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宗
刘正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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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翰林院编修 大清少傅兼太子太傅礼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 | |
籍贯 | 山东青州府安丘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可宗,号宪石 |
室名 | 御墨楼 |
出生 | 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 山东青州府安丘县 |
逝世 |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 京师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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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正宗(1600年—1661年),字可宗,号宪石,赐号中轩,山东青州府安丘县人,军籍,明末清初政治人物。明崇祯元年进士,官至翰林院编修。明亡仕清,在翰林院多年,官至礼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
生平
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山东乡试第三十二名举人,崇祯元年(1628年)戊辰科三甲第二十四名进士。授真定府推官,升翰林院编修。崇祯十七年(1644年)避战乱携眷南下,投奔南京弘光帝朝廷。
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南下,破南京,三年(1646年)正月奉诏至北京,任内国史院编修,六年(1649年)升侍讲学士,八年(1651年)改侍读学士,十年(1653年)升内弘文院大学士,加太子太保,同年十一月升吏部尚书,十二年(1655年)三月迁内弘文院大学士,十四年(1657年)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十五年(1658年)改礼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刘正宗与刘希孟、刘正衡并称为“北海刘氏三株树”。工诗好书法,顺治帝得名书画,经他鉴定后才归府收藏。十七年(1660年)得罪顺治帝,“从宽免死,籍家产之半,入旗,不许回籍”,从此一病不起,十八年(1661年)康熙帝即位,悯其衰老而赦贷,同年去世。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归葬安丘城东北的刘氏祖茔。
著作
著有《御墨楼诗选》、《逋斋诗集》、《木天草》、《雪鸿斋草》等。
家族
参考书目
- 《清史稿》卷251《刘正宗传》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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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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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金之俊 |
吏部汉尚书 顺治十年十一月丙辰-顺治十二年三月乙巳 (1654年1月12日-1655年4月26日) |
继任: 王永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