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时雍(?—1127年11月1日),高凉郡(今广东高州)人。曾任吏部尚书,靖康元年二月任开封府尹。
靖康之变时为东京留守,为金军搜捕女俘最为卖力,绰号“虏人外公”[1]。后拥立张邦昌为皇帝,成立伪楚政权。并被张邦昌封为权知枢密院事领尚书省。南宋建炎元年九月,宋高宗下诏,赐死张邦昌于潭州,诛王时雍于高州[2][3]。
参考资料
- ^ 南宋·黎靖德,《朱子语类》(卷132):“熊叔雅名彦诗,王时雍婿也。金人入寇,京城不守,时雍尽搜取妇女于虏人,人号时雍为‘虏人外公’。”
- ^ 《宋史》卷二十四,“张邦昌坐僭逆,责降昭化军节度副使、潭州安置。及受伪命臣僚:王时雍高州,吴开永州,莫俦全州,李擢柳州,孙觌归州,并安置。”
- ^ 《宋史》卷二十四,“建炎元年,...,九月,...,壬子,命湖南抚谕官马伸持诏赐张邦昌死于潭州,并诛王时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