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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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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局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Identifcação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局长周伟迎
副局长罗翩卿、陈婉丽
部门资讯
部门性质一般部门
成立年份1984
所属部门行政法务司
总部 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1楼、5楼、19楼、20楼
联络资讯
网站http://www.dsi.gov.mo/

身份证明局OMP葡文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Identificação;葡文简称:DSI)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辖下的一部门,前身为澳葡政府身份证明司

主要职责

  • 统筹及执行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民事及刑事身份资料相关的工作;
  • 发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及刑事纪录证明书,并确保所载资料的准确性;
  • 就身份资料纪录所载的事实发出证明书;
  • 依法向居民发出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
  • 处理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有关国籍的申请;
  • 接收、审批居留权证明书的申请,以及发出有关证明书;
  • 组织具法律人格的社团及财团的登记及发出有关证明书,并持续更新有关资料;
  • 履行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

已停止之服务

下列事务自1999年12月20日起转由葡萄牙驻澳门总领事馆处理

相关法规

  • 第29/2017号行政法规(2017年11月1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身份证明局的组织及运作。

组织架构

局长
副局长
研究开发及档案管理厅居民身份资料厅旅行证件厅综合事务厅
行政及财政处研究开发处制作及档案管理处身份证处法律事务及公共关系处服务管理处刑事纪录处社团及财团登记处

其他职责

英文名称

身份证明局的官方英文译名暂有两个版本:

历任局长

  1. 黎英杰(1999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19日)
  2. 欧阳瑜(2014年12月26日─2019年12月19日)
  3. 黄宝莹(2020年3月18日─2023年3月17日)
  4. 周伟迎(2023年3月18日─)

电子身份

为配合电子政务发展,根据第11/2023号法律《修改第8/2002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制度〉》于2023年6月30日起生效,特区政府推出电子确认身份方式——电子身份,作为澳门居民身份证的辅助应用。居民通过手机在一户通绑定电子身份,便可使用电子身份办理公共部门或私人机构的服务。[1]

适用对象

持有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的人士。

应用范围[2]

  • 出入境事务:除青茂口岸、横琴口岸、港珠澳大桥珠澳旅检大厅的合作查验快捷通道外,其他口岸和港珠澳大桥港澳旅检大厅的人工通道和自助过关通道方可使用“电子身份”。
  • 所有公共部门办理服务
  • 医疗补贴计划
  • 持续进修发展计划
  • 透过身份证明局提供或核准的技术查验电子身份的公共机构
  • 透过身份证明局提供或核准的技术查验电子身份的私人机构
    • 澳门中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预约回乡证)
    • 大西洋银行
    • 中国银行(澳门)
    • 澳门国际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澳门)
    • 大丰银行
    • 澳门电讯
    • 立桥银行

2024年7月19日起,港澳政府推出“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服务”。让两地已登记使用对方自助过关通道服务的市民,可透过各自的“港澳通关二维码”使用对方的自助过关通道办理入出境手续。[3]

首阶段,持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人士,在已经预先登记使用香港e道、已在“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绑定“电子身份”的前提下,可在香港所有出入境管制站使用“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扫码经指纹识别确认身份后便可通关。根据香港法例要求,澳门居民入出境香港时仍须随身携带实体有效的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4]

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

澳门特区政府于2023年12月5日推出7个设计风格统一的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各中心设有新款自助办证机及自助领证机,并提供多个政府部门的多功能自助服务机,让市民更便捷地办理政府部门的服务。

设置地点

遍布在南湾、黑沙环、二龙喉、筷子基、氹仔中心、湖畔、石排湾等人口较为密集的地方。[5]

身份证明局的自助服务

自助办证机

只可以办理以下服务:

