲明,2015年7月9日凌晨起,北京著名人權律師王宇、其丈夫包龍軍(律師)及16歲兒子包卓軒陸續失蹤,王宇最後一次對外發出訊息是在7月9日凌晨4點17分,由她的朋友在兩小時後讀取。該則訊息稱:門外有人試圖撬開我的門鎖。然而在此之後,外界便再也無法與王宇取得聯繫。王宇所在社區的保安透露,凌晨四點左右,大約二十到三十名員警以抓吸毒人員為名,包圍了王宇所住的單元樓,並帶走一人。在此之前,王宇曾在凌晨3點發出一則訊息稱:家裡的電源和網路均被掐斷;而且聽見門外有人撬門;另外,從凌晨1點開始,她就再也無法與她的丈夫和兒子取得聯絡。7月8日晚,王宇曾在北京國際機場為丈夫及兒子送行。第二日,王宇的朋友從機場查詢得知,王宇的丈夫及兒子並未離開過中國。 失聯後,王宇的律師及朋友不斷向當地警方查詢三位的下落,但截至目前,警方一直矢口否認或拒絕回應。[19]
一些律師被政府人員帶走
2015年7月10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四名成員——律師事務所主任周世鋒律師、周世鋒助理李姝雲律師、財務總監王方,以及行政助理劉四新,陸續被不明身份人士帶走調查或不明原因失蹤。該律所曾代理多起著名人權個案,同時也是王宇律師執業的單位。[19]
自本日起,搜捕行動擴大,48小時內北京、天津等15個省市,陸續有維權律師與維權人士被捕[20]。
2015年7月11日,維權律師李方平,被江西省萍鄉安源區鳳凰派出所警察帶走[21]。
中國官方說法
2015年7月12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機關報《人民日報》刊登新華社在7月11日發出的《揭開「維權」事件的黑幕》一文,證實有部份律師遭逮捕和傳喚,宣稱「公安部指揮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臺,『維權』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滋事擾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夥」。[22]該文說:
“ |
「在公安部的部署指揮下,經北京、天津、黑龍江、山東、福建等多地公安機關縝密偵查,日前,備受關注的翟岩民、吳淦等人涉嫌嚴重犯罪案件又有最新進展—根據犯罪嫌疑人的進一步供述和更多的案件線索指向,公安部部署指揮北京等地公安機關集中行動,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臺,自2012年7月以來先後組織策劃炒作40餘起敏感案事件、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夥。」 並引述被捕的維權人士的陳述,指控「維權律師」和「維權事件」是擾亂社會治安的犯罪行為[23]。 |
” |
被捕者
依「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網站訊息,截至2015年8月21日[update]18:00,至少276名律師、律所人員、人權捍衛者和家屬被拘留、帶走、失聯、約談、傳喚、短期限制人身自由或限制出境。[10]8月28日止,總人數為277人。[24]9月4日止,總人數為284人。[25]9月18日止,總人數為 286人。[26]
被刑拘/監視居住
- 律師12人:[10][24][25][26]
- 王宇:北京,鋒銳所,7月9日04:00被帶走,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 包龍軍:北京,7月9日03:00開始未能聯絡,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尋釁滋事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8月28日警方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為由不准予律師會見。
- 王全璋:北京,鋒銳所,7月10日13:00開始未能聯絡,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尋釁滋事罪」被刑拘,其北京住所8月5日被公安搜查;8月31日律師獲知強制措施由刑事拘留變更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 劉四新:北京,鋒銳所行政助理,因審判不公被除牌,10日08:45開始未能聯絡,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刑拘在天津河西看守所。
- 謝遠東:北京,鋒銳所實習律師,7月10日被從家裏帶走,同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 李和平:北京,7月10日14:00 被警方帶走,失蹤已逾63天,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 李春富:北京,李和平律師之弟,8月1日約2200被天津警方抄家帶走。9月15日律師被告知李春富已被監視居住,但地點不明。
- 謝燕益:北京,7月10日下午約談,12日早上被帶走,中午被抄家,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 周世鋒:北京,鋒銳所,7月10日07:30被帶走刑拘。
- 黃力群:北京,鋒銳所,7月10日 08:30開始未能聯絡,已被刑拘。
- 隋牧青:廣東廣州,7月10日23:40 被帶走,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 謝陽:湖南,7月11日05:40被帶走,未能聯絡,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擾亂法庭秩序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 陳泰和:廣西,7月13日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拘,羈押於桂林三看,16日下午首次會見律師覃永沛,後不再允許會見。至8月13日轉至家中監視居住。律師無法獲知案情,通信需要批准。陳和其太太名下的所有銀行帳號遭查封。
- 其他11人:
- 趙威:又名考拉,北京,李和平律師助理,7月10日17:00被帶走,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被刑拘在天津河西看守所。
- 高月:北京,李和平律師助理,7月20日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 勾洪國:又名戈平,天津人,7月10日上午在北京被天津國保帶走,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監視居住。8月24日當局修改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 劉永平:又名老木 ,北京,7月10日確認被捕,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監視居住。
- 王芳:湖北武漢,7月28日上耿彩文家被帶走,以涉嫌「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15天,後轉刑拘,現羈押於武漢第一看守所。
- 尹旭安:湖北武漢,7月28日被抄家帶走,以涉嫌「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15天,後再加長10天。8月20日被轉刑拘,被拘逾45天
- 林斌:望雲和尚,福建,7月10日中午在四川成都機場被帶走,失蹤已逾63天,其主持的寺廟福建九仙禪寺7月9日被查抄,其母8月16日被強行帶離該寺,8月28日確認被天津警方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 劉金蓮:化名「劉亞傑」,廣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8月28日被新塘永新派出所帶走,已逾14天。8月31日核實被刑拘,所涉罪名為「尋釁滋事罪」,現關押於增城市看守所,與劉正清律師會見被中斷。
- 黃永祥:廣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8月28日被新塘永新派出所帶走。現關押於增城市看守所。當局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不允律師會見。。
- 衛小兵(廣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8月28日被新塘永新派出所帶走。現關押於增城市看守所。
- 賴日福:化名「花滿樓」,廣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9月9日下午被帶走,家中物件被員警查抄。11日律師會見,得知涉及「尋釁滋事罪」。
強迫失蹤/去向未明
軟禁
限制出境
- 律師12人:[10][27]
- 張慶方:北京,許志永辯護人,8月3日準備和女兒及朋友的孩子從首都機場飛去美國,被攔截,理由是接北京公安局通知,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 梁小軍:北京,8月20日欲帶妻兒經由日本赴美學習訪問,在首都機場被攔截,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 蔡瑛:湖南,李和平律師辯護人,8月17日欲從長沙飛往台灣被攔截,被告知北京公安局指示他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 斯偉江:上海,8月11日在浦東機場被北京市公安局限制出境。
- 李方平:北京, 7月下旬在廣東深圳福田口岸被攔截,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 李國蓓:北京,9月6日 北京機場被攔截,禁止出境。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 陳建剛:北京,9月6日,北京機場被攔截,禁止出境。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 陳武權:廣東深圳,8月16日在羅湖口岸被攔截,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 燕文薪:北京,8月21日在深圳羅湖口岸被限制出境。
- 葛永喜:廣東,9月5日 下午從深圳福田口岸準備出境前往香港,被邊檢工作人員告知:北京市公安局以葛永喜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限制其出境。
- 劉正清:廣東,9月6日 中午 深圳福田口岸被攔截,以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限制其出境。