  • 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续期
  • 特区护照首次申请或续期
  • 特区旅行证首次申请或续期
  • 刑事纪录证明书申请
  • 往港旅游证首次申请或续期
  • 个人资料证明书申请
  • 亲属关系证明书申请
  • 社团及财团证明书申请
  • 社团及财团据位人资料查询
  • 登记使用香港e道
申请种类 可在自助服务机办理的条件 需要在柜台办理的情况 不适用的情况
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续期
  • 持有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 澳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少于6个月或已逾期
  • 于身份证上的本次发证日已年满5岁。
  • 未满18岁的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其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必须同时在场,且必须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
  • 于身份证上的本次发证日未年满5岁
  • 更改个人资料(地址、电话、职业、紧急联络人资料除外)
  • 遗失身份证(须提交报失证明)
  • 禁治产或准禁治产人
特区护照首次申请或续期
  • 持有有效的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籍人士
  • 澳门特区护照有效期少于9个月或已逾期
  • 于身份证上的本次发证日已年满5岁。
  • 未满18岁的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其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同时在场。
  • 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已逾期(换证中且没有更改个人资料除外)
  • 代办申请
  • 禁治产或准禁治产人
  • 因遗失或损毁而申请旅行证件者
特区旅行证首次申请或续期
  • 持有澳门特区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籍人士
  • 澳门特区旅行证有效期少于9个月或已逾期
  • 无权取得其他旅行证件
  • 未满18岁的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其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同时在场
  • 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已逾期(换证中且没有更改个人资料除外)
  • 代办申请
  • 禁治产或准禁治产人
  • 因遗失或损毁而申请旅行证件者
往港旅游证首次申请或续期
  • 持有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的中国籍或葡萄牙籍人士
  • 往港旅游证有效期少于9个月或已逾期
  • 澳门居民身份证的发证日已年满5岁
  • 未满18岁的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其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同时在场。
  • 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已逾期(换证中且没有更改个人资料除外)
  • 禁治产或准禁治产人
  • 因遗失或损毁而申请旅行证件者
刑事纪录证明书申请
  • 年满16岁
  • 持有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
  • 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已逾期
  • 正在换领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的人士
  • 代办申请
个人资料证明书申请
  • 持有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
  • 未满18岁的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其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同时在场。
  • 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已逾期
  • 正在换领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的人士
  • 更改个人资料(如卡面资料、婚姻状况、父母姓名等)
  • 禁治产或准禁治产人
不适用于办理在澳门无子女证明书、鉴证证明书及证明曾持有或曾递交其他证件的人士
亲属关系证明书
  • 持有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
  • 年满18岁
  • 适用于与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尊亲属及卑亲属)的关系
  • 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已逾期
  • 正在换领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的人士
  • 更改个人资料(如卡面资料、婚姻状况、父母姓名等)
  • 禁治产或准禁治产人
居民身份证档案内不存有与关系人的关系资料,须先向身份证明局提出“核实亲属关系”的申请,以确认其澳门居民身份档案内与父母、子女或配偶的关系资料。
社团及财团证明书申请
  • 社团及财团存有纪录证明书
    • 持有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
    • 年满18岁
  • 不持有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的人士(包括遗失身份证)
  • 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已逾期(换证中除外)
  • 代办申请
社团及财团据位人资料查询 倘社团或财团没有向身份证明局递交选举机关据位人的会议纪录,则本局不存有相关资料而未能查阅。
登记使用香港e道
  • 持有有效的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 年满18岁
以下情况更换澳门居民身份证后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方可继续使用香港e-道服务:
  • 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已逾期
  • 更改个人资料(如卡面资料、婚姻状况、父母姓名等)
  • 禁治产人
  • 遗失居民身份证(须提交报失证明)

自助领证机

只能领取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特区护照和澳门特区旅行证。如原证件未过期,取证时须带备进行注销。

“智取易”智能文件柜

目前只能自助领取身份证明局所有身份证明范畴的证明书,法务局经柜台申请登记服务证明,市政署多种牌照准照、行政许可和食品场所登记服务,以及行政公职局翻译公司名称服务等文件。

多功能自助服务机

自助服务机可办理11个政府部门(包括身份证明局、治安警察局、卫生局、社会保障基金、社会工作局、退休基金会、财政局、文化局、市政署、行政公职局、交通事务局)接近40项的服务。

印务局自助售卖机

印务局自助售卖机发售政府出版的印刷品,如法律书刊、表格等。

治安警察局自助服务机

治安警察局自助服务机提供的服务,包括﹕“雇员身份的逗留许可”查询系统、查询/补印“逗留/居留许可凭条”、外地学生“逗留特别许可”的续期/补期、领取外地学生“逗留特别许可”申请结果、“雇员身份的逗留许可”自助续期及领取延长逗留结果。

财政局自助服务机

财政局自助服务机便利纳税人办理相关税务手续,包括:提供职业税、所得补充税等税务查询服务,更改税务通讯资料、查阅个人债务状况以及递交没有员工的职业税M3/M4名表等。

网上服务

透过一户通办理。

只可以办理办理以下服务:

  • 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续期
  • 特区护照首次申请或续期
  • 特区旅行证首次申请或续期
  • 往港旅游证首次申请或续期
  • 刑事纪录证明书申请
  • 社团及财团证明书申请
  • 邮寄申请澳门特区旅行证件
  • 刑事纪录证明书

申请人为双胞胎或多胞胎人士、未满18岁或未满16岁(刑事纪录证明书)、更改个人资料、禁治产或准禁治产人、遗失身份证、代办申请、芯片损毁的情况下不能网上办理服务。

外部链接

参考文献

  1. ^ 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 電子身份. [2024-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4). 
  2. ^ 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 服務清單. 身份证明局电子身份. [2024-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2). 
  3.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 “港澳通關互用二維碼服務”明起實施,便利兩地居民跨境通關 (PDF). 2024-07-18 [2024-07-2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9-24) (中文). 
  4.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 港澳出入境便利措施專題網頁. [2024-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0-05). 
  5. ^ 身份证明局. 政府24小時自助服務中心地點. 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 [2024-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26).