- 黃思敏:湖北,9月6日 黃思敏準備從武漢去香港,但在機場被邊檢攔下,工作人員稱「北京市公安局說你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 其他6人:
- 包蒙蒙 :王宇兒子,北京。
- 向莉:北京,7月16日被禁止出境。
- 鋒銳所某律師的孩子:北京,在上海讀大學,8月2日和同學隨老師前往牛津做交換生,在機場被攔截,理由是可能危害到國家安全。
- 李和平律師兒子:北京,15歲,8月17日在鄭州辦理護照,顯示由北京公安局發出的限制出境標注。
- 李和平律師女兒:北京,5歲,8月17日在鄭州辦理護照,顯示由北京公安局發出的限制出境標注。
- 劉亞傑女兒:廣東,8月份,港澳通行證被當局強行剪毀。
- 謝陽律師大女兒:湖南,14歲,2016年12月從深圳前往香港出海關時,發現被限制出境。
被短暫拘留、強制約談、傳喚
截至2015年8月21日18:00,至少241名律師/律所人員/人權工作者,被拘留/帶走/失聯/約談/傳喚/短期限制人身自由。8月28日,人數為243人。9月4日止,總人數為248人。9月11日止,總人數為251人。[10][25][28]
被查抄律師事務所
共有3家,包括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李金星律師辦公室、北京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李和平律師所在事務所)。
2018年3月19日,北京市司法局吊銷了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執業證,2018年11月9日又註銷執業許可證。[28]
2015-09-18[26] | 2015-08-21[10] | 2015-07-13[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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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 總人數 | 被拘 | 約談 | 總人數 | 被拘 | 約談 | 總人數 | 被拘 | 約談 |
北京 | 60 | 17 | 43 | 57 | 18 | 39 | 23 | 13 | 10 |
廣東 | 45 | 5 | 40 | 37 | 1 | 36 | 10 | 1 | 9 |
江蘇 | 25 | 0 | 25 | 25 | 3 | 22 | 0 | 0 | 0 |
山東 | 24 | 0 | 24 | 23 | 0 | 23 | 16 | 1 | 15 |
湖南 | 21 | 1 | 20 | 21 | 1 | 20 | 15 | 2 | 13 |
廣西 | 17 | 1 | 16 | 17 | 1 | 16 | 1 | 0 | 1 |
上海 | 16 | 0 | 16 | 17 | 0 | 17 | 0 | 0 | 0 |
河南 | 12 | 0 | 12 | 14 | 0 | 14 | 8 | 0 | 8 |
浙江 | 10 | 0 | 10 | 10 | 0 | 10 | 13 | 1 | 12 |
福建 | 8 | 0 | 8 | 8 | 0 | 8 | 1 | 0 | 1 |
重慶 | 8 | 0 | 8 | 8 | 0 | 8 | 0 | 0 | 0 |
湖北 | 6 | 2 | 4 | 6 | 3 | 3 | 1 | 0 | 1 |
天津 | 6 | 0 | 6 | 6 | 0 | 6 | 0 | 0 | 0 |
貴州 | 5 | 0 | 5 | 5 | 0 | 5 | 3 | 1 | 2 |
四川 | 4 | 1 | 3 | 3 | 1 | 2 | 1 | 1 | 0 |
遼寧 | 3 | 0 | 3 | 3 | 1 | 2 | 1 | 0 | 1 |
黑龍江 | 3 | 0 | 3 | 3 | 0 | 3 | 1 | 0 | 1 |
河北 | 3 | 0 | 3 | 3 | 0 | 3 | 4 | 1 | 3 |
雲南 | 3 | 0 | 3 | 3 | 0 | 3 | 3 | 0 | 3 |
甘肅 | 2 | 0 | 2 | 2 | 0 | 2 | 2 | 0 | 2 |
江西 | 2 | 0 | 2 | 2 | 0 | 2 | 1 | 0 | 1 |
安徽 | 1 | 0 | 1 | 1 | 0 | 1 | 0 | 0 | 0 |
陝西 | 1 | 0 | 1 | 1 | 0 | 1 | 1 | 0 | 1 |
山西 | 1 | 0 | 1 | 1 | 0 | 1 | 1 | 1 | 0 |
認罪取保
- 2016年7月7日,李和平的女助理趙威認罪取保,不過目前下落不明;
- 2016年7月底,王宇認罪取保,不過目前下落不明;
- 2016年8月5日,任全牛認罪取保;
- 2017年5月8日,謝陽當庭認罪,次日取保,但仍受嚴密監控;[30]
定罪判刑
被逮捕的人權律師、人權活動家都關押於天津市看守所,並受天津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
- 2016年8月2日,翟岩民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 2016年8月3日,胡石根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半,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 2016年8月4日,周世鋒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31]
- 2016年8月5日,勾洪國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32]
- 2017年4月28日,李和平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33]
- 2017年12月26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謝陽顛覆國家政權罪、擾亂法庭罪罪名成立,但由於未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且他歸案後悔罪、認罪,依法免於刑事處罰。然而,被判同樣罪名的吳淦,卻因「犯罪行為積極,情節惡劣,社會危害性大,主觀惡性深」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34]
- 2019年1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宣判王全璋顛覆國家政權案,認定王全璋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五年。[35]
媒體評論
事件發生後,《環球時報》評論說,美國國務院以及台灣、香港一些「極端力量」對抓捕事件的指責令內地群眾反感——抓捕行動不應該受外部力量的干擾。國內外反體制力量可能勾結,拘留滋事律師可以使中國社會治安更平穩。[36] 《自由時報》尤英夫律師投書,指中國「依法『抓律師』治國」,呼籲台灣律師界嚴正抗議。[37] 關鍵評論網認為抓捕維權律師是「紅色恐怖」。[38] 台灣海外網認為抓捕維權律師是「預防性鎮壓」。[39]
外界反應
外國政府、國際政界人士
-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柯比(John Kirby)7月12日發表書面聲明指出:「最近幾天,中國公安人員有系統地拘留以和平方式捍衛他人權利的人,其中包括以合法方式挑戰官方政策的人,美國國務院對此感到十分震驚。中國新的國家安全法,被用來作為侵犯人權的法律依據,引起美國的深切關注。美國強烈敦促中國政府,尊重所有公民的權利,釋放所有因為尋求保護中國公民權利而被拘留的人。」[40][41]
- 德國經濟部長、副總理西格馬·加布里爾在2016年11月訪華期間,會見了多名中國異議人士,並且呼籲中國政府釋放被關押的人權律師。[42]總理默克爾於2018年5月底訪華期間亦會見了兩名被扣押律師王全璋和余文生的妻子李文足及許艷,並接受了李文足交給默克爾的一封中英文對照的信[43]。
- 中華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7月12日發表嚴正呼籲「大陸應落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普世理念,以積極、正向的態度推進人權、自由發展、聆聽民意,方能拉近兩岸民心與價值距離」,並且強調將持續密切關注後續事態發展[44][45]。
- 臺灣民主進步黨:7月12日,民進黨發言人王閔生表示:「繼管制大學校園言論、限制網路和新聞自由之後,中方大動作拘捕多名維權人士,是箝制中國人民自由一系列高壓作為的展現,明顯違反人權,我們對此表達嚴重的關切,並呼籲北京應停止壓制人民自由之作為。我們也要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向北京提出正式關切,表達我方重視人權與民主自由價值之堅定立場。 」王閔生表示:「經濟發展帶來生活的改善,人民勢將追求民主、自由與人權,這是人性的自然流露,不可能被壓制,統治者應傾聽民心所趨而非採行高壓統治,否則最終難免失去民心。我們相信,讓中國人民物質無虞,並且能夠擁有民主、自由與尊嚴,才是真正的中國夢。」[46]
- 英國駐華大使館:大使館在7月17日發表新浪微博稱,英國政府全力支持歐盟發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權近況的聲明。該條帖子仍然可以瀏覽,但是已經無法轉發和評論。2016年8月8日,大使館發表新浪微博,內容為「歐盟發言人關於中國律師和人權衛士被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聲明」,並附有該聲明的網頁鏈接[47](國內無法打開)及截圖。[48]
國際人權組織
- 台灣人權促進會7月12日發起公民社會連署,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邀集多個台灣人權團體及立法委員於7月13日舉行記者會,抗議中國政府逮捕律師[49]。
- 國際特赦組織:7月13日發表聲明,呼籲中國政府公開遭拘留者的下落與其法律地位,保證這些人均可以不受限制地與家人、律師會面,並且確保他們無受酷刑或其他虐待之虞[50][51]。
- 2015年7月16日,擁有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授權的聯合國人權調查員發表聲明,要求中國停止打壓律師並立即釋放那些沒有被控罪的人士。調查員表示中國對律師的打壓有可能違背了聯合國人權宣言、聯合國律師角色的基本原則以及中國自己的刑事程序。聯合國人權辦公室發表聲明稱,律師絕不應該由於履行自己的職責而受到懲罰、制裁或威脅。[52]
中國人權律師節
第一屆中國人權律師節
2017年6月15日,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公民力量、臺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等12個人權組織發布通告,將2015年7月9日定為首個「中國人權律師節」,並且籌劃當天在美港台三地舉行首屆人權律師節系列活動,彰顯中國人權律師的勇氣、智慧和抗爭,推動國際社會對中國的人權狀況持續關注和支持。[53]
第二屆中國人權律師節
2018年7月9日,第二屆「中國人權律師節」在於洛杉磯中領館前舉行,美國視覺藝術家協會、洛杉磯香港論壇、中國社會民主黨、中國民主陣線南加州分部等多個長期關注中國人權議題團體均到場聲援,呼籲各界關注中共非法關押人權律師、箝制人民言論與宗教自由等非法行為。眾人在現場大合唱《正義律師之歌》。此活動由洛杉磯中國民主平台(LACD)籌劃主辦,旨在以行動支持在中國受迫害的律師。曾遭迫害的中國維權律師劉士輝介紹了高智晟、王全璋、江天勇等多位律師,在中國維權但遭判刑、受殘酷迫害的現況[54]。
第三屆中國人權律師節
2019年7月7日, 第三屆中國人權律師節暨第二屆中國人權律師獎頒獎典禮在台北舉行。第二屆中國人權律師獎頒給了湖北的人權律師唐荊陵[55]。
第五屆中國人權律師節
2021年7月9日,第5屆中國人權律師節舉行,2021年度的"中國人權律師獎"頒給常瑋平和丁家喜[56]。
個人評論
- 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傑羅姆·艾倫·柯恩)表示,中國當局的做法正在使中國許多傑出的維權律師離開中國,這損害了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也損害了中國的法制進程。他認為當局這樣做不僅不會減輕當前政府面臨的壓力,還會招致更多異見人士的出現以及人民更多的不滿。
- 明鏡集團的何頻說:「在任何時代都會有一些勇敢的人,但是大部分人他們要為了自己的生計,為了自己的安全,即使他們自己是英雄,他們也要擔心自己的家人、朋友和同事。所以我相信很多人不得不妥協,不得不在這種恐懼的氣氛之下生活。但是中國的法治就沒有了,中國的政治文明就更遙遠了。」
- 時政評論人士、牧師郭寶勝說:「這次的『709』大審判也被認為是『披着司法外衣的大批鬥』。它(中共當局)通過大批鬥這種方式讓被告人好像是心悅誠服,好像是對政權佩服得五體投地。給老百姓也造成虛假的假象。」[57]
- 為了支持聲援被中共秘密審判的709王全璋律師,洛杉磯、拉斯維加斯民主人士用人體排出了王全璋的名字。並削髮支持709律師的妻子們,為了支持丈夫「我可以無發,你不能無法」的抗議聲援活動。陳維明率先削髮。他說709律師的妻子們為了聲援自己的丈夫,可以把美麗的飄飄長發都削掉,我們七尺男兒何須可惜自己的頭髮[58]。
其他
-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香港支聯會):7月12日,發表聲明要求「立即釋放被捕維權律師」[59];7月13日,發動遊行至中聯辦抗議,認為是有組織地打壓維權律師,是極大災劫。支聯會要求釋放維權律師,以及停止再以「莫須有」的罪名進行打壓[60]。
- 美中兩國於8月20至21日在華盛頓展開新一輪「人權對話」的同時,美國華盛頓的華僑民眾,於8月13日下午5點聚集在中國駐美大使館門口,抗議中國政府一個月以來在全國大規模鎮壓維權律師的做法。[61]
- 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支聯會、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以及中大學生會等團體的幾十位成員,於8月25日下午舉行「釋放律師!往郵政總局寄明信片行動」。他們手持信箱、橫幅、紙牌,呼喊「釋放維權律師」等口號,從中環的匯豐銀行總部遊行到郵政總局,將近期收集到的700多張明信片及全球超過50個團體的聯署信,寄給中國公安部部長郭聲琨,要求嚴格按照法律,保障公民的權利,立即釋放7月10日打壓行動中仍在押律師和律所人員。[62][63]
- 香港中大學生會、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和支聯會,9月17日在中大學生往來密集的文化廣場舉行露天講座,由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執委張耀良大律師、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和中國問題專家、中大兼職教授林和立,介紹中國維權律師所面臨的打壓逆境。[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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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 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官方網站
- 維權網(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發布的被抓捕律師的最新消息(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追查國際對中共迫害維權律師709事件的追查公告(